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巡察、执纪监督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工作,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每年要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事项,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同级党委书记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严肃开展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省州县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七个有之”等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完善线索排查处置机制,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都要审查反映政治纪律的问题,严禁人为删减、忽略相关问题线索;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巩固深化拓展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严肃开展巡视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工作,再检查、再督促、再推动、再解决突出问题。各级纪委和派驻机构要整体把握、动态分析研判本乡镇和驻在部门、联系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洁档案资料库。坚持深化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廉政意见回复制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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