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该两项规定包含两层意思:其一,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第一责任,履行监护职责是一项《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其二,国家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负有最终责任,当未成年人存在问题时应当采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措施。(www.xing528.com)
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保障其受教育权;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此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报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的人员代为照护。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若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并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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