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刘方凤在某事业单位上班,于2016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周恒顺,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领了结婚证。周恒顺是一家外企的销售专员,一次单位安排其出差,他在回来的路上发生车祸,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跟肇事方调解获赔25万元。这场意外之后,周恒顺下肢完全瘫痪。见自己失去劳动能力,家里的生活每况愈下,周恒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脾气也变得越来越不好,动辄就对刘方凤破口大骂,还经常摔东西。刘方凤除了要照顾老公,还要抚养孩子,忍受了很大的委屈。面对生存的巨大压力,刘方凤越来越不堪重负了,逆来顺受的她在长期忍耐之后动了离婚的念头。
1.夫妻一方瘫痪在床,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吗?
答:可以。我国法律主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这个案例中,周恒顺瘫痪在床,生活上不能照顾自己,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周恒顺在离婚后能否受到妥善的安排这一因素。夫妻感情破裂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考虑到周恒顺的特殊情况,法院一般更倾向于给他们二人进行调解,指导双方改变沟通方式,增强相互之间的理解、体谅,重新修复感情,以不离婚为宜。
2.如果离婚,对于周恒顺因交通事故获赔的25万元赔偿款,刘方凤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周恒顺因为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款属于周恒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例中,遭遇工伤导致残疾的周恒顺是不幸的,因为交通事故他失去了劳动能力。但同时周恒顺也是幸运的,在他瘫痪在床的情况下,妻子对他不离不弃。原本双方应该彼此更加珍惜对方,但也许是无法再劳动的现状让周恒顺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越来越坏的脾气令妻子刘方凤无法忍受,最终妻子动了离婚的念头。夫妻本是同林鸟,在遭遇不幸时,更应当相互扶持,共同面对,而不应该因为暂时的困难而选择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www.xing528.com)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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