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正式加入第一个RTAs《亚太贸易协定》(1975年由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老挝签署),我国目前已经签署了的FTA协定有9个,已经在谈判的也有9个。[52]RTAs中投资规则如何与人权保护挂钩是必须明确的。就人权立法而言,我国已经加入了25项国际人权公约,因此,我国面对贸易、投资和人权的关系处理进入了必须操作的阶段。
1.中国对外签订RTAs投资规则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9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6463亿美元)。其特点:一是我国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二是企业海外并购取得突破;三是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四是地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五是企业更加注重当地利益融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53]
目前,中国在建自贸区19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自贸协定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内地与我国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目前均已实施;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9个,涉及24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此外,中国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RTA)联合研究;正与哥伦比亚等开展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54]投资规则已经或将纳入到FTA协定里,因此不可回避涉及人权保护的问题。
2.中国对RTAs投资规则与人权关系的态度
(1)传统的消极态度不适应现阶段的投资发展。在我国的贸易传统当中,一直不希望将贸易、投资与人权问题挂钩。例如,我国在与东盟签订的《投资协议》中就没有直接明确类似于AUSFTA那样的投资与环境、投资与劳工的条款。而又往往因为环境、劳工等问题频频与他国引起争端。例如,在相关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China-Measures Related to the Exportation of Various Raw Materials,又称稀土案)中,中国希望通过GATT第20条(b)项规定,证明稀土的出口限制是出于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需要。然而,专家组经审查后认为,我国对“三高产品”,即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型产品,出口限制措施并没有提到环境或健康的关注;中国没有能够证明这些措施对该目标的贡献。因为,中国的稀土出口基本上还是处于原料和初级产品出口的阶段,出口的产品大部分属于科技含量较低的上游产品,而且环境代价极大。在开采过程中含放射性钍的废水不能有效回收,稀土的开采对四道沙河流域及黄河、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稀土工业区局部大气、土壤环境受到放射性污染。(www.xing528.com)
再如,我国在与智利谈判签订自由贸易区时,其实本质上并不希望将劳工部分纳入进去。后因为智利的坚持而最终才将该部分内容写进协议文本。不过,双方最后只是同意在劳工和环境方面进行合作,未纳入强制性的劳工保护和环境标准。
(2)国际投资的共识——可持续发展。在2012年、2013年、2014年《世界投资报告》里,以投资促进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共识。但是我国的2012年年末《中国对外投资发展合作报告》中确实谈得不多,仅在第一篇:对外投资合作发展现状、面临形势与发展展望的最后一段谈到了一句话:社会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但是,在2013年投资涉及的不仅是经济利益,更关系到东道国人民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福祉,关系到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以及维持生活的条件。只为投资利益而降低劳工保护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做法背离了国际投资的价值目标,也必将对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事实上,中国已经在实践中逐步将有关劳工、环境等与人权相关的字眼在RTAs投资规则中有一定体现。例如,中国—新西兰FTA在其第11章对投资进行了专章规定。其中,在序言部分规定投资应当谨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中相互依存、相互加强的组成部分,以及更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能够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55]在间接征收问题上,根据附件13的规定,除符合一般而言,政府为了履行管理权而采取的、可被合理地判定为基于保护包括公共健康、安全及环境在内的公共利益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不应构成间接征收。[56]
中美BIT谈判于2008年正式启动,目前已进行了15轮。在2013年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双方确认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展开谈判,此后谈判进入实质阶段。1月20日,美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处公使衔经济参赞费德玮(Jonathan Fritz)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BIT谈判)已驶入快车道,两国在税收谈判方面已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双方在负面清单方面依旧存在分歧。[57]当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环境、劳工等人权与投资关系相关问题。而TPP等高标准的投资与劳工权益挂钩也构成潜在的挑战。因此,中国在制定RTAs投资规则时考虑将环境、劳工等人权相关问题纳入其中也势必有所改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