(一)金融结构的内涵
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之和构成该国金融结构,通常包括构成一国金融总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产业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与配合的状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相关比率(FIR),即一国某一时点上所有未清偿金融工具余额(金融资产总值)与国民财富的比值,是衡量一国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除此之外,随着金融结构理论的发展,我国通常使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这个指标。
1.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
所谓直接融资,亦称直接金融,是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即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中介实现资金融通的方式,即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反映了一国金融市场的结构与发展水平,深刻理解指标含义并考察该指标随时间变化的趋势、国别间的差异将有助于改善一国金融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特点
理论上,直接融资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①直接性。所谓直接性是指资金的需求者直接从资金的供应者手中获得资金,即资金的供应者和需求者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或者所有权关系。②分散性。所谓分散性是指融资活动是在无数个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即融资活动分散于各种市场、各类主体,具有一定的分散性。③差异性。由于直接融资是在各种市场、各类主体之间进行,而不同的主体在资质、信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④部分不可逆性。例如,资金需求方通过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资金不需要返还。资金提供方无权中途要求退回股金,而只能在证券市场上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互相转让。⑤自主性。例如,在商业信用中,赊买和赊卖者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决定赊买或者赊卖商品的品种、数量和对象,而在股票融资中,股票投资者可以随时决定买卖股票的品种和数量等。
从上可见,直接融资具有以下两大优点:①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②筹资的成本相对较低。同时,直接融资缺点如下:①直接融资对于资金需求方而言需要披露的信息更多;②对于资金提供方而言甄别优质的资金需求方需要专业的金融知识;③直接融资成本受市场情绪、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相对较大。
间接融资具有以下5个特点:①间接性。所谓间接性是指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的资金关系。资金需求者和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即资金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②相对集中性。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同时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和资金需求者群体。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③金融中介信用差异小。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而且,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间接融资对资金供给方的保护程度相对较高,其承担的信用风险也相对较小。④可逆性。间接融资又可称为借贷性融资,即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因此具有可逆性。⑤金融中介机构掌握融资的主动权。因为资金初始供应者与金融机构发生融资关系后,金融中介机构掌握主动权,由其决定是否满足特定资金需求方的融资需求。
综上,与直接融资相比,间接融资具有以下3个优点:①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形成大规模资金;②资金供给方出资给金融机构,而此类金融机构体量大,且受到严格监管,资金的安全性较高;③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间接融资的缺点主要表现在: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资金供给方对资金需求方经营状况的关注和资金需求方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
(二)金融结构的衡量(www.xing528.com)
1.衡量指标的构建
通常,金融结构的衡量指标有增量法和存量法两种计算方法。
所谓增量法,是指用每年或一段时间内从资本市场和银行分别融通资金的总额衡量金融结构的方法。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所谓存量法,是指用融资余额来衡量一国金融结构的方法,即一国的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和银行的规模之比。计算公式如下:
2.指标的运用
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研究一般采用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组概念。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种划分方式与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组概念总体上是一致的。一般来说,直接融资比重较高的国家都是市场主导型,间接融资比重较高的国家都是银行主导型。但两者也存在差异,例如,市场主导型的国家也存在市场低迷,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额较低的情况,因而一些年度的直接融资比重较低。比如2008年美国发生金融危机后,2009年美国资本市场的融资额大幅降低,当年IPO融资额为289亿美元,仅为2010年的1/3。每年的融资增量有更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而存量规模相对稳定,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存量法来描述一国金融结构的主要原因。
按照存量法计算,在20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的直接融资水平已经达到了60%,这是由于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发展进入相对成熟阶段,金融体系结构趋于稳定。此后该指标呈现缓慢上升趋势,近年来已接近70%的水平。仅有的例外是意大利,其直接融资比重从70%以上的水平下降到2012年的66.8%,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受到债务危机的冲击较大。
中等收入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直接融资比重为40%~50%,这既与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与其中一些国家(如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历史较短有关。此后该指标稳步攀升,近年也达到了60%~70%的水平,与高收入国家水平接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