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协同性有待加强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当前金融经营体制的缺陷与不足也越来越明显。由于现代金融业中信贷、证券、保险等业务难以截然分开,在我国目前监管机构分设的体制构架下,容易产生由于监管机构之间不协调而导致的监管空白和漏洞。
一方面,上述问题是金融结构巨变使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金融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存款比重大幅下降,影子银行体系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功能边界逐渐模糊。责权不清引发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两个极端,以央行和银监会为例,二者在对金融创新和衍生品的监管上存在职能重叠,类似现象同样在利率监管、信贷政策、金融信息安全等领域发生。
另一方面,金融创新与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放大了监管协调不足的问题。以互联网为内驱力的金融创新在近两三年独占鳌头,金融混业经营大潮让监管风险暴露得更为明显,而金融业国际化的推进,更是加速了该问题的暴露和传播力度。业内人士表示,2011年下半年发生的温州中小企业流动性危机,以及2013年6月发生的货币市场流动性危机,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不畅导致了监管盲区,从而引发危机。此外,2015年因场外配资问题而造成的股市动荡也与监管协调不足有关。种种现象表明,现行监管框架与我国金融业发展存在着体制上的矛盾(罗锦莉,2015)。
上海目前的监管体系同样面临协调机制不足的问题。当前,与我国的银行保险业、证券与期货业的分业经营相对应,我国实行的是银保监会、证监会为监管主体的分业监管的多头监管体制。作为上述机构的派出机构,上海银保监局、证监局分别负责上海市银行保险业、证券与期货业的金融监管。这种多头监管格局所产生的问题影响了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进度。(www.xing528.com)
(二)利用监管科技有待加强
随着金融科技的显著发展,监管科技也在迅速兴起。监管科技主要应用于监测、报告、合规,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来实施更有效的监管。我国目前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有效提升监管科技以适应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
2017年,央行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时提出: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2019年8月,《中国证监会监管科技总体建设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监管科技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完成,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该方案提出,在加强电子化、网络化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监管科技将为证监会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和分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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