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遭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后,通过饮食使人群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含致病微生物的人畜粪便或污水污染水源时,可引起介水肠道传染病流行;有些污染物可使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农村饮用水污染,可分为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和物理性污染三类。
1.生物性污染
生物性污染是指水体受细菌、藻类、真菌、酵母菌等,各种浮游生物、寄生虫及虫卵的污染。农村饮用水的生物性污染物绝大多数是天然的,部分来自土壤和大气降尘,对人一般无致病作用。但随着垃圾、人畜粪便以及某些工农业废弃物进入水体,受到病原微生物的污染,就可能通过饮水传播某些疾病。如霍乱、痢疾、伤寒、伤寒等肠道传染病,肝炎、脊髓灰质炎、眼结膜炎等病毒性疾病,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阿米巴痢疾等寄生虫病。
通过饮用或接触污染水而传播的疾病,称为介水传染病。
(1)流行原因:水源受病原体污染后,未经妥善处理和消毒即供居民饮用;处理后的饮用水,在输配水和贮水过程中重新被病原体污染。地面水和浅井水都易被病原体污染,而导致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2)病原体:细菌,如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霍乱弧菌、痢疾杆菌等。病毒,如甲型肝炎病毒、髓灰质炎病毒、柯萨奇病毒和腺病毒等。寄生虫,如蛔虫、血吸虫、钩端螺旋体等。
(3)流行特征:短时间内出现大量症状相同的病人,且发病日期集中。若水源受到污染,则发病者可终年不断。病例分布与供水范围一致。多数患者都有饮用或接触同一水源史。一旦消除了污染源和加强了饮用水消毒,疾病便能迅速得到控制。一旦介水传染病发生,危害较大。因为饮用同一水源的人较多,发病人数往往很多。病原体在水中一般都能存活数日,甚至数月,有的还能生长繁殖,一些肠道病毒和原虫包囊等不易被常规消毒措施所杀灭。
2.化学性污染
常见化学性污染物有氟、砷、铅、汞、镉、氰、铬、农药等,这些污染物造成的危害程度有差异。
(1)氟:地方性氟中毒是我国较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据统计,全国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人口达2亿人,其中地方性饮水氟中毒是主要类型,主要分布在农村和贫困山区。华北地区属于高氟水重灾区,其中内蒙古、河南占比45%,天津甚至达到70%,华东地区的安徽占比8.4%。
人体蓄存过量的氟后会导致氟中毒,主要症状为牙齿变黄、变黑,腿呈X形或O形,躬腰驼背或者手臂只能弯、不能伸等。中毒轻造成氟斑牙,重者出现氟骨症,甚至完全丧失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一旦人氟中毒即永远成疾,药物只能减缓病情。在氟病区,由于氟斑牙、驼背病屡屡发生,直接影响到青少年入学、参军、就业和婚嫁。有的地方村民身高只有0.8~1.0米,出现了“矮子村”,村民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的巨大痛苦。
(2)砷:自然界的砷多为五价砷,深井水的砷和污染环境的砷多为三价砷,富集在环境中的三价砷可氧化成五价砷。我国饮用高砷水的地区涉及新疆、内蒙古、西藏、云南、贵州、山西、吉林等10个省(区),这些地区已出现地方性砷中毒患者,且大多为少、边、贫地区。
砷可以在人体内累积,造成长久的危害;砷可以侵犯人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等。如生活用水的含砷量严重超标,微量砷在居民体内长期蓄积,会造成慢性损害,导致皮肤癌、黑脚病、神经痛、血管损伤及坏疽,心脏病等。一般这些疾病会慢性发展,经过多年后才发作。典型病例常具有手、足掌部角化、躯干色素沉着和色素脱失斑点,即砷中毒的皮肤三联征。
(3)铅:饮用水中铅的来源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工业污染物和废水的任意排放(主要是冶炼、矿业、化工、印染等行业)和农业生产中农药、杀虫剂的广泛应用,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第二个来源,是自来水输水管网腐蚀造成的铅释放。我国目前使用的大多是含铅的输水管,由于自来水使用氯作为消毒剂,加速了含铅水管的侵蚀和老化。一般使用超过5年以上的水管,铅的释放量就会大量增加,自来水中铅的浓度也会升高;另一方面,所有管网的焊接缝,家庭使用的镀铬、黄铜水管、龙头都能析出铅。
铅会严重影响人体的健康,损伤肝、肾、大脑、骨骼及血液等。铅对儿童的影响更严重,可导致儿童永久性认知能力丧失、反应迟钝,甚至大脑损伤,引起贫血。铅中毒会造成成人的高血压病症和生殖功能障碍。对孕妇而言,胎儿更容易受到铅的毒害。
(4)汞:汞在自然界中多以汞盐的形式存在,可分为有机汞和无机汞两种。有机汞的毒性比无机汞严重。在无机汞中,以氯化汞、硝酸汞的毒性较强。在一定条件下,无机汞可以转化成毒性更大的有机汞。汞在水中不稳定,容易沉积在水底,水体得到暂时性净化。但是,沉积在底泥中的汞可以长期存在,一旦底泥泛起,又可再次污染水体。由于汞是剧毒物质,我国饮水卫生标准规定,水中汞含量不得超过0.001毫克/升。
汞及其化合物的毒性很强,进入人体后,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心脏、肾脏和胃肠消化系统。汞蓄积在各个组织器官中,以肾脏最多,肝脏次之,可以引起慢性中毒。甲基汞可以穿过胎盘屏障侵害胎儿,使新生儿患先天性疾病。儿童的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和循环系统都会受到侵害。(www.xing528.com)
(5)镉:天然水中不含或很少含镉,水中的镉主要来源于锌矿和镀镉废水。镉和锌是同族化学元素,二者关系特别密切,镉和锌在各种岩石、矿层和水体中都相伴存在。在一般情况下,镉以化合物的形式存在于锌矿里,水流经锌矿层时,水中的镉含量就会增高。镉在酸性水中溶解度大,在硫化氢存在时,则形成氢氧化物沉淀。我国饮水卫生标准规定,饮水中镉含量不得超过0.005毫克/升。
镉进入人体后,主要蓄积在肾脏和骨骼中,会取代骨中的钙,使骨骼严重软化;镉会引起胃脏功能失调,干扰人体的锌酶系统,导致高血压症。震惊世界的日本“痛痛痛”病就是因镉污染所致。
(6)铬:地面水中,铬含量平均为0.05~0.50毫克/升。水中铬的来源,主要是电镀、印染、制革等含铬工业废水的污染。铬化合物分为三价铬和六价铬两种,六价铬的毒性很强,比三价铬高出100多倍,所以要特别注意水中六价铬化合物的含量。六价铬化合物及其铬盐,如铬酸、铬酸钾、铬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等都能溶解在水里,显现出较强的毒性。三价铬盐在水中不稳定,可形成氢氧化铬而迅速沉至水底,特别是在pH 7.03~9.80时,氢氧化铬沉淀更多。
人饮用含铬量高的水时,对消化道有刺激或腐蚀作用,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血便,以致脱水;同时可伴有头痛、头晕、烦躁不安、呼吸急促、口唇指甲青紫、脉速,甚至少尿或无尿等严重中毒现象。据报道,六价铬和三价铬均有致癌作用。我国饮水卫生标准规定,饮水中铬(以六价铬计)含量不得超过0.05毫克/升。
(7)氰化物:氰化物在工业中应用很广,如炼焦、电镀、选矿、染料、化工、医药和塑料等工业中均用到氰化物,可导致水源污染。
氰化物污染水体引起人群、家畜及鱼类急性中毒的事例,国内外均有报道。人长期饮用被氰化物污染的水(浓度大于0.14毫克/升),可出现头痛、头昏、心悸等症状,甚至造成甲状腺功能低下、增生、肿大。
(8)酚类化合物:自然水中不含有酚,水中的酚均来自工业废水的污染。许多工业废水中含有酚或酚类化合物,如焦化厂(含酚量可大于1 000毫克/升)、煤气厂、化工厂、制药厂、炼油厂、合成纤维厂、染料厂等的工业废水未经净化处理而直接排放时,就可能污染地面水或地下水。此外,粪便分解也可能产生少量酚类化合物,所以大量的城市粪便污水中也含有酚。
因酚有特殊臭味,故极少发生饮用水急性中毒事件。饮用水消毒时,如果酚含量达到0.001毫克/升时,就可形成氯酚。人对氯酚味不敏感,如果长期饮用,可引起记忆力减退、皮疹、头昏、失眠、贫血等症状。急性中毒可表现为腹泻、口腔炎及黑尿等。
(9)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由于农业大量使用氮肥,工业排放含氮的“三废”,加之生活污水、工业废渣、矿业开采等,致使河水、地下水中硝酸盐含量升高,受到严重污染,饮水中硝酸盐超过一定含量。
亚硝酸盐进入人的血液,会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功能,造成机体缺氧,表现口唇、指甲、皮肤青紫,头晕、头痛、惊慌、胸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昏迷惊厥,甚至死亡。
3.物理性污染
水的物理性污染包括悬浮物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性污染。
(1)悬浮物污染:悬浮物是指水中含有的不溶性物质,包括固体物质和泡沫塑料等。这些由生活污水、垃圾和采矿、采石、建筑、食品加工、纸等产生的悬浮物排泄入水中,造成污染。
(2)热污染:工业冷却水,若不经过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可能引起水温升高,溶解氧含量降低,水中有毒物质含量增加等现象。此外,高温还会熔化和破坏管道接头,从而影响水处理设施的使用。
(3)放射性污染:由于原子能工业的发展,放射性矿藏的开采,核试验和核电站建立,以及同位素在医学、工业、研究等领域的应用,使放射性废水、废物显著增加,造成一定的放射性污染。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射线有损人的健康,最常见的放射病就是血癌,即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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