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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件信息发布与控制问题研究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院是依法审判的核心主体,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文献研究重点研究宪法、法律、各级人员法院颁布实施的相关制度、措施等。具体方法是从已经公布电子邮件的人民法院中随机抽样调查20家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被调查对象发出调查问卷,以期了解他们对于公民电子邮件访问的重视程度。及时回复本调查视作司法公开的良好的开端。

法院案件信息发布与控制问题研究

法院是依法审判的核心主体,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几乎所有的重大事件都会在法院审判阶段被舆论推向高潮,大多数事件就此尘埃落定,少数事件则将法院推向风口浪尖,甚至形成新的舆论热点。本研究力图通过具体的案件分析,剖析依法审判各个环节与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分析法院审判工作与舆论监督之间的冲突及其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主要从法院的角度进行反思与自省,避免无益的指责,尊重法院与和媒体(兼顾大众传媒与新媒体)各自的运行规律和行业特点,通过案件解剖求得相互理解与尊重,满足各自的价值需求的同时特别注重社会效益的平衡,这是法院工作与舆论监督工作共同追求的目标。

审判公开是保障舆论监督、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也是司法正义的一个重要保证。因此,本篇研究以审判公开为切入点展开论述,主要涉及法院的审判现场公开、裁判文书撰写与公开、对民意与舆论关注的公开回应、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公开中的作用、审判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的有效融合、公开审判的制度要求与现实差距、法院媒介素养与公共关系等。

本节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法、深度访谈法、案例分析法、抽样调查法,在一定的定量研究的基础上,以定性研究为主。文献研究重点研究宪法法律、各级人员法院颁布实施的相关制度、措施等。其中包括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组织法关于司法公开的相关条款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的20余项关于司法公开方面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发表的公开讲话9篇,人民法院的年度工作报告(2009年—2011年),2010年—2013年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向全国人大做的工作报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法官的行为规范》,以及北京、上海天津、河南、陕西、河北、吉林、甘肃等19个省市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的具体办法共计40余份文件。同时参考了姚广宜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09YJA860030)《中国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研究》、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司法与民意的互动关系》等研究成果,参考了赵刚译著《公开与公平的博弈——美国最高法院如何平衡新闻自由与审判公正》及郭镇之主译的《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等书。(www.xing528.com)

深度访谈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先生、人民法院报社长倪寿明先生、北京青年报法制记者李罡女士、北京法制晚报社法制资深政法记者付中先生、北京市律师协会新闻出版专业委员5位委员,同时参考编写组对公安、检察系统等专业人士采访的内容。而案例分析则包括了本书第一章所列举的10个案例以及与本节研究相关的案例,其中根据与法院工作的密切程度,重点分析了许霆案、吴英案、药家鑫案、黎庆洪案、李昌奎案等。

抽样调查作为本研究的一种辅助手段。具体方法是从已经公布电子邮件的人民法院中随机抽样调查20家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被调查对象发出调查问卷,以期了解他们对于公民电子邮件访问的重视程度。调查问卷邮件的内容非常简单,不需要受访者做太多的准备工作就可以完成。首先是请对方回复邮件确认收到本邮件。及时回复本调查视作司法公开的良好的开端。而对内容的实质性回复则将有助于更多的人参与到本课题中来,使得研究成果拥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调查虽然简单,但显示的问题却很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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