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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非遗品牌形成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确立湖北“非遗”品牌后,集中精力,通过组织工匠,开发合适的产品,以此带动社会的认可、传承。在国外,“非遗”调查与登记是基本的做法。目前,湖北省内对“非遗”传承人谱系进行普查,并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一项非常正确的选择。

湖北非遗品牌形成

“非遗”普查与登记是第一步。在我国,2005 年开始进行了“非遗”的普查,从而摸清了家底。但是,这种调查仍然不够,还需要深入实地采访,并从浩瀚的历史文献中搜查湖北“非遗”,形成湖北“非遗”的历史演化图,从中找到“非遗”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找出与文化传承、公共文化服务的焦点,并依此形成湖北“非遗”的品牌。在确立湖北“非遗”品牌后,集中精力,通过组织工匠,开发合适的产品,以此带动社会的认可、传承。

在国外,“非遗”调查与登记是基本的做法。例如,韩国文化财厅与其直属单位国立文化财研究所负责对指定“非遗”实施具体的调查和登记工作。调查与登记的内容主要有三类,一是通过“非遗”的指定调查制作的文字报告书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音像及相片资料,二是以指定“非遗”的现状调查及记录工作为基础制作的调查报告书、记录书籍和纪录电影,三是在全国范围对民俗文化进行调查后整理的综合报告书[17]。再如,日本政府和日本学术界曾先后组织、实施了很多次全国规模的农村、山村及岛屿、渔村民俗调查, 积累了大量可靠而又翔实的资料。现在,几乎所有的村、町( 镇) 、市、县,均有各自颇为详尽的地方史记录和民俗志报告出版或印行;此外,还有 “民俗资料紧急调查 ”“民谣紧急调查 ”以及“无形文化财记录”等多种名目的学术调查活动[18]。这些调查的结果,不仅弄清了“非遗”的过去与现状,更重要的是为“非遗”保护与开发提供参考。

韩国对于“非遗”传承人的做法也值得湖北“非遗”保护进行借鉴。韩国在“非遗”传承人的认定方面,实行“人间国宝”认定体系,韩国文化遗产部的文化遗产委员会通常会将在一项文化遗产保持方面拥有最高技能的人认定为“人间国宝”,而另外的情况,则是针对集体的认定,对于戏剧、仪式和其他集体性活动,该群体也会被认定为该项文化遗产的“人间国宝”,这说明韩国的“非遗”传承者“人间国宝”的认定,不仅面向个人,也面向团体或集体[19]。在传承人保护方面制定了金字塔式的“非遗”传承人制度,最顶层的则是全国具有传统文化技能、民间文化艺能或者是掌握传统工艺制作、加工的最杰出的文化遗产传承人,他们被授予“保有者”荣誉称号。保有者不但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保护和财政支持,给予他们用于公演、展示会等各种活动的平台以及用于扩展技能、艺能以及深入研究的全部经费,同时每人每月政府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一系列医疗保障,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日本在传承人的认定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比韩国更加全面和完善,且认定的程序非常严格与谨慎,对重要无形文化财保持者的认定,具体采取个别认定、综合认定和保持团体等三种方式进行认定。其中个别认定是对具有高度技能的个人进行认定。综合认定是对由两人以上共同表现的技能保持者的认定。团体认定则是对艺能或工艺技术在性质上缺乏个人特色、并且在该技能或工艺技术的保持者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对于那些成为主要构成成员的团体认定[20]。对于政府认定的“人间国宝”,国家拨专款资助其传习技艺、培养传人,改善其生活和从艺条件。对没有获得这些称号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政府则每个月都会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生活补贴,补贴的额度与该国的最低生活标准持平[21]。(www.xing528.com)

目前,湖北省内对“非遗”传承人谱系进行普查,并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一项非常正确的选择。正是因为“非遗”是通过“非遗”传承人进行传承的,因此,对“非遗”传承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认定,是“非遗”保护的重要方面,有助于树立“非遗”保护的品牌,并发挥个人或团体的力量,推动“非遗”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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