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审慎监管偏重于对单个金融机构或者单一金融工具的监管,尽管微观审慎监管对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偏重于微观审慎监管有可能会忽视整个金融体系所产生的变化,最终在经济周期处于下行时期时因为合成谬误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对危机之前IOSCO、BCBS等国际组织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文件的分析表明,过分强调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忽视了运用宏观审慎监管工具进行宏观审慎监管。
危机过后《巴塞尔协议III》对《巴塞尔协议II》作出了重要调整,在强调微观审慎监管的同时强调对宏观审慎监管的关注。《巴塞尔协议III》不仅对资本监管的数量作出了规定,更重要的是其重新进行了资本定义,提高了资本基础的质量。同时,《巴塞尔协议III》还规定了逆周期超额资本、前瞻性拨备、留存超额资本等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运用,用以防止亲周期性效应在经济周期下行时为整个金融体系带来的威胁。除此之外FSB等国际组织在危机过后也不断发布相关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强调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并要求相关国际组织针对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运用发布相应的指导性文件。而英美等国监管当局在危机之后的监管模式改革体现出了监管理念的转变,英美两国在危机过后的监管机构改革中体现出了以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和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双重监管目标,并且成立了专门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以实现宏观审慎监管目标。另一方面,危机过后英美等国也出台了相应的法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加强了监管力度,规定了系统重要性的自救措施以及危机处理等问题,防止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整个金融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www.xing528.com)
尽管危机过后相关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监管当局都意识到应当由偏重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转变,然而在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目前金融衍生品风险传递的跨国性越来越明显,加上国际社会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合作难以实现,就会使单一国家很难全面、准确地了解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而有可能会使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的实施出现失当。同时,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运用也有赖于监管当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一旦监管当局对当前经济形势判断不准确就有可能会使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加剧亲周期效应,进而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尽管相关国际组织以及各国都意识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为金融稳定性带来威胁,然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问题。然而,从相关国际组织发布的指导性文件以及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变革来看,由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监管转变是后危机时代的总体趋势,只是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仍然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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