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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皮影戏保护体系不完善且需政策指导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微观层面来看,云梦县地方政府及相关文化主管部门还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皮影戏保护体系。总而言之,保护主体的职责权限尚未划分、保护经费不足、保护方法不当直接导致了云梦皮影戏保护体系的不完善,亟待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意见指导云梦皮影戏保护工作的开展,更需要借鉴其他地区和其他“非遗”项目的保护经验,完善自身的保护体系,促进云梦皮影戏的科学传承。

云梦皮影戏保护体系不完善且需政策指导

宏观层面来看,我国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非遗”保护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县“非遗”的四级保护,积极研究和探索保护传承“非遗”的方式方法,如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生态博物馆等。湖北省在此形势下,也建立了纵向和横向交错的保护体系:横向上,公布了“非遗”名录、“非遗”传承人名录,并建立了14 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4 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2 个传承示范基地和16 个“非遗”研究中心;纵向上,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然而,现有的政策和体系侧重于宏观的指导,难以覆盖到基层,并针对具体的某一项“非遗”项目进行保护。

从微观层面来看,云梦县地方政府及相关文化主管部门还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皮影戏保护体系。首先,各保护主体职责权限尚未划分,直接影响了云梦皮影戏保护政策的落实以及实际工作的开展。目前,云梦县境内参与皮影戏保护的主体包括云梦县“非遗”保护中心、云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云梦县档案馆、云梦县博物馆、云梦县文化馆、云梦县图书馆、云梦县民间艺人协会、云梦县地方学校等。其中,“非遗”保护中心、文体局是地方文化主管部门,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学校是科学文化事业单位,民间艺人协会则是民间自发的组织。在这三种类型的保护主体中,职责权限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出现了互相推脱责任、组织领导混乱、工作难以协调等问题,尤其是地方科学文化事业单位和民间自发组织在皮影戏保护中的参与度较低。而根据2005 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究突破”。各保护主体的职责权限没有划分直接背离了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原则。

其次,保护经费不足。自2000 年至2008 年,云梦县政府共投入11 万元用于保护皮影戏的传承和发展。具体如下:2000 年县财政投入:5 万元出版云梦皮影画册;2003 年城关镇投入1 万元装修“梦泽影戏馆”;2005 年县文体局投入2 万元印制参加国际皮影展演宣传资料和排练、参赛费用;2005 年县文体局投入5 千元制作皮影演出舞台;2005 年县政府投入5 千元对参加国际皮影展演人员发奖;2006 年至2008 年共投入2 万元鼓励皮影艺人带徒弟,传承技艺。从中不难看出,45.5%的经费使用在皮影戏出版物上,36%的经费用于开展皮影戏活动、促进传承上,13.6%的经费用于改善皮影演出条件,仅有4.5%的经费用于奖励皮影戏传承人。2009 年以后,云梦皮影戏相继被列入湖北省第二批“非遗”名录和国家第三批“非遗”名录,然而并没有得到当地政府财政投入上的重点支持。云梦县文化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调查中表示:“云梦县境内县级‘非遗’众多,由于政府每年的投入有限,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非遗’项目的保护经费很少。”相比较而言,部分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的专项经费用于当地重点“非遗”项目的保护,如西藏共投入160 多万元用于藏戏的保护,每个藏戏流派都获得了20 多万元的经费资助,用于藏戏队伍保护、年轻传承人培养和现有传习设施的完善上[26]。(www.xing528.com)

再者,保护方法不当。我国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非遗”的保护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如《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宏观性,造成了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缺乏具体指导意见,采取了不恰当的保护方法。云梦皮影戏的保护方法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轻开发”“轻宣传”“轻传承”。对于云梦皮影戏而言,保护和开发是一对内在矛盾,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发挥皮影戏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娱乐价值和研究价值,实现传承发展,但是过于重视保护又会制约了皮影戏的开发。当地政府在落实上级宏观政策的过程中,以皮影戏的保护为工作重点,而轻视了皮影戏的开发工作,并没有将皮影戏的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从目前来看,“非遗”与旅游的结合发展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主流形式。例如,湖北省宜昌市依托“非遗”“枝江手工布鞋技艺”,按照村落再造模式建成三峡步步升文化旅游村,形成了集布鞋文化研发、手工布鞋生产、遗产旅游开发、妇女就业培训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实践表明,掌握手工技艺的乡村妇女作为“传承人”,在参与文化旅游活动中获得了发展机会,有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使该项“非遗”得到了保护和传承,同时也丰富了到访游客的旅游生活[27]。“轻宣传”指的是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强调后期政策的落实、保护工作的开展,而忽视了前期的宣传工作。通过对300 份问卷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作为云梦县首屈一指的“非遗”,仍然有24.3%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看过云梦皮影戏,47.7%的被调查者没有完全认识到云梦皮影戏的文化价值、娱乐价值、经济价值和研究价值,81%的被调查者认为保护云梦皮影戏是政府和文化部门的职责,与自身无关。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宣传工作的不到位,群众基础较弱,无法在实际工作中提升社会公众对于云梦皮影戏的知晓度、参与度,将直接阻碍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影响皮影戏保护效益的体现。“轻传承”突出表现在经费使用上倾向于皮影戏出版物和演出活动的开展,用于促进皮影戏传承活动、传承人经济保障的投入较少。传承是云梦皮影戏的典型特征,更是云梦皮影戏保护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忽视传承环节就意味着皮影戏成为静态的“非遗”,失去活性。另外,在调查中发现,云梦皮影戏艺人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地位,相关部门忽视了对于传承人的管理,仅流于形式将其作为皮影戏的招牌。

总而言之,保护主体的职责权限尚未划分、保护经费不足、保护方法不当直接导致了云梦皮影戏保护体系的不完善,亟待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意见指导云梦皮影戏保护工作的开展,更需要借鉴其他地区和其他“非遗”项目的保护经验,完善自身的保护体系,促进云梦皮影戏的科学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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