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功能及职责简介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功能及职责简介

更新时间:2025-01-12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至14日在南沙镇举行,会议应到会代表199名,实到会196名。2017年11月1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29人,列席31人。

【综 述】 2017年,是县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元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13次、常委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件、开展执法检查3次、代表视察 5次、专项监督调查检查8次。

【重要会议】 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至14日在南沙镇举行,会议应到会代表199名,实到会196名。大会审议通过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元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元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元阳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的报告、元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3月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31人,列席19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境保护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必成受县长和爱红委托作政府人事任免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琨作检察院人事任免报告,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骏骥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会议进行认真审议,并进行民主表决。

2017年5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30人,列席3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元阳县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元阳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作出《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元阳县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元阳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路路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2017年7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28人,列席2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施厚光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元阳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进行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元阳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通过《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办法(草案)》《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试行草案)》《元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前听取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办法(草案)》《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忠桑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草案)》《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忠桑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施厚光受县长和爱红委托作政府人事任免报告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许逵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会议进行认真审议,并进行民主表决。

2017年9月3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29人,列席3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1至7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元阳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接受罗霞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必成受县长和爱红委托作政府人事任免报告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德明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会议进行认真审议,并进行民主表决。

2017年11月1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29人,列席3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承办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提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以来公安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正学受主任会议的委托作人大人事任免报告,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必成受县长和爱红委托作政府人事任免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永明作法院人事任免报告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许逵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会议进行认真审议,并进行民主表决。

2017年12月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28人,列席11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将原牛角寨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过渡为牛角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牛角寨镇第九届人大代表过渡为牛角寨镇第一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关于补选(增选)元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给予大坪乡增加一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补选(增选)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区安排及提名人选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必成受县长和爱红委托作政府人事任免报告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许逵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会议进行认真审议,并进行民主表决。

2017年12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南沙镇召开,出席28人,列席2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元阳县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元阳县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草案)》,并提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确认补选(增选)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次会议主持人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除主席团成员外上主席台就座领导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表决办法(草案)》《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出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元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办法(草案)》《元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人选选举办法(草案)》。

【监督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十二届二次党代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抓住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切实加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依法履职,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先后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对东观音山水库供水连通工程建设情况、旅游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哈尼梯田机场试验段建设情况、森林公园建设情况等进行视察,深入项目建设点实地查看,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视察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二是围绕财政经济运行强化监督。常委会定期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严格执行县委《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监督政府依法理财、严格预算管理。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实行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审查批准2016年县级地方财政决算和同级财政审计报告。对2017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审查批准2017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刚性支出持续加大等因素的影响,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源培植、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建议。三是围绕民生民意强化监督。常委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到重要位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更多社会关注、百姓热盼的民生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推动民生问题优先解决、民生工程加快实施、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先后组成调查检查组对全县公路路网建设、哈尼历史文化博物馆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调查检查,分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公路路网建设情况报告、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针对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及部门整改落实。同时,对县发改局、县环保局2016年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个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部门改进工作。四是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强化监督。常委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元阳建设。加强对《宪法》和部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来,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劳动监察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和法官检察官个人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两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对2015年以来公安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情况进行调查,并听取和审议全县2015年以来公安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送备案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确保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同时,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对合法诉求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对不合法不合理诉求依法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8件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强化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督机制,注重对重点问题聚焦和持续发力。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发出监督建议书,提出要认真分析研究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确保购买服务项目和资金切实发挥重大作用和最大效益的监督建议。针对哈尼梯田核心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发出监督建议书,提出要及时研究制定出台严格的民居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在景区实施项目的监管,加大对核心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管理力度,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的监督建议。

【重大事项决定】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依规决定重大事项。先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元阳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议案、牛角寨镇人大主席团关于牛角寨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过渡为牛角寨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做出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命人员情况介绍、供职发言、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宣誓就职等一整套程序,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确保人事任免依法、公平、公正。2017年,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人员64人次,其中任命41人次,免去23人次。监督“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对任命的国家公职人员(科级)开展向《宪法》宣誓。常委会同意接受1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去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增补选4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为推动元阳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代表工作】 一是加强服务管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常委会坚持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制定出台《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元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试行)》,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严格执行《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办法》,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全额下拨1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活动小组管理使用。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在本区域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健全常委会领导分片区联系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全年共邀请34名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全县190余名县人大代表分5个片区开展联组活动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一年来,共投入9万元建设小新街、黄茅岭、俄扎三个乡“人大代表之家”。二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常委会严格执行《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代表建议初审交办制度,实行常委会领导带头,工委(室)全面督办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并选择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10件建议列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件,实现代表建议督办全覆盖。先后于5月和11月开展了两次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集中督办,并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情况报告,对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截至12月,代表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198件建议和在闭会期间提出的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A类64件,解决率达31.07%。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全县十四个乡镇配齐人大主席团主席、兼职副主席(俄扎除外),配备乡镇专职或兼职人大干事,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坚持邀请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检查等工作。召开全县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组织部分乡镇人大干部到深圳、长沙等地学习培训人大业务知识和参加在河口县举办的全州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整体素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一年来,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个一”主题学习活动,以及学习中央、省、州、县党委重要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不准”。先后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元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请销假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规定等相关制度,促进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高福亮、刘家顺、龙正亮)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名录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赵壮云

副主任 吴婷婷(女,哈尼族)

    刘天勇

    莫迎春(女)

    马正学(哈尼族)

委 员 高福亮(哈尼族)

    王 高

    李永华(彝族)

    陈元春(女,哈尼族)

    杨庆云

    白 剑(傣族)

    周耀华(彝族)

    薛文刚(彝族)

    罗 霞(女,哈尼族,9月止)

    李 松(哈尼族)

    彭海铭

    普志鑫(哈尼族)

    李万辉(哈尼族)

    曹志德(哈尼族)

    钟远华(www.xing528.com)

    孙国昌

    杨铭雷(彝族)

    李永福(哈尼族)

    张志明(哈尼族)

    张玉勇(彝族)

    李忠桑(彝族,7月起暂停委员职务)

    杨 斌(傣族)

    李 吉(女,彝族)

    唐春蓉(女)

    李生强(哈尼族)

    白秀清(女,傣族)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领导名录

办公室主任:高福亮(哈尼族)

副主任:魏义文(11月止)

    刘家顺

    龙正亮(彝族、12月任)

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耀华(彝族)

副主任:王炳飞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高(12月止)

副主任:李志鸿(彝族,12月止)

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元春(女,哈尼族)

副主任:张家冲(彝族,11月止)

    李秀兰(女,瑶族,11月任)

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永华(彝族,12月止)

副主任:张景华(12月止)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庆云

副主任:普正忠(彝族,11月止)

    张家冲(彝族,11月任)

农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 剑(傣族)

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薛文刚(彝族)

副主任:赵何艳(女,彝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