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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三大区分原则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除了按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不分案起诉的情形外,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案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不妨碍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分案审理。分别关押,是指对未成年人适用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时,要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看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三大区分原则

所谓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三区分原则,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联合颁布《关于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分庭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可以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提起公诉。对于分案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分庭审理。

诉讼程序分离,是指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或者有牵连的案件,只要不妨碍诉讼,要分案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除了按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不分案起诉的情形外,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案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不妨碍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分案审理。

分别关押,是指对未成年人适用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时,要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看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www.xing528.com)

分别执行,是指对未成年人的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要同成年人分开,不能放在同一场所,以防止成年罪犯对未成年罪犯产生不良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罪犯的执行场所一般为少年犯管教所。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未成年罪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法治教育,对未成年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罪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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