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是一个国家政府、学界、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社会活动,但政府无疑在这项活动中处于领导地位,指导和规划国家“非遗”保护,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1.设置专门机构
由于日本的非物质遗产保护法经过了几次的修改与完善,所以其相关的主要保护机构也经历了几次的变动。在最开始《文化财保护法》中,文化财保护委员会是主管部门,1950 年,在文部省内组建“文化财保护委员会”,文部大臣任命5 位日本国内一流的文化专家出任委员,到了1956 年,日本立法规定各县、市、町、村开始负责地方的文化财保护工作,可以指定重要文化财、重要有形文化财、重要无形文化财、重要民俗文化财,实现自上而下的保护体系。1968 年,在第二次修改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废除了文化财保护委员会,由文化厅取而代之,在文化厅内设置“文化财保护审议会”[8]。
1962 年3 月,韩国成立了文化财委员会,可以理解为我国的国家文物保护局,委员会下设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等8 个分课,各分课不是单由政府人员组成,还包括文化财保护团体、大学、科研机构的学术专家。除专职专家外,韩国政府还聘请了180 名各界文化财专门委员,负责国家重点保护项目的调查与确立工作[9]。
法国设立的文化遗产局属于国家文化部,各地方也设相应部门机构进行配合,主要对“非遗”保护的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严格监督。值得一提的是,法国的文化遗产局只决定全国重大“非遗”的保护工作,进行宏观上的把控,而实际的保护工作由文化部所属的文化艺术遗产委员会、历史纪念物基金会、考古调查委员会等文化团体完成,进行微观上的具体操作。(www.xing528.com)
2.举办宣传活动
法国是最早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家,每年到了9 月的第三个周末,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国家博物馆、考古博物馆、艺术画廊、文物古迹、著名建筑、别墅等所有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也都进行免费参观开放,在政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鼓励下,私立博物馆门票也相应减价。“文化遗产日”的前几天,法国文化部和各省的文化机构都会向公众推荐参观名录,全国的参观点达1 万多个。此举既增强了法国民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又对外宣传了法国的“非遗”文化。
在法国“文化遗产日”的影响下,欧洲数十个国家也相继设立此项活动,意大利政府则将每年5 月份的最后一周定为“文化遗产周”,意大利的博物馆、美术馆以及城堡等向公众敞开大门,像卡比托利欧博物馆、斯福尔扎城堡等,此外,全国各地150个城市中数百座平时不对外开放的古迹,一律向公众开放。为了帮助年轻人增加历史知识,培养艺术修养,意大利文化遗产部每年在此期间还以丰富多样的形式举办数百项与文化、历史有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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