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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立法项目论证机制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想通过立法解决现实环境问题,就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一套完整的立法项目论证机制。由地方人大牵头,建立立法项目选项论证机制,确保选准、选好立法项目,把好选项关。立法项目的选项论证至少应该包含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地方人大应牢牢把握“不抵触”的原则,对于专属中央立法的范畴,地方立法应当予以回避。环境立法坚持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出发点,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便能回归到解决环境问题的落脚点。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立法项目论证机制

地方环境立法能否体现地方特色,关键在于立法是否准确把握当地环境问题的症结所在。若想通过立法解决现实环境问题,就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一套完整的立法项目论证机制。立法应能够捕捉当地环境治理中出现的新变化、新动态,并能在国家环境治理统一布局的大背景下,找准本地所处的序列、位居的层次、面临的问题。显然,固守传统的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左右立法计划的模式,难以满足立法精准化问题导向的需求。由地方人大牵头,建立立法项目选项论证机制,确保选准、选好立法项目,把好选项关。立法项目的选项论证至少应该包含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26]在必要性方面,一是看提交立法解决的问题是否为当地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对于不属于本地环境问题的选项予以排除在外;二是看该环境问题是否威胁到公众的身体健康,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看运用上位法能否解决该环境问题,若通过适用国家法律和省级环境法规即可以解决,则没有创设该项设区的市环境法规的必要;四是看仅运用地方政府规章能否解决该环境问题,若仅通过适用地方政府规章即可解决该环境问题,则没有必要将其上升到地方环境立法的高度。在可行性方面,第一,主要体现在立法权限问题上。地方人大应牢牢把握“不抵触”的原则,对于专属中央立法的范畴,地方立法应当予以回避。第二,由于环境因素的区域性与我们的行政区划并不完全一致,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划的环境问题,通过一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不能解决的,则需要提请上级立法机关立法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不管是必要性论证还是可行性论证,都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前期广泛借助各类行业专家,帮助立法机关厘清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所需要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在后期凭借法律专家,将待解决的问题转化为立法规范。环境立法坚持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出发点,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便能回归到解决环境问题的落脚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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