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就历史上实际发展的意义来说,或许可说农耕与游牧是两个体系对等并立。关于这点,对于人类及中央欧亚大陆来说,狩猎虽不可忽视,但若与农耕及游牧相比,仍相对逊色。
“游牧”是汉文名词,在中国,大约是于明代开始出现。英文的“Nomadism”也经常翻译为“游牧”,但严格来说并不正确。所谓“Nomadism”,原本指反复地变换居住场所的人,并非专指畜牧的游牧,例如因采集狩猎或较少见的农耕迁徙(虽然就字面意义看来有些矛盾,但在历史上确曾有几个例子存在,如古代的日耳曼等)等都可以使用。相对地,英文的“Pastoral Nomads”是指“带着牲口放牧移动的群众”,与“游牧民”的意义及语感几乎相同,就用语而言,或许后者较为正确。
游牧,仅是畜牧生活的一种形态,其中“迁徙”是此种畜牧生活的重点,特别是指随着牲口追逐水草生长的足迹而将整个家搬来搬去的形态。关于游牧的起源,没有固定明确的说法,有由农耕分离而成、人类主动靠近有蹄动物群居等说法,但不论哪一种皆是推测。
或许这样的生活形态很多地方都有,但“在中央欧亚某处曾经出现过”的观点,是无庸置疑的。至于何时开始,大约在距今4000年到10000年前左右,目前还没办法追溯更久远,不能确知具体细节。
游牧生活的形态,可根据干燥度不同或地势高低等条件,有各种不同的变化。简略地说,就是一边管理饲育羊、山羊、牛、马及骆驼等家畜,一边视草粮被动物吃得差不多时另觅草地、水源的居无定所生活,但并非毫无目的到处流浪,是确实地配合季节移动。
在夏天,家族群体依赖散布在宽阔山麓或平原的草地生活;到了冬天,为了躲避严寒或积雪,就会群体举家搬迁到山麓南面或山谷之间。在此提到的“群体”,指游牧民社会的基本单位——相当于过去曾经被使用的“氏族”(这也是概念用语,类似英文“Clan”,但若光靠对于词语的想象来思考现实,可能会有偏差)。
“游牧民”这个词汇,不知为何总有偏离世俗常识的味道,或许也有人觉得浪漫,但游牧民实际上是相当辛苦的。
“游”这个字也许让人产生误解,它不只是无所事事地游荡生活,还有“外出”的意思(例:“出游”“游学”等),因此“游”是指迁移,“牧”则是畜牧,也就是“迁移畜牧”的意思;“牧民”中文的发音为“mu-min”,微妙地具有悠闲、可爱的音律。
夏季的草原是美好的,天气既高朗又清澈,凉风缓缓吹过绿色大地,驾马奔驰而过,天地及自身仿佛合而为一,这样的世界就如天国般,当寒冷降临时,却变成了地狱,牧民只能忍耐度过,绝对不浪漫。
游牧民无法悠哉轻松过生活,绝对是以体能实力求生存。
首先,一定要学会骑马;对气候、自然现象必须有敏锐警觉;还必须深切关注家族、牲口并奉献心力,最要紧的是必须能够艰忍耐久、依计行事,兼具瞬间的果决判断。
团体的归属感和强烈的自我意识,乍看之下是矛盾的两个特质,却必须同时具备。农作虽然辛苦,游牧更加艰巨,“要不要试着游牧看看呢?”这样的心态是不行的,游牧可不是闹着玩的职业。(www.xing528.com)
夏驻扎地与冬驻扎地间的移动路线几乎是固定的,交通要冲设有井,牧草地则散落其间。游牧的生活相当有系统,在迁徙和扎营间持续重复,以规律的原则管理家畜,尤其是羊群,春季出生、夏日茁壮、秋冬宰杀(以小公羊为例)和配种培育等,在广大无边的大地无尽地循环。
相对于四季的自然规律,游牧生活极端不稳定。夏季有大旱或草原大火之类,草地瞬间荒芜;情况最糟时若遇冬季寒流或大雪侵袭,险境环生之下,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群体灭绝。从日常生活用品到农业生产工具及各式战斗工具,亦常无法完全自给自足,综观以上,游牧实在不是容易生存的经济活动。
由于都市和聚落是经济活动必要的联系,游牧必须与绿洲共存共荣,在大草原逐水草为生的游牧民族,需要带着收成定期朝“点”状的绿洲城市聚集。城市,既是人与物的交会处,也是集合生产、交易、移动、信息及文化的重要汇集点。从欧亚中间地带人与物的流动来看,可见城市发挥了该具备的机能,更何况,人与人之间本能地相互需要,对住在人烟稀少之地的游牧者来说,城市的意义实在重大。
若将游牧当作生活的必然结果来看,游牧及游牧社会造就了几个明显的性格:机动迁徙、群居,还善于射御之术。生活和环境的训练让游牧者的危机应对极为优异,还能灵活自信统御团队。且不论骑马射箭是门高段的技术,马匹也很重要,不论古代或现代,尤其在欧亚,战斗用的大型马是相当贵重的财产,但对游牧民来说,善骑的人与良驹都很普遍。
在近代枪火弹药等武器从根本改变战争类型以前,游牧民一向是世界上最优良、强悍的机动部队,他们在世界史中的影响,多数都归因于优越的军事。
一般认为游牧骑兵在公元前800年左右(约西周宣王时期)出现,直到17、18世纪中期左右为止,游牧军团的时代约长达2500年。他们以军力所获的区域纳入版图,其实不论绿洲大小,在版图内的区域都该定义为“国家”,须特别留意的是,这些国家都不是由单一游牧民形成,是跨越“民族”局限的。
骑马射箭技艺绝伦的战士和疾速奔驰、善战的马匹,若以近代的战争武器来比喻这两乘相加的人马组合,便如同技术精良的飞行员配备高性能的超音速战斗机,同样都具有昂贵、稀少、超凡、精锐及显著的破坏力等特性。
早期的单骑即使只有一人一马,也相当有威力,若扩及动员百骑、千骑、万骑,更是百万雄兵,步兵根本不是对手。
我一位敬重的友人,钻研东洋史研究的美国学者史乐民(Paul JakovSmith)在其大作《征税于天府之国:1074年—1224年马匹、官僚和四川茶业的衰落》(Taxing Heaven's Storehouse: Horses, Bureaucrats, and the Destruction of the Sichuan Tea Industry, 1074—1224)》(哈佛大学1992年出版)中,以12世纪初发生的一件小事为例,将中国宋代时对购马如何重视当作主题,从基础史料分析到综合研究其如何产生财政经济的庞大负担。
北宋联合新兴势力的女真族(金朝)合攻宿敌契丹(辽国)之后, 17个由骑兵组成的金朝讲和使节团为了回国述职,急速往河北北方奔返,在途中遭到北宋当地军事指挥官率领的2000步兵袭击,宋人希望借由此取得战功。
但具精良武装战力的骑兵队立即依惯例分为左、中、右三翼,中翼约有7名骑兵,左右两翼各5,三翼小队借由星散驰奔、乱箭四放,又纵马敌营之中使之疲于应付,2000人的军队被操弄得狼狈不堪、毫无成果地溃散奔走,17名骑兵则毫发无伤。这是北宋记录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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