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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处静心,离婚冷静期带给你的宁静与平静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给离婚证,给予双方离婚冷静期三十日。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独处静心,离婚冷静期带给你的宁静与平静

张华与夏丽是大学同学,两人经过4年大学生活恋爱长跑,毕业后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初期两人尽情享受着婚姻的甜蜜,但渐渐地,当最初向往的生活慢慢变成柴米油盐的平淡日子时,许多生活的摩擦也此起彼伏。婚后第5年,因为工作压力的增加,加之张华对妻子疏于关心,夏丽觉得丈夫不再像以前那样爱她了。2020年秋,夏丽第一次向张华提出离婚。张华愕然,但面对妻子冷漠又坚决的态度,性格要强的张华最终接受妻子离婚的要求。经过几个月的协商,家人、朋友对双方劝和无果,两人相约2021年春节过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张华与夏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张华和夏丽的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张华与夏丽在2021年春节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双方是否可以当场领取离婚证

答:张华、夏丽无法当场领取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给离婚证,给予双方离婚冷静期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需冷静。现实社会中存在诸多闪婚、闪离的情况。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去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很多是因为一时激愤和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面对当今社会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每一个家庭均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常念来时之路,常怀感恩之心。夫妻之间要经常沟通,及时化解婚姻生活中的小矛盾、小摩擦,慎言“离婚”,共同努力维护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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