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为这本已有12年历史的书写再版序言时,我重新熟悉了书里相当多的细节。这并非一桩苦差事,因为在我写的所有书中,唯独对这本情有独钟,但我并不想过分娇宠它。我尤其注意寻找那些无论是隐含的还是明说的,而实际证明却是错误的断言。我是想告诉读者,我犯了那些错误,并希望利用这个版本来纠正错误。无论你相信与否,我希望能发现几个大错。本书论述的毕竟是一个非常悲哀的主题,而且,由于本书对所提出的问题没有提供强有力的解决方法——实际上,完全没有解答——这就越发令人不快。如果自本书写成之日至今,童年消逝的一些趋势至少被抑制住了,或者扭转了,我会感到欢欣鼓舞。至于我曾经预言认为将要发生的事却没有发生,那些我知道将要发生的却不会发生了,这并不会给我个人或这本书带来羞耻。
正因为如此,我必须让这本书保持它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我写作时的原样。当然,我提出的那些证明童年和成年的界限正被日益破坏的例证,对年轻的读者来说会很陌生。他们不得不自己提供例证。这样的例子可以信手拈来,不胜枚举。今天所有的例子,带有几年前我想象不到的自以为是,却又极为相关。坦白地说,本书的目的在于描述童年概念的起源,它为何盛行了350年,又为何迅速地消逝。现在我重读这本书,很遗憾的是,并没有使我做出任何重大的修改。那时所发生的一切,现在仍然在发生,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在过去的12年里,我了解了一些东西,这使得我必须在书中加入一些原来不存在的内容。我相信原来书中不会有。但是,我很高兴在此做些修改。
在过去的12年里,许多教师,从小学到中学,与他们的学生探讨书中提出的论点和根据。一些学生还写信给我,表达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尤其对五六年级学生的观点感兴趣,因为他们正当其时。这个年龄的儿童不仅会饱受早来的、强加于他们的成年的影响,而且可以对这些影响进行讨论,甚至进行反思。这个年龄的学生也往往行文直率和简练,还没有被鼓励用语言来掩盖思想。例如,一个叫纳里艾拉(Nariele)的女孩儿结束她的短信时说,我的想法“稀奇古怪”。一个叫杰克(Jack)的男孩儿说:“我认为你的文章不怎么好。童年没有消逝——哈!——就这样没有啦?!”约瑟夫(Joseph)写道:“童年没有消逝,因为我们看电视,我认为一周五天上学才是荒废童年。我觉得那太过分了。童年非常宝贵,用超过半周的时间去上学,太浪费了。”蒂娜(Tina)写道:“当你是孩子时,你并不需要顾虑责任的问题。孩子们应该多一些玩耍。”约翰(John)写道:“我认为18岁才应该是儿童变成成年人的年龄。”帕蒂(Patty)说:“我不认为一个10岁的孩子看了成人节目,就不再是儿童了。”安迪(Andy)说:“大多数孩子看电视节目,知道那不是真的。”
当然,从这些评论中可以了解到许多东西,但它们给我的主要教训是儿童自身是保存童年的一股力量。那当然不是政治力量。那是一种道德力量。在这些问题上,也许我们可以称他们为“道德多数”。看起来,儿童不仅懂得他们与成人不同的价值所在,还关心二者需要有个界限;他们也许比成人更明白,如果这一界限被模糊,那么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就会随之丧失。
我忠实于本书的主题:美国文化敌视童年的概念。但是想到儿童并非如此,还是让人感到安慰和振奋的。(www.xing528.com)
尼尔·波兹曼
纽约市
1994年
[1]维塔奇书局(Vintage Books)是纽约兰登书屋(Random House)的一家分店。本书初版于1982年。——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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