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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价值实证检验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征与非讼案件的特征具有一致性,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符合非讼程序的本质,合乎非讼程序的制度价值,《民事诉讼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规定属于非讼程序。[4]2012年《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在实践运行中是否能达到其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不仅是立法者关注的问题,亦是理论研究者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价值实证检验优化方案

价值作为一个普遍的概念,是在人们对待满足其物质及精神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逐渐产生的。[1]在法哲学中,“价值”是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赖以存在、得以发展的道德根据,是构建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具体标尺,是判断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好坏的具体准据,也是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在运作中所追求的理想结果。[2]担保物权制度中,担保物权的实现是影响其发挥效用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步入全方位多层次新常态,高效、快速、低成本地实现担保物权,对于保障资金融通安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民事诉讼法》在审判程序编的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加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明确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征与非讼案件的特征具有一致性,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符合非讼程序的本质,合乎非讼程序的制度价值,《民事诉讼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规定属于非讼程序。[3]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价值在于它能够满足当事人在实现担保物权过程中的一些基本需要,即效益、效率与公正,这是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存在的价值,同时也是其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即低成本实现担保物权、快速实现担保物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2012年《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在实践运行中是否能达到其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不仅是立法者关注的问题,亦是理论研究者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本部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的丰富案例素材为数据来源,从中选取2012年《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各地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所有实现担保物权案件,[5]对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价值进行全样本实证分析,挖掘其蕴涵的丰厚价值底蕴,以期能够指导对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理论分析以及司法适用,变革人们对担保物权实现的传统思维,培养人们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新观念。(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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