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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珍珠的用途及其在汉朝社会的奢靡风习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珍珠是皇室贵族之家富贵的陈设和华丽的装饰。[64]汉代女性常用明珠作为佩饰。[77]珍珠是奢侈品,是财富的象征。《后汉书·梁冀传》记载,梁冀贪图富豪孙奋的家财,诬告孙奋母为其守臧婢,“盗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邓皇后的行为说明在汉室宫廷中一直是以这些珍贵的东西制作器物的。汉文帝和邓皇后的节俭特别得到社会的赞扬,正反映了汉代皇室贵族及整个社会上的奢靡风习。

汉代珍珠的用途及其在汉朝社会的奢靡风习

珍珠是皇室贵族之家富贵的陈设和华丽的装饰。传说中刘邦的斩蛇剑是汉朝诸帝传家之宝,被历朝珍藏。据说“剑上有七采珠、九华玉以为饰”[56]。刘邦起兵时不可能这样阔气,这当然是后来加工的。西汉时文帝、景帝都崇尚节俭,武帝时开始追求奢侈,宫殿装饰趋向豪华。东汉辛氏《三秦记》记载,西汉时,“未央宫渐台西有桂宫,中有明光殿,皆金玉珠玑为帘箔,处处明月珠。金戺玉阶,昼夜光明[57]葛洪《西京杂记》卷二记载:“武帝为七宝床,杂宝案,厕宝屏风,列宝帐,设于桂宫,时人谓为四宝宫。”[58]何清谷解释说:七宝床,用多种宝物装饰的床;杂宝案,用杂宝装饰的几案;厕宝屏风,厕所里装有屏风,[59]屏风上饰以各种珍宝;列宝帐,用一排一排的宝物装饰的帐幔。[60]未央宫之北宫“珠帘玉户如桂宫”[61]。《西京杂记》卷二记载:“昭阳殿织珠为帘,风至则鸣,如珩佩之声”[62]。后世托名汉人小说赵飞燕外传》写赵飞燕和妹妹赵合德都受到成帝宠幸,“真腊夷献万年蛤、不夜珠,光彩皆若月,照人亡妍丑,皆美艳。帝以蛤赐后,以珠赐婕妤”。后赵合德又以“枕前不夜珠”赠姐姐。[63]大概是由此生发的想象。东汉刘梁《七举》写宫殿之装饰:“镂以金碧,杂以夜光。”“随珠明月,照曜其陂。”[64]

汉代女性常用明珠作为佩饰。司马彪《续汉书》记载:“太皇后花胜上为金凤,以翡翠为毛羽步摇贯白珠八。”[65]东汉傅毅《舞赋》写舞女之美:“珠翠的皪而照曜,华袿飞髾而杂纤罗。”[66]张衡《舞赋》写舞女:“粉黛施兮玉质粲,珠簪挺兮缁发乱。”[67]刘桢《鲁都赋》写舞女:“插曜日之珍笄,珥明月之珠珰。”[68]《玄根赋》有“戴金翠,珥珠玑”的句子[69]杜笃《祓禊赋》写三月三日上巳王公贵族富贾大商的郊外宴饮,其娇妻美妾亮相郊外水滨:“若乃窈窕淑女,美媵艳姝,戴翡翠,珥明珠,曳离袿,立水涯。”[70]东汉末乐府长诗《焦仲卿妻》中,刘兰芝自言其美:“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71]曹植美女篇》诗写盛年未嫁的美女云:“攘袖见素手,皓腕约金环。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玕。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72]曹植《洛神赋》写女神宓妃:“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73]王粲《神女赋》写神女:“戴金羽之首饰,珥昭夜之珠珰。”[74]汉代郊庙典礼上的娱神乐舞中,那些舞女的衣着亦装饰珠玉,《汉郊祀歌·练时日》写众灵下降,人间以乐舞娱之:“众嫭并,绰奇丽;颜如荼,兆逐靡;被华文,厕雾縠;曳阿锡,佩珠玉。”[75]男性喜用明珠装饰佩剑。曹植《乐府》云:“所赉千金剑,通犀间碧玙。翡翠饰鸡璧,标首明月珠。”[76]珍珠代表美好而珍贵的东西。东汉赵壹《刺世嫉邪赋》讽刺社会上的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云:“埶(势)家多所宜,咳唾自成珠。被褐怀金玉,兰蕙化为刍。”[77]

珍珠是奢侈品,是财富的象征。扬雄《校猎赋》写天子苑囿中的珠宝:“方椎夜光之流离,剖明月之珠胎。”颜师古注云:“珠在蛤中若怀妊然,故谓之胎也。”[78]《汉书·梁孝王传》言梁王之富:“府库金钱且百巨万,珠玉宝器多于京师。”[79]《汉书·田蚡传》云:“后房妇女以百数,诸奏珍物狗马玩好,不可胜数。”[80]西汉时昌邑王被立为帝,无道,大将军霍光欲废之。皇太后下诏召昌邑王,《汉书·霍光传》记载:“太后被珠襦,盛服坐武帐中。”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以珠饰襦也。”又引晋灼曰:“贯珠以为襦,形若今革襦矣。”颜师古同意晋说。[81]贯珠为饰的短衣,称为珠襦,乃皇帝、皇后在正式场合所服。汉成帝时赵飞燕被立为皇后,姐妹受到宠幸,《汉书·外戚传》记载:“皇后既立,后宠少衰,而弟绝幸,为昭仪,居昭阳舍。其中庭彤朱,而殿上髤漆,切皆铜沓(冒)黄金涂;白玉阶,壁带往往为黄金,函蓝田璧,明珠、翠羽饰之。”[82]王莽时天下大乱,但朝廷仍颇有资财,“时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处各有数匮。长乐御府、中御府及都内、平准帑藏钱帛珠玉财物甚众”[83]。《后汉书·梁冀传》记载,梁冀贪图富豪孙奋的家财,诬告孙奋母为其守臧婢,“盗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虽然这是诬告,但梁冀曾“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而且“四方调发,岁时贡献,皆先输上第于冀”,其家拥有域外购取的大量白玉珠应为事实。梁冀与其妻孙寿大起第舍,对街为宅,其中“金玉珠玑,异方珍怪,充积臧室”[84]。东汉黄琼批评梁氏“羽毛齿革、明珠南金之宝,殷满其室”[85]。珠玉珍贵,正如牟子《理惑论》云:“珠玉少而贵,瓦砾多而贱。”[86]但珠玉毕竟不实用,因此任昉《述异记》引汉代谚语云:“虽有神药,不如少年;虽有珠玉,不如金钱。”[87]

贱珠玉被认为是帝王的良好品德。扬雄《长杨赋》赞美汉文帝云:“逮至圣文,随风乘流,方垂意于至宁,躬服节俭,绨衣不敝,革鞜不穿,大夏不居,木器无文。于是后宫贱玳瑁而疏珠玑,却翡翠之饰,除雕瑑之巧,恶丽靡而不近,斥芬芳而不御,抑止丝竹晏衍之乐,憎闻郑卫幼眇之声,是以玉衡正而太阶平也。”[88]《后汉书·和帝邓皇后传》记载,邓皇后节俭,“御府、尚方、织室锦绣、冰纨、绮縠、金银、珠玉、犀象、玳瑁、雕镂玩弄之物,皆绝不作”。邓皇后的行为说明在汉室宫廷中一直是以这些珍贵的东西制作器物的。汉文帝和邓皇后的节俭特别得到社会的赞扬,正反映了汉代皇室贵族及整个社会上的奢靡风习。张衡《东京赋》颂扬朝廷的节俭之风:“改奢即俭,则合美乎《斯干》。登封降禅,则齐德乎黄轩。为无为,事无事,永有民以孔安。遵节俭,尚素朴。思仲尼之克己,履老氏之常足。将使心不乱其所在,目不见其可欲。贱犀象,简珠玉。藏金于山,扺璧于谷。翡翠不裂,玳瑁不蔟,所贵惟贤,所宝惟谷。”[89]东汉王符批评当时的社会风气:“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绨,革舄韦带。而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庐第,奢过王制,固亦甚矣。且其徒御仆妾,皆服文组彩牒,锦绣绮纨,葛子升越,筒中女布。犀象珠玉,虎魄玳瑁,石山隐饰,金银错镂,穷极丽靡,转相夸咤。其嫁娶者,车軿数里,缇帷竟道,骑奴侍童,夹毂并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其不逮,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业。古者必有命然后乃得衣缯丝而乘车马,今虽不能复古,宜令细民略用孝文之制。”[90]

珍珠贵重,成为赐赠的礼品,也成为官场贪赃枉法行贿受贿的赃物。汉乐府诗《有所思》云:“有所思,乃在大海南。何以为问遗?双珠玳瑁簪。”[91]《汉书·江都王建传》记载:“(刘建)遣人通越繇王闽侯,遗以锦帛奇珍,繇王闽侯亦遗建荃、葛、珠玑、犀甲、翠羽、蝯熊奇兽,数通使往来,约有急相助。”[92]江都王和繇王闽侯的封地都靠近南方沿海地区,故能获得大量珠宝。《汉书·佞幸传》记载,董贤受到哀帝的宠幸,哀帝“诏将作大匠为贤起大第北阙下,重殿洞门,木土之功穷极技巧,柱槛衣以绨锦。下至贤家僮仆皆受上赐,及武库禁兵、上方珍宝,其选物上弟尽在董氏,而乘舆所服乃其副也。及至东园秘器、珠襦玉柙,豫以赐贤,无不备具”[93]。东汉末繁钦《定情诗》云:“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月珠。”[94]《汉书·元后传》记载王太后专权,其兄弟五人皆封侯,王凤秉政,“五侯群弟,争为奢侈,赂遗珍宝,四面而至”[95]。《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记载,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46),“是时四夷朝贺,络驿而至,天子乃命大会劳飨,赐以珍宝”[96]。《后汉书·马援传》记载:“初,援在交阯,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南方薏苡实大,援欲以为种。军还,载之一车。时人以为南土珍怪,权贵皆望之。援时方有宠,故莫以闻。及卒后,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援因而坐罪,葬不归墓,史称“薏苡之谤”。[97]这个事例说明,东汉时往南方沿海地区任职的官员常常带明珠、文犀归来,而马援“载之以车”,数量巨大,才成为“上书谮之者”诬陷的口实。内地至交阯任职的官员往往贪赃纳贿获得南海的珠宝,携之以归。他们又用这种珠宝贿赂权贵,以求升迁。《后汉书·贾琮传》记载:“旧交阯土多珍产,明玑、翠羽、犀、象、玳瑁、异香、美木之属,莫不自出。前后刺史率多无清行,上承权贵,下积私赂,财计盈给,辄复求见迁代。”[98]进入中原地区的珠宝也被用于行贿。《后汉书·宦者传》记载宦官张让擅权,人们以为扶风富豪孟佗与之友善,贿赂孟佗,“皆争以珍玩赂之”[99],孟佗又分给张让,获得凉州刺史之职。

汉代盛行厚葬,“送死过度”[100]。贵族帝王不仅生前享用珠玉,也幻想死后跟生前一样,所以珠玉成为陪葬物。“汉帝送死,皆珠襦玉匣”[101]。汉代人相信,口含、手握珠玉,裹以金缕玉衣,尸身不腐。故丧礼中以珠、玉、贝、米等物纳于死者之口,称为饭唅。饭唅珠玉是帝王贵族之礼。《后汉书·礼仪志》“大丧”云:“登遐,……守宫令兼东园匠将女执事,黄绵、缇缯、金缕玉柙如故事。饭唅珠玉如礼。”李贤注引《礼稽命征》曰:“天子饭以珠,唅以玉;诸侯饭以珠,唅以(珠)[璧];卿大夫、士饭以珠,唅以贝。”[102]西汉大将军霍光死,朝廷“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103]。《汉书·佞幸传》记载:“贤自杀伏辜,死后父恭等不悔过,乃复以沙画棺四时之色,左苍龙,右白虎,上著金银日月,玉衣珠璧以棺,至尊无以加。”颜师古注云:“以此物(玉衣珠璧)棺敛也。”[104]《东观汉记·梁商传》记载,梁商病笃,遗嘱薄葬,他说:“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无以辅益朝庭,死必耗费帑藏,衣衾饭唅玉匣珠贝之属,何益朽骨?百僚劳攘,纷华道路,只增尘垢。虽云礼制,亦有权时。今边郡不宁,盗贼未息,岂宜重为国损!”[105]据此可知,按照当时的礼制,达官贵族是应该以珠贝之类陪葬的。

王符《潜夫论·浮侈》批评当时的厚葬之风:“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刻金缕玉,檽、梓、楩、楠,良田造茔,黄壤致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崇侈上僭。”[106]《后汉书·顺帝纪》记载,东汉顺帝崩,“遗诏无起寝庙,敛以故服,珠玉玩好皆不得下”[107]。这种特殊规定正说明,一般情况下帝王陵墓中往往以珠玉玩好陪葬。西汉前期,贵族官僚大都把死人当作活人看待,将人生前所用的车马、金银珠玉、佩饰、丝织衣物、铜漆器皿、食品、钱币等葬入墓中。考古发现证明了这一点。尽管汉墓大多被盗,而盗者往往盗取珠宝,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汉墓发掘中发现了一片玉片残片,并在女尸尸骨下清理出一件新疆和田羊脂玉质的螭首带钩及一串珍珠胸饰。在南越王墓中发现一件珍珠枕头,在墓主玉衣头套下的丝囊内装了470颗珍珠,珍珠直径0.1~0.4厘米,是未经加工的天然珍珠,专家们认为这是一个丝囊珍珠枕头。用珍珠做成枕头,在考古发掘中尚属首次发现。在主棺室“头箱”中的一个大漆盒内,原盛放有重量为4117克的珍珠,出土时漆盒已朽,珍珠散落满地。珍珠直径0.3~1.1厘米。考虑到南越国海外贸易的兴盛,这批珍珠有来自域外的可能。

厚葬引起盗墓,死葬而含珠握玉,恰是招惹盗墓者的诱饵。焦延寿《易林》卜辞云:“把珠入口,为我畜宝。得吾所有,欣然嘉喜。”[108]“把珠入口,蓄为玉宝。得吾所有,欣然嘉喜。”[109]说的正是贪恋财货却为别人所有的结局。西汉末年,天下大乱,出现大规模盗墓的情况。赤眉军“发掘诸陵,取其宝货”[110]。东汉末年再次出现盗墓之风,规模空前。《后汉书·董卓传》记载,何皇后入葬,开汉灵帝文陵,董卓把“藏中珍物”悉数盗取。董卓迁都长安,“又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以下冢墓,收其珍宝”。《后汉书·袁绍传》记载,袁绍指斥曹操:“梁孝王,先帝母弟,坟陵尊显。松柏桑梓,犹宜恭肃。操率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又署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毁突,无骸不露。”[111]这可以说都是珠宝惹的祸。

【注释】

[1]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571页。

[2]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第573页。

[3]〔南朝梁〕僧祐撰,李小荣校笺:《弘明集校笺》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7页。

[4]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第623页。

[5]〔清〕张嶲、邢定纶、赵以谦:《崖州志》,《故宫珍本丛刊》第194册,海南出版社,2001年。

[6]《汉书》卷六四下《贾捐之传》,中华书局,1964年,第2834页。

[7]《汉书》卷七二《贡禹传》,第3076页。

[8]《汉书》卷七六《王章传》记载,王章受诬陷被杀,妻子皆徙合浦。后王章平反,“其家属皆完具,采珠致产数百万”(第3239页)。

[9]《后汉书》卷七六《孟尝传》记载,东汉时合浦当地百姓以采珠为生,以此向交阯郡换取粮食。合浦地方官吏贪赃枉法,强迫珠民连年滥采,导致合浦沿海珍珠贝逐渐迁移到邻近的交阯郡的边海。汉顺帝时派孟尝担任合浦太守。孟尝到任后,改革前弊,以保护珠蚌的资源。不到一年,珍珠贝又回到了合浦的沿海。

[10]《艺文类聚》卷八《水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2页。

[11]《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第3928页。

[12]《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第3268页。

[13]〔清〕严可均校辑:《全汉文》卷一八,《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第228页。

[14]《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460页。

[15]〔西汉〕焦延寿:《易林》卷一《蒙》“需”条,收入中国国家图书馆编:《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据明末刻本影印,2013年,第956页。

[16]〔西汉〕焦延寿:《易林》卷一《讼》“大壮”条,第962页。

[17]〔西汉〕焦延寿:《易林》卷一《大有》“履”条,第974页。

[18]〔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第3160页。

[19]《三国志》卷三〇,裴松之注引《魏略·西戎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861页。

[20]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3年,第198页。

[21]《汉书》卷六一《李广利传》,第2703页。

[22]《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第2924页。

[23]〔东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卷一六,中华书局,2008年,第730页。

[24]《后汉书》卷五一《李恂传》,第1684页。

[25]〔三国魏〕曹植撰,赵幼文校注:《曹植集校注》卷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84页。

[26]《太平御览》卷八〇九《兽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8册,第227页。

[27]〔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二七,上海书店,1988年,第381页。按:《南越志》有清刻《说郛》本,作者沈怀远,晋代人。

[28]〔唐〕杜佑:《通典》卷一九三《边防·大秦》,中华书局,1988年,第5265页。

[29]《新唐书》卷二二一下《西域传》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6261页。

[30]〔西晋〕崔豹:《古今注》卷下,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6页。

[31]《太平御览》卷八〇九《兽部》,第8册,第227页。

[32]〔明〕梅鼎祚:《古乐苑·衍录卷三》,明万历十九年(1591),吕胤昌校刊本,第14页。

[33]章鸿钊:《石雅》卷上,百花文艺出版社,2010年,第33页。

[34][日]白鸟库吉:《大秦の木難珠と印度の如意珠》,《西域史研究》(下),岩波书店刊行,1944年,第597~641页。

[35]《汉书》卷四〇《张良传》,第2027页。

[36]《汉书》卷一《高帝纪》,第73页。

[37]《汉书》卷二《惠帝纪》,第89页。

[38]《汉书》卷三《高后纪》,第101页。

[39]《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粤地”,第1671页。

[40]《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第2858页。

[41]〔东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卷一四,第587页。

[42]《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第1460页。

[43]《后汉书》卷四一《钟离意传》,第1407页。

[44]〔东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卷六,第204页。

[45]《后汉书》卷五《安帝纪》,第228页。

[46]《后汉书》卷七二《董卓传》,第2332页。

[47]《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70页。

[48]《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列传》,第2943页。

[49]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第160页。

[50]《后汉书》卷八六《南蛮西南夷列传》,第2849~2851页。

[51]《后汉书》卷八五《东夷列传》,第2811页。

[52]《后汉书》卷八五《东夷列传》,第2812页。(www.xing528.com)

[53]《后汉书》卷八五《东夷列传》,第2820~2821页。

[54]〔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二七,第381页。

[55]《新唐书》卷二二一下《西域传》下,第6261页。

[56]〔东晋〕葛洪集:《西京杂记》卷一,《汉魏丛书》,吉林大学出版社影印本,1992年,第303页。

[57]何清谷:《三辅黄图校注》卷二,三秦出版社,1995年,第127页。

[58]〔东晋〕葛洪集:《西京杂记》卷二,《汉魏丛书》,第305页。

[59]“厕宝屏风”之“厕”字,有参与、掺杂之意,意思是镶嵌有珠宝的屏风。何清谷解释为“厕所里装有屏风”,有误。见《三辅黄图校注》卷二,第128页。《西京杂记》卷一云:刘邦的斩蛇剑被汉朝诸帝作为传家之宝收藏,“杂厕五色琉璃为剑匣”,意思是剑匣上镶嵌有五色琉璃。见《汉魏丛书》,第303页。

[60]何清谷校注:《三辅黄图校注》卷二,第128页。

[61]何清谷校注:《三辅黄图校注》卷二,第128页。

[62]〔东晋〕葛洪集:《西京杂记》卷二,《汉魏丛书》,第305页。

[63]〔西汉〕伶玄:《赵飞燕外传》,《汉魏丛书》,第745页。

[64]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第543页。

[65]〔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一九,曹植《洛神赋》李善注引,第255页。

[66]《艺文类聚》卷四三《乐部》,第769页。

[67]《艺文类聚》卷四三《乐部》,第770页。

[68]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第711页。

[69]〔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一九,曹植《洛神赋》,李善注引,第255页。

[70]费振刚等辑校:《全汉赋》,第274页。

[71]〔北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七三,中华书局,1979年,第1035页。

[72]〔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二七,第381页。

[73]〔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一九,第255页。

[74]《艺文类聚》卷七九《灵异部》,第1352页。

[75]〔北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一,第3页。

[76]《北堂书钞》卷一二二《剑》作傅玄《九思》,钱氏校云:“此是陈思王《乐府》,今案本篇下文引陈思王《乐府》同,惟璧作必,考璧必同音,戈壁即郭必,可通借也。”学苑出版社,1998年,第275页。

[77]《后汉书》卷八〇下《赵壹传》,第2631页

[78]《汉书》卷八七上《扬雄传》上,第3552页。

[79]《汉书》卷四七《梁孝王传》,第2208页。

[80]《汉书》卷五二《田蚡传》,第2380页。

[81]《汉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39页。

[82]《汉书》卷九七下《外戚传》下,第3989页。

[83]《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第4188页。

[84]《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第1181~1182页。

[85]《后汉书》卷六一《黄琼传》,第2037页。

[86]〔南朝梁〕僧祐撰,李小荣校笺:《弘明集校笺》卷一,第16页。

[87]《太平御览》卷九八四《药部》,第9册,第665页。

[88]《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下,第3560页。

[89]〔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三,第46页。

[90]《后汉书》卷四九《王符传》,第1635页。

[91]《太平御览》卷六八八《服章部》,第7册,第235页。

[92]《汉书》卷五三《江都王建传》,第2417页。

[93]《汉书》卷九三《佞幸传》,第3733~3734页。

[94]〔南朝陈〕徐陵编,〔清〕吴兆宜注,〔清〕程琰删补:《玉台新咏笺注》卷一,中华书局,1985年,第40页。

[95]《汉书》卷九八《元后传》,第4023页。

[96]《后汉书》卷九〇《乌桓鲜卑列传》,第2982页。

[97]《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第846页。

[98]《后汉书》卷三一《贾琮传》,第1111页。

[99]《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第2534页。

[100]何清谷:《三辅黄图校注》卷一,第64页。

[101]〔东晋〕葛洪集:《西京杂记》卷一,《汉魏丛书》,第303页。

[102]《后汉书》志第六《礼仪》下,第3141页。

[103]《汉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48页。

[104]《汉书》卷九三《佞幸传》,第3740页。

[105]〔东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卷一五,中华书局,2008年,第613~614页。

[106]〔东汉〕王符著,〔清〕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卷三,中华书局,1985年,第137页。

[107]《后汉书》卷六《顺帝纪》,第274页。

[108]〔西汉〕焦延寿:《易林》卷一《同人》“复”条,第978页。

[109]〔西汉〕焦延寿:《易林》卷二《复》“损”条,第1003页。

[110]《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第483页。

[111]《后汉书》卷七四上《袁绍传》,第23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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