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忽必烈的新国家经济政策中,有两个在世界史上应该要被注意的特征。一个是忽必烈政府的财政运作极度地偏向重商主义。在中央政府的岁收中,被称为“盐引”的盐交换券之贩卖金额收入约占了80%左右。另外,在当时被称为“探合税(Tamgha)”的商税(译注:Tamgha原意为“印”,征收商税须以税务用过的“印”的契本为根据)约占了10%到15%左右。两者合计竟然高达90%到95%之间。
如同后面会说明,因为商税及“盐引”收入不仅是商业税也同时都是间接税,所以中央政府完全没有采用直接征税方式。在此情况下,若谈到从农产品等获得之税收,就几乎完全是分配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这就是土地的产物可以完全使用于该土地之态度。蒙古不拘泥地方统治方式,大多是采用当地既有方式或是直接委任当地有力者进行。这也是一种间接统治方式。忽必烈国家所采用的税收体制,完美地呈现这种尊重当地、反过来说的话就是较不关心地方统治的体质。回过头来说,关于占了中央政府大部分税收的“盐引”,有必要就几点状况进行说明。就原本的意义来说,盐引是当事先被指定特定贩卖区域(当时的汉语称为“行盐地”)的业者,在进入盐场领取由官营盐场(盐田的制盐场)制作生产之专卖品盐时的交换凭证。
在中华区域,从相当久以前的汉代就开始实施盐的专卖制度,而成为相较于原本的生产成本、价格被抬高至相当不自然之高价官营商品。历代的王朝政府都独占了盐的生产及贩卖,其利润也就成为税收的最大宗收入。
结果,即使是之前的中华帝国,政府岁收中盐的专卖收入也占了三到四成左右。蒙古也就是将其推到极致之作法。
而且,因为就算是以官方公定售价打了几折后的价格贩卖,也可以获得庞大利益,因此在黑市进行“私盐”(非政府专卖的盐,具有非法交易的盐之含意)交易的民间业者也络绎不绝地出现。对政府而言,若放任不管的话会造成国家财政崩溃,所以拼命地进行取缔。也就是使用武力进行彻底压制,被捕者也都被处以极刑。
在此情况下,黑市的盐业者也就开始团结、进行秘密结社,而且进行强力武装。这种黑市的盐商组织跨越了地区进行串联,成为潜在的反政府势力。
就像先前已经说过的唐末黄巢大规模动乱以及终于将唐朝王室推向灭亡的朱全忠等,也都是所谓的“盐贼”(虽然是盐的小偷之意,但因为“贼”这个字同时也具有盗贼、坏人的意思,因此也就变成是违法乱纪之人,总之就是对政府来说是谋乱之人的意思。不论规模大小或是内乱外患,只要是反政府势力就都是“贼”)出身。
在中华世界,历代王朝的政府与盐商的关系,就算是共同吞食庞大利益的公权力与地下社会之模式,或许可说就算连同近现代在内,通过中国史可以看见政府权力与秘密结社这两大对立构图。
总之,于一张证书中大量地封存着原本被设定为高价品的盐之盐引,也就成为具有相对应出奇高价值的有价证券。
但是,不仅如此,实务上也开始被当作一种高价格交易的便利“代用纸币”使用。在其背景中则有中华王朝奇异的“铜钱至上主义”。
中华这个“文明世界”,在好长一段时间将只能代表最低金额一文的铜钱,当作唯一主要货币使用。这是一件相当不可思议之事。
若是日常小额买卖的话还好,当金额稍微变大时,就会变成相当不便之事。在金额庞大的交易时,就必须要准备几千枚、几万枚的铜钱(一贯是指一千枚一文铜钱。“贯”是一串的意思。其缘由是因为以串铜钱用的绳子或是木制道具等串穿铜钱中央的孔穴而来。一贯也可称为一缗,其理由也相同)。在旅行中,也不可能携带大量笨重的铜钱,甚至可说就是荒谬之事。铜钱除了表示各种物品的价格之外,也近似于代表最低基准的象征。
仅发行铜钱也泰然处之这一点,就代表从一开始就不关心(或是视而不见)现实社会生活之不便的想法,相当明显的是政府本位主义之立场。在历代中华王朝可见的“铜钱至上主义”,是根基于明显的领导者意识形态价值观之行为。或许出自官民之间的隔阂或者是民可使由之这种文明观的结果。
原本中华本土就缺乏有蕴藏量的铜矿,如同历史上中华王朝频繁地颁布“铜禁”命令般,困扰于逐渐缺乏的铜不足问题。尽管如此,还是执着于铜钱。这般非要铜钱不可的状况,只能说是太过深信铜钱所导致。或许在铜钱这个形式中,可以感受到中华王朝的美学意识,甚至是正统性。
但是在实际中,坚持使用铜钱到底,有时就算王朝政府发展蓬勃而尽力铸造时,也不可能满足整个社会生活的所有需求,因此民众就逼不得已地必须用铜钱以外的东西来代替。最好是重量轻且票面价值高,此外,若可以还要是在这片土地中不论是谁都会欢迎的东西。
因为这种“代用货币”就成为实质上的货币之意,所以也被称为“实质货币”。在中华世界成为“实质货币”的有空名度牒、丝绸或是米,等等,盐引也是如此。
在中华本土的蒙古时代之前的阶段,银是被当作“代用货币”,经过唐末、五代及北宋,尽管只是少数但银也开始被使用。不过这是社会的部分状况,至于将银当作“流通货币”的是限于借由海洋贸易而被“外界”打开的福建及岭南沿岸港湾,或者是相对地靠着与契丹辽帝国、回鹘及穆斯林等国际通商而繁荣的“北边疆域”等地区。
总之,以外来者当作交易对象的地区,几乎都是如此。当北方中国为金朝、江南地区为南宋这种情势持续时,主要在其后半阶段,虽然南北双方都惯用纸币或是银的使用也开始萌芽,但基本上还是以铜钱为主。
蒙古完全颠覆这种状况。干脆地舍弃了中华传统的“铜钱至上主义”,而转换成交钞。蒙古是个远远超越中华框架的、具有世界观、疆域超级广阔的政权。而且,蒙古权力几乎是毫无意识形态、无所局限之物。对于他们来说,由于古怪的坚持所产生之不方便及不具经济效益,皆显得相当愚昧。
但是,关于既有的铜钱,没有道理将其禁用,所以就直接延续许其通行。蒙古不是停止使用铜钱,而是停止铸造铜钱。不知蒙古权力是想要借由这件事来显示度量之大,或仅是从头到尾贯彻实用主义而已。虽然意见会因人而异,但或许是以后者较为恰当吧!
总之,毫无疑问地盐引这个制度本身具备代用货币色彩的用途,也是从蒙古时代以前就已经开始。忽必烈及其经济智囊团,是以相当于大元汗国经济力量根基处的中华世界这项传统为基础,而更进一步地将其扩大。
盐引的购买是以银进行。总之,就是将盐引与银联结。大元汗国的盐引,不只是以盐这个实际物品为背景,也与银这个国际价值体系链接。和两种高价的“绝对价值”都可对应的盐引,不仅完全地通行无碍,而且还成为无可比拟、信用度高的“高面额纸币”。这是一个值得骄傲的地方。
此事可以从两种观点来看。如果从政府认定的贩卖权成为配套之盐票贩卖这一点来看,对于政府来说,由盐引得到的收入就是广义的商业岁入。
另一方面,购买盐引的人(在盐引成为便利且确实的高面额纸币之忽必烈时代以后,盐引的购买者就不仅限于盐的贩卖业者)并不一定会立即兑换成盐,而是用于与别人进行买卖或决算。在此情况下,多方转手的盐引就变成不知会在何时、由何人进行兑换成盐这个实际物品。
当得到了盐的这个人(这就是贩卖业者)将盐卖给消费者后,就要缴纳贩卖金额的3%的“营业税”。在对买卖及消费行为进行课税这一点,是个间接税,而并非是由消费者直接纳税这点,也可说就是内含于售价的消费税。
另一方面,若从与银这个串联整个蒙古帝国的“基本流通货币”产生联动这一点来看,盐引是银的辅助货币,也是较银更方便携的纸金融。对从事各种经济行为的人们来说,是个非常容易携带的东西。
在此有个重点。事实上在当时,相较于庞大的流通货币需求,被蒙古当作正式“价值基准”的银之绝对数量是显然不够。而且另一方面,在忽必烈政权展开的自由经济与贸易振兴政策之下,不只是蒙古领域,还扩及整个欧亚大陆及北非,经济是明显地相当活络。简单来说,尽管是将银当作基本单位,但重要的银数量却不足以应付需求。
在公元16世纪从南北美洲大陆突然出现大量的银之前,在欧亚大陆及北非流通的银是相当稀少。有些人认为是以16世纪为界线,银的绝对量接近于一个零的单位差异。
对于忽必烈政权来说,为了补充可以预想会随着年月而更加不足的银,除了将既有的盐引制度调整为耳目一新的制度外,还将其推到首要地位。事实上,对于忽必烈政权来说,盐引是个具有多方面功能的存在。
但是,大元汗国另外还有一个名为交钞的纸币。毫无疑问地,在一般“常识”中,若说到大元汗国的纸币,不管怎样大多都会说出交钞。即使是在历史教科书或是概论书籍等,也都被当作值得特别提出之事描述。
虽然并未误导,但却也不全然是事实。只能说是欠缺充足说明或理解。交钞这个纸币的运用方式,确实是世界史上值得注意的焦点。但是该制度与想法本身在之前就已经存在。而且事实上,在比蒙古更早的女真金朝时代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国家规模在运行。大约在此前后的时间点,在南宋也有小规模地进行。
总之,蒙古始终都是加以应用而已。若光论这一点,与盐引的状况有些相似。
当然,尽管在以更广大疆域间的全面推展这一点来说意义相当重大,但“纸币”制度创始者的“荣耀”,应该是无法归给蒙古。(www.xing528.com)
交钞是“小面额纸币”。在10种交钞之中,最高面额也不过是二贯而已,不怎么适用于庞大金额的交易或决算。若就与之前历代中华王朝的关联性而言,就是铜钱的代替品。在交钞的中央处印有相当于票面价值的铜钱图像,也就是被当作代替会一边发出当当声响边购物的铜钱,而发行以纸制成且可交叠的交钞。而且,在制作费方面也较铜钱便宜。
但是,事实上最后这个交钞也被换算成银使用,包含盐引和交钞都是在已经习惯以银为唯一经济基准之下而发挥作用。大元汗国政府借由运用盐引及交钞这一种“纸币”,在补充了银之不足的同时,也尽可能地将银这个东西聚集到手边。
忽必烈国家经济政策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废除通关税及实施大型间接税。自古以来,包含中华区域在内,欧亚大陆的大部分,商人只要通过主要的都市、港湾、渡船口及关隘口等,每次都要被收取通关税。这对于远距离交易来说,是相当不利的障碍。
若将该地区都当作“小世界”来看待的话,每个小地方的通关税就相当于一种“关税”。在欧洲大陆的封建领主之“分封地”等,毫无疑问地也可成为这种一个一个的“小世界”还拥有自立性的证据。“世界”还停留在各处都具有浓厚“中世纪”之样貌。
但是,忽必烈国家将不论是对内或是对外部分的中间“通关税”全部免除。只要在商品最后贩卖地缴纳销售税也就是“商业税”就可以了。若换成现代用语,正是废除关税。
税率全部都统一为1/30,也就是约3%左右。可说是简单明快、不啰唆的税制。很明确地,这是保护以及培养远距离交易及其商人的政策。忽必烈政权保护大型商业资本及远距离商人,并借由他们促进大规模的物流。
这些远距离商人的最大代表,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斡脱。大小规模的远距离商人们,以斡脱为顶点而被大致地统合化、系列化。他们以蒙古的武力作为后盾,利用交通运输网络前往各地。除了自己的共同资金之外,从进出于蒙古众王室、族长家等处手中借到数量庞大的银(就此意义来说,蒙古王室及贵族就成为相当于现在“最大股东”的商业资本家),也成为他们的资本。
当他们达成了营利目的之后,就会将利润的一部分回报给出资者的蒙古显贵们,在另一方面他们也持续地进行大小规模的物流,最终将物资运送到相当于欧亚大陆交通循环系统心脏的大都。由政府直接管辖的大都路总管府(大都经济管理局)针对设置在大都市中心位置湖水的积水潭附近的官营市场进行课税,并征收银。这些银会被集中到蒙古大可汗手边。这就是整个运作模式。
被集中到大可汗身边的银,就成为“岁赐”(每年固定金额的馈赠)或是不时的馈赠被分送给包含同族汗国、欧亚大陆各地的王室、众王侯及族长们,也发挥了将蒙古分封势力联结到大元蒙古皇帝之下的作用。整体就是这样的重复流通。这是以银作为媒介,将经济及政治组合在一起的规模庞大的人及物品之循环。或者也可说是简单地借由银达到的回流机制。这个机制跨越了国界、跨越了陆海,全面地展开。
最重要的事就是所有这些结果,都以忽必烈时代之后的大元王朝与蒙古疆域为中心,以世界规模建立出数个共通的经济样貌。
首先看到的是相较于到当时为止的时代,国家及政权明显地转向经济面向。尤其是国家很积极地获得经济利润,特别热衷于贸易利润。虽然国家本身借由进行组织物流而让自己成为一个营利团体之情况,到当时为止并非没有先例,但终究也不过是单薄且孤立的部分局面或是个案。但大元汗国这种状况却是完全转变到接近于将正正当当地创造利润当成国家目的之程度。
接着,在蒙古时代以及之后,可说是所谓“经济人”开始明显地出现在文献与历史舞台。到公元13世纪为止,经济人虽然并非不曾出现,但却是极为稀罕的少数。
此外,跨越了当时“世界”的东西方之规模庞大的人与物品的交流,已经变成为人所熟知的世界史上之大现象。但是在此希望注意的焦点是随着这些变化,不管是国家及政权,包含在各地生活的人们也都跨越了原来狭小的生活圈,开始接触到从外地来的人们及事物,尤其是与银的接触。在已经与银产生关联性的地区之人,至此与银接触的机会也大幅地增加。
虽然有疏密程度的差异,但借由银形成的“现金经济”,开始扩展到整个“世界”领域。与银的邂逅,可说是得到迈向富裕的契机,或是带给更广大范围的人自觉成为“商人”。由银形成累积资本这个想法,也就成了不远的事物。
总之,不论是在国家规模或是个别企业的规模,成为资本主义基础的经济样貌,已经跨越了人们的框架而广泛地出现。
忽必烈的穆斯林经济官员,与斡脱组织是为表里一体的关系。担任忽必烈政府财务长官长达20年、持续发挥力量的阿合马(Ahmad Fanākatī),正是出身于斡脱商人。他是个具有惊人能力的人物。
阿合马一个人实质上包办了就现代而言的财政、贸易经济、建设、农业水利以及经济企划等全部工作。忽必烈政权推动的庞大规模项目与支撑这些项目的中央财政行政机关,都是由以他为首实际主持的集团所担纲。
在宫廷南下移动到南都过冬时,阿合马几乎总是伺候在忽必烈身边。但是当皇帝忽必烈带领着宫廷、军团及大半政府重要官员北上返回上都的夏季,他都会留在帝国营运核心的大都,让担负经济、贸易及收税的中央机构顺畅运行。
阿合马共有七个儿子,并将七个儿子当作自己的“分身”。除了让其中两个儿子担任帝国的两大都市——大都及杭州的财政负责人而常驻该地外,也将其他儿子派遣到泉州及广州等江南据点的港湾都市及经济要地以发挥精明能干之才能。也就是由父子掌控了大元汗国的财政经济之主要核心部分。
相同地,这种状况也适用于被委任负责大元汗国西部的陕西、甘肃、四川及云南之整体财政经济的赛典赤·赡思丁(Sayyid Ajjal Shams al-Din Omar,1211年—1279年)及其家族。这个家族以前是在曾为独立国家的云南,长期地进行金银矿山的开发及以农耕地之扩张为重点的土地开发。也可说是一种“开发商型企业人”。当阿合马家族垮台后,赛典赤家族不仅是在云南的土地开发事业,也被任用在东南沿海地区进行海外贸易管理等工作。
回过头来说,阿合马的人脉不仅只有儿子们,还有聚集串联了各式各样的人们。例如在阿合马被暗杀之后,成为中央政府财政长官、知名的桑哥(Seng Ge,在汉字中也被以相哥之名记载)原本是忽必烈帝师八思巴的弟子,音似蒙古语的“头戴华盖”。可能是西藏人或是西藏化回鹘人的桑哥,通晓多国语言,而且也是与西藏佛教、回鹘佛教及华北佛教等各种佛教教派皆有关联的特殊才能人物。除此之外,桑哥在阿合马手下也精通财务。
相同地,在阿合马被暗杀后的一段时间,担任中央财政的卢世荣是汉族,但是据说能通晓多种语言。此外,堪称是阿合马左右手的张惠,虽然从名字看来是汉族,但却是从小在蒙古长大的人。
在当时,若从“人种”进行思考是不行的。尤其是对阿合马周边的人更是如此。就阿合马来说,应该是为了不管是关于哪个地域、哪种问题都理所当然地可以对应,而有意识性地创造出聚集了所有才能及人种的团体。
阿合马实在是有大才能。于是在20年期间,长期地掌握权力。在世界史上也是相当罕见般,这20年期间所有的框架集织应该要改变也都改变了,是个事物变动的时期。
如果20年都身处政局中心的话,实在很难避免腐败的诱惑。人类无法一直都维持在那般坚强的状态。就算是够严于律己,也无法对于同党有相同要求。此外,他们也很敢于泰然地进行容易招人嫉妒或是怨恨的强迫行为。汉族的怨恨都集中在阿合马本人及其家族。结果,他终究被汉族之手所暗杀。此时为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
但是在阿合马掌控中央财政期间,忽必烈政权接二连三地进行包含征服南宋战争在内的大规模事业。仅仅是大都建设这件事,若为一般政权可不是能轻易地完成。
但忽必烈政权及其中央财政却是丝毫不受影响。真可说是非常不凡的才能。若能将既有事物以既有样态存在视为理所当然的话,不论任何状况皆会变成浅显易懂且相同。但是,事物不可能都会如既有样态般存在。
在由明朝编撰而成的中国正史《元史》中,阿合马与桑哥等都同时被列入《奸臣传》。在以农本主义为原则的中国儒学风格之传统观念中,“商”是该被视为卑贱的“末等行业”。对于将中华文化视为绝对“文化意识形态”的信奉者来说,在掌控“一部分”(事实上是大半部分)国政的同时也热衷于追求商业利润的穆斯林首领的阿合马,是个不容原谅的“邪恶”化身。
但是,在由波斯语写成的“蒙古正史”之《史集》中,记载着被当作“忽必烈纪”中重要章节的《阿合马传》。尤其是关于他被暗杀事件的章节,非常详尽。关于阿合马及其继承者桑哥,就非蒙古族而言,在整本《史集》当中《阿合马传》与接续其后被记载的《桑哥传》都同样受到破格待遇。
虽然是同一件事,但因为评论者的立场不同,就有此般完全不同的待遇。对于蒙古来说,到底哪个才是真实?这一点就不用多说了。不仅止于此,若是有只将中国正史的评论当作真相全然接受而泰然地写出古色古香的毁誉褒贬笔伐之人存在,真是叫人叹然。不论好坏,中国正史只能是中华文化的原则及替前朝编纂官方版正史的后代王朝立场之反映,有关于此没有必要再多加赘述。要言之,就是为了什么的“目的”而写成的东西。
推行以忽必烈政权为模范的国家重组及行政改革的旭烈兀汗国君王合赞汗(Ghazan Khan Mahmud,1271年—1304年)及其宰相拉施德丁(据说他是犹太系人。总之就是与阿合马同样都是“外国人”)。这两个人的组合与忽必烈及阿合马之组合有着奇妙般的相似。合赞与拉施德丁,一则是当作自己的政治改革之绝佳范本,另一则或许是对于阿合马的能力有着无限仰慕之意下,而在《史集》当中记载了虽然是与自己同一个时代,但也是“先人”的阿合马之时期。
历史中虽然原本就没有“假如”,尽管如此,假如阿合马是生存在近现代的话,借由其惊人的行政财政能力及卓越的事业经营能力,首先应该肯定会受到世间的绝佳赞赏。但或许会因为太过于有能力,反而会被冠上贪污或是滥用职权等罪名,终究遭到失败之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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