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19年10月发布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从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等方面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作出了具体安排。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内容。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已经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网络游戏管理,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此外,游戏企业必须执行网络游戏和信息分级制度,并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性内容等),可从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方面划分,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实行未成年人登入网游时段、时长监管分级,实行游戏充值限额分级等。首先,就学校方面而言,要进行积极引导。学校应依据不同阶段未成年人的特点要求其合理安排网上时间,避免学生网上时间过长,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网络信息,影响身心健康。并且提供情绪指导,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和心理疏导活动,发展更多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走出网络空间,调节身心状况,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和生活。其次,父母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避免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方面,必要的监督管理不能缺失,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角色至关重要。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网络信息时,父母通常是第一发现的人,因此父母应管好孩子更应该管好自己,控制自己接触游戏的时间,并且多陪伴孩子,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同时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以及正确使用科技工具的能力。多关注身边的人和事,培养新的兴趣爱好,比如爬山、轮滑、舞蹈等,拓展自己的精神世界。有时候接触不适宜的网络游戏或者信息,是未成年人为了与玩伴有共同话题或者让自己融入集体中,所以应建立正确的社交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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