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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证据揭示被告家庭暴力事实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原告继续。原告第一代理人:审判长、审判员,原告一共有十一组证据向合议庭提出。原告代理人所举的第四至七组证据证明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屡教不改的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证据揭示被告家庭暴力事实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告:我的诉讼请求有三点,第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我与被告离婚;第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婚生女杨晨曦由我抚养,并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婚生女杨晨曦抚养费3 000元人民币,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青房权证青溪市字第20120078713号房屋、牌号为云FLY467的大众新领驭小轿车、家庭存款12万元的夫妻共有财产。

本案的事实与理由:原告孟晓彤与被告杨正旗2006年自由恋爱,于2007年6月24日在龙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10年10月6日婚生女杨晨曦出生。结婚之后,由于原告一直没有怀孕,被告多次以此为由打骂原告,生了孩子以后,被告又嫌弃原告生的是小姑娘,不能为老杨家传宗接代,打骂原告更是成为家常便饭,甚至经常撒气打骂孩子。

被告(起身,手指着原告):你放屁!胡说八道!

审判长(严厉):被告,坐下!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原告继续。

原告(哽咽):即使在我怀孕5个月的时候,被告半夜回家还动手打我,并将身无分文的我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原告只得住在宾馆或者朋友家(泣不成声)。

审判长:原告,请控制好你的情绪。是否需要代理人代为陈述?

原告(语调缓慢):不,不需要,还是我自己说。2016年二胎政策出来以后,杨正旗经常逼迫我再生一个小娃,我考虑到养小娃不容易,经济条件也不好,又担心万一再生一个小姑娘会更受罪,可能杨正旗会打得更狠,于是我就偷偷采取了避孕措施,2016年6月份杨正旗发现我背着他采取避孕措施,在家中将我暴打一顿,随后又把我赶出家门。

另外,小娃出生后,一直是我在带,杨正旗既没有在精神上和行为上提供必要的支持,在经济上也没有提供基本的支撑,根本谈不上履行一个父亲的基本责任,常常因为嫌弃小姑娘打小娃,为了小娃更好地成长,原告请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原告。

杨正旗对我和小娃的长期打骂,我已经不堪忍受,现在生活没有安全感,天天担心他打我骂我,长期的家庭暴力使得我对婚姻没有任何信心和勇气。听说家庭暴力,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希望法院判决同意我和杨正旗离婚,把小娃判给我领着。我家的财产不多,有一套位于庆南省青溪市龙泉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幢5号的房屋,房产证号为青房权证青溪市字第20120078713号,还有一辆牌号为云FLY467的大众新领驭小轿车、另外还有家庭存款12万元,希望按照法律的规定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陈述过程中,被告表情愤怒,数次欲站起,被其代理人拉住。)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我哪里打她了,她就是矫情,随便碰碰也叫打,哪家不出点鸡毛蒜皮的矛盾,有点争吵正常得很嘛。随随便便就闹离婚,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什么叫重男轻女,有二胎政策,她不生也不跟我商量,完全不尊重我这个老公的嘛,还偷偷避孕,在法院还说得自己咋个委屈似呢,法官,她这个人有两面性,她讲的好多都是假的,她是在陷害我。还家庭暴力,她咬我算不算暴力?哼,(被告伸出手)你们瞧瞧,我手上的伤疤?

旁听观众(孟母愤怒,情绪激动):你挨她打成哪个样子了,你给晓得,你要把我姑娘打死了给晓得,她不咬你,你就把掐死了(哭,声音不要太快,要有种哭诉的道来感,孟母的性格应该是稍微软弱一些的)

(此时法警起身走向旁听席,提示孟母)

审判长(敲法槌):旁听观众不得发言!

孟母(小声):么,一处也说不得,不给说,这个砍脑壳呢(抹着泪坐下了)(此处,由于法警提示,害怕又无处可诉的感觉,声音渐小)

审判员1:被告注意,不要偏离主题进行答辩。(可换成被告注意,围绕重点答辩)

被告:法官,我不同意离婚,我对她好着呢,每个月工资都交给她保管,小娃也不同意判给她,她没有工作怎么带小娃呢?家里的财产都是我自己挣钱买的,她没有出过钱,我既然不同意离婚,当然也不同意把财产分了。

审判员1:下面由原告就其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据的种类以及证明对象。

原告第一代理人:审判长、审判员,原告一共有十一组证据向合议庭提出。第一组证据是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证明原告主体资格适格;第二组证据是结婚证原件,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第三组证据是原被告婚生女杨程曦的信件,证明了杨晨曦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第四组证据是青溪市人民医院家庭暴力受害人诊疗记录,证明原告曾因家庭暴力前往青溪市人民医院治疗,接诊医生就其因家庭暴力受害的诊疗情况进行了记录;第五组证据是庆南省青溪市临时庇护所工作记录,证明原告在2016年7月8日因受严重家庭暴力向庇护所寻求救助的情况经过;第六组证据是青溪市龙泉区派出所〔2016〕告诫字1号告诫令;第七组证据是龙泉区人民法院〔2016〕0801民保令3号民事裁定书,证明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原告不堪忍受于2016年2月18日与被告分居。分居期间,因被告多次到原告单位和临时居住地无故吵闹,无端纠缠,严重影响到原告及家人的正常生活;且被告经常在电话、短信里恐吓、威胁原告,原告向龙泉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龙泉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禁止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被告威胁、殴打、跟踪和骚扰原告及其家人。原告代理人所举的第四至七组证据证明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屡教不改的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第八组证据是青房权证青溪市字第2012007871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及青龙国用(2012)第597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原被告共同共有一套房屋;第九组证据是编号为3974ECDDC90873324B1E1075563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证明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牌号为云FLY467的大众新领驭小轿车一辆,登记在被告杨正旗名下,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组证据为中国工商银行青溪北塔路支行杨正旗名下账号为62122625170032317790账户截至2017年4月18日尚有存款12万元人民币,该存款为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第八至十组证据主要是证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一组证据是被告的工资收入证明,证明被告每月收入15 000元,其工资收入能够承担杨晨曦每月的抚养费3 000元人民币。

审判员1:请法警把原告的证据原件交给被告质证。

(原告代理人将上述证据原件整理之后交给法警,法警将证据传给被告及被告代理人质证,被告及其代理人一边看证据原件,一边不时耳语交流意见,此处稍微停顿几秒)

审判员1:请被告就原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站起来,身体倾斜):身份证啊、结婚证啊倒是没有意见,就是什么告诫令、人身保护令纯粹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公安局、法院不去抓贪官,来管我家两口子这点小事,硬是好笑了,我媳妇我不会保护?还要公安局和法院保护?房产证、土地证没有意见,上面也有我们两口子的名字,是真实的;车辆登记证书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这个车还是我向我哥哥借钱买的,到现在都没有还我哥哥钱;存款是我的工资奖金一点一点存起来的,还向我哥哥借的钱都不够。

审判长(敲法槌):这里是法庭,被告注意你的说话方式。

(被告第一代理人与被告耳语,然后被告安静下来)

被告继续说:医院看个病,那些医生记录人家家里的事干什么,我认为这是赤裸裸的侵犯隐私,我要告医院,她凭什么说我老婆受伤是我打伤的,还有什么庇护所完全是挑拨离间,要是没有这种庇护所,人家老婆不是好好在家待着吗?好好的家就是给你们这些人搞散了,社会风气就是给什么神头二武的庇护所这种地方糟蹋坏了。(愤怒)

审判员1:被告,注意你的发言,这是在法庭上。现在是法庭质证,你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被告:具体的意见由我的代理人来说,反正这些东西我都不认可。

审判员1:下面由被告代理人对于原告所举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第一代理人:我们对原告提供的第一组证据和第二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无异议;我们对第三组证据的证明对象有异议,这份信件中杨晨曦表示愿意和母亲生活的意见,我们认为并非是杨晨曦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原告事先安排好的,孩子现在只有十岁,没有什么判断力,她妈怎么说她就怎么写。这个证据不能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依据。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均不认可;对于第四组至七组证明,刚才原告提交的证据中,这部分没有提供原件,我们需要看一下证据原件。

审判员1:请法警将原告证据的原件交上来给被告质证。

法警将证据原件交给被告。

被告代理人1、被告代理人2与被告一起看原件,双方耳语交流意见,此处停顿几秒。

被告代理人2(一边看着证据原件,一边质证):我们认为青溪市人民医院家庭暴力受害人诊疗记录、庆南省青溪市临时庇护所工作记录没有法律效力,因为上面没有医院和庇护所的盖章,看不出这两份文件是由医院和庇护所出具。

另外,这两份文件上仅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名,但是没有证据证明签字的人员是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我们对青溪市龙泉区派出所〔2016〕告诫字1号告诫令、青溪市龙泉区人民法院〔2016〕0801民保令3号民事裁定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我认为这两份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只能证明原告与被告夫妻之间曾经闹过矛盾,原告采取了过激的方式处理家庭矛盾。况且这两份证据发生于本案原告起诉之前,在经过社区教育、派出所和法院对原被告双方家庭关系的协调处理后,双方的关系已经融洽很多,家庭矛盾得到缓和。

对于第八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没有意见,对于第九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也没有意见;对于第十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意见,但是对于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法庭考虑夫妻共同债务以后予以综合判断。第十一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意见,但是原告主张的抚养费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根据青溪市龙泉区的情况,抚养费1 000元就足够了。

审判员1:原告是否还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代理人2:我们申请证人郑丹出庭。

审判员1:传证人郑丹出庭。

(法警去庭外,将证人带进法庭证人席)

审判员:证人请将出庭通知书交法庭。(书记员从证人手里拿出出庭通知书并交给审判长)你是郑丹,家住青溪市凤凰区荷花街道双达社区?

证人郑丹:是的。

审判员1:原告请你作为证人出庭,有关证人出庭的权利义务,已在出庭通知书上载明,你是否清楚?

证人郑丹:清楚了。

审判员1:你今天所做证明将被记录在案,你是否保证如实陈述事实?

证人郑丹:是。

审判员1:书记员将证人具结书交给证人,证人请签证人具结书。

(书记员起身将证人具结书交给证人,证人稍微约定,签字,交给书记员,书记员回身坐下)

审判员1:原告可以对证人发问了。

原告代理人1:好的。证人郑丹,你在哪里工作?

郑丹:我在庆南省青溪市临时庇护所上班。

原告代理人1:你是怎么认识原告的?

证人郑丹:(以回忆的感觉来说,不能过于流畅)2016年6月还是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原告披散着头发,哭着冲进我们庇护所,那天刚好是我值班,我问她怎么了,她说被老公打了,老公把她赶出家门,没有地方住,身上也没有钱了。她听人说起社区附近有个地方可以接收无家可归的妇女,她就找着过来了。

原告代理人1:孟晓彤来到你们庇护所的时候受伤没有?

证人郑丹:当时她情绪紧张,神情惶恐,浑身是血,我们马上把她送去医院了。

原告代理人1:医院是怎么诊断的?

证人郑丹:皮下组织挫伤,轻微脑震荡,喔,对了我们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还专门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诊疗记录。

原告代理人1:诊疗记录是这份吗?(拿出一份诊疗记录,法警交由证人确认)

证人郑丹:看着诊疗记录,(回忆)时间太长,有点记不清楚了,当时是一个夜班值班医生写的,喔,对了,哪个医生姓彭,叫彭亮,就是这个名字了。

原告代理人1:审判长,发问完毕!

审判员1:第二原告代理人需要对证人发问吗?

原告代理人2:我有几个问题需要补充发问,郑丹,当你们庇护所发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们通常是怎么处理的?

证人郑丹:我们首先自己或者通过医院处理受害者的伤,然后安抚受害者,对受害者进行心理辅导,情节严重的我们会帮助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被告:受害者?说得难听了,受害者还在这里(拍一下桌子指着自己)坐着呢。

旁听观众(杨母):你们倒是说说哪个是受害者?(抹着眼泪)

审判长:敲法槌,旁听观众,请遵守法庭纪律

审判员1:旁听观众,法庭再次警告你,未经本庭允许不得发言。

审判长:代理人可继续发言。

原告代理人2:针对原告面临的这种情况,你们协助原告向公安局报案没有?

证人郑丹:我们协助原告报案了,后来原告因为害怕被告暗中报复,几次提出来要求公安局不要管他们家的事了。

原告代理人2:公安局对这件事是怎么处理的?

证人郑丹:公安局进行了走访调查,还来我们庇护所了解了情况,后来公安局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向被告出具了告诫书。

原告代理人2: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是否需要发问?

被告代理人1:需要,证人郑丹你是什么时候进入庇护所的?

证人郑丹:2016年3月份。

被告代理人1:证人郑丹你介绍一下庇护所的职责和功能?

证人郑丹:清溪市临时庇护所是由青溪市妇联和青溪市民政局于2015年联合建立,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紧急庇护,以保障受害者人身安全为首要目的。庇护所配备有专职社工,持续为入住者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医疗救治等服务,迄今已有72名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妇女儿童得到庇护。

被告代理人1:证人郑丹,庇护所是否对所有进入庇护所的人员都向公安机关申请告诫令吗?

证人郑丹:我们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处理。

被告代理人1:为什么你们要将孟晓彤的情况协助其向公安机关申请告诫令?

证人郑丹:因为孟晓彤的情况是持续受到家暴,在庇护所期间,被告多次跟踪、威胁、骚扰原告,还来庇护所闹过几次,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协助孟晓彤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告诫令。

被告代理人1:谢谢法庭,发问完毕。

审判长:证人可以退庭了,证人退庭后可以旁听法庭审判。

审判员2: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代理人2:我们申请证人李达帆出庭做证。

审判员1:传证人李达帆出庭。

(法警去庭外,将证人带进法庭证人席)

审判员1:证人请将出庭通知书交法庭。(书记员从证人手里拿出庭通知书并交给审判长)你是李达帆?家住青溪市辰光区绿叶社区?

证人李达帆:是的。

审判员1:原告请你作为证人出庭,有关证人出庭的权利义务,已在出庭通知书上载明,你是否清楚?

证人李达帆:清楚了。

审判员1:你今天所做证明将被记录在案,你是否保证如实陈述事实?

证人李达帆:是。

审判员1:书记员将证人具结书交给证人,证人请签署证人具结书。

书记员持签署好的证人具结书返回书记员席位。

审判员1:原告可以对证人发问了。

原告代理人2:好的。证人李达帆,你在哪里工作?

证人李达帆:原告生活的社区工作

原告代理人2:具体是哪个社区?你是怎么认识原告的?

证人李达帆:就是庆南省青溪市龙泉区清溪路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我们社区谁不认识原告,他们家整天鸡飞狗跳的,不是老婆被打就是孩子被打。全小区的人应该对她都不陌生。

原告代理人2:具体说说你的工作是负责什么的?

证人李达帆:负责协调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或开展一些调解工作。

原告代理人2:就原被告之间的家庭事务你是否参与过调解?

证人李达帆:参与得太多了,几乎成了家常便饭,调解了多次也没有起到作用。

原告代理人2:你最后一次参与他们之间的调解是什么时候?

证人李达帆:2016年12月。

原告代理人2:因为什么事情?

证人李达帆:有一次他们两口子吵架之后,被告把原告赶出家门,那次打得原告都轻微脑震荡了,听说公安局把被告叫到派出所进行了教育,还发了什么令,好像是告诫令。后来被告消停了一段时间,日子还算平静,结果到了12月,孩子临近期末几次考试都没有考好,被告把孩子往死里打,原告舍不得孩子被打,死死护孩子,于是被告连着原告一起打,后来原告领着孩子偷偷出去租房住,被告找到后,请我们出面协调,让原告母女回家。我们就进行了调解。

原告代理人2:调解的结果怎么样?

证人李达帆:被告在调解的时候态度都十分诚恳,又是下跪又是保证,还要划破手指写血书保证,被我们制止了,后来经过调解,原告母女就回家了。

原告代理人2:谢谢法庭,我的发问完毕。

审判员1:被告是否对证人进行发问?

被告代理人2:我有几个问题需要向证人发问,证人,你刚才说被告在调解的时候态度很诚恳是吗?

证人李达帆:是的。

被告代理人2:从你参与他们家的调解的情况来看,你觉得被告与原告是否有感情?

证人李达帆:他们家不吵闹的时候看起来还是挺和谐的。(www.xing528.com)

被告代理人2: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

证人李达帆:他们一家人不吵闹的时候也经常会一起出去散散步,我们有时候看见他们一家也是其乐融融的。

被告代理人2:被告有重男轻女的倾向吗?

证人李达帆:这个不是特别清楚,但是他迫切地希望生二胎。

被告代理人2:你怎么知道他迫切地希望生二胎?

证人李达帆:哎,从二胎政策出来以后,每次吵架都跟生二胎有关系,我们参与处理了几回,这些事情我们插手多了也不好,几次都是说几句好话,他们也不好意思太闹,一般劝劝也就过去了。

被告代理人2:被告是否经常打孩子。

证人李达帆:听说会打,我们没有见过。

被告代理人2:尊敬的法庭,我的发问完毕。

审判员1:证人可以退庭了,证人退庭后可以旁听法庭审判。

审判员2:下面由被告进行举证。

被告代理人2:被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有两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及自然情况;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第三组证据是一张借条,表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购买车辆向被告的哥哥借款16万元。

审判员2:请法警把被告的证据交给原告。

(法警把证据交给原告)

审判员2: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证明的内容有何异议。

原告代理人2:对第一组、第二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对第三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对其关联性不予认可,从借条原件来看,借款人和收款人的签名字迹一样,另外,借条上的时间也晚于购车时间一年半,借条的内容上来看无法证明这是为了购车而产生的家庭真实共同债务,因此我们对其证据三性均不予认可。审判长、审判员质证完毕。

审判员2:被告代理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交?

被告代理人2:我们申请证人周俊出庭做证。

审判员2:传证人周俊出庭。

(法警去庭外,将证人带进法庭证人席)

审判员2:证人请将出庭通知书交法庭。(书记员从证人手里拿出庭通知书并交给审判长)你是周俊?家住川泉市明珠区?

证人周俊:是的。

审判员2:被告请您作为证人出庭,有关证人出庭的权利义务,已在出庭通知书上载明,你是否清楚?

证人周俊:清楚了。

审判员2:你今天所做证明将被记录在案,你是否保证如实陈述事实?

证人周俊:是。

审判员2:书记员将具结书交给证人,证人请签证人具结书。

(书记员持证人具结书到证人席位,待证人签署好证人具结书后返回书记员席位)

审判员2:原告可以对证人发问了。

被告代理人2:好的。证人周俊,你在哪里工作?

证人周俊:我是绿帆心理援助中心志愿者

被告代理人2:你与被告怎样认识的?

证人周俊:被告经常来找我咨询心理方面的问题。

被告代理人2:具体是些什么问题?

证人周俊:我是职业医生,要对患者的病情保密,不能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被告代理人2:好的,那你能介绍一下被告的大体情况吗?

证人周俊:被告是我的咨询对象,从去年开始经常到我的心理援助中心接受服务,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感到很自责,通过我的咨询我认为,被告还是很爱原告、爱孩子、爱家的,只是受父母传宗接代的观念影响,想要生二胎,生男孩,但原告不同意不配合,还一再激怒被告,被告自身情绪控制不好,所以才出手打人。他每次打完人都很后悔自己的行为。

被告代理人2:你从一名心理医生的角度来看,可以描述一下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吗?

证人周俊:杨正旗与孟晓彤是中专同学,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稳定,但是杨正旗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加上工作压力大,又生了个女孩,受到他母亲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

[此时,杨母从旁听席怒起,指着周俊大骂:“你是哪样医生,我看我家正旗就是着你医憨掉了,受我影响?(反问,慢)什么屁(重音)话”]

审判长:(连续敲锤)肃静!肃静!

(法警起身走向杨母)

审判员2:证人继续发言。

证人周俊:被告经常在家里撒气,据他自己说也打过孟晓彤。根据他找我咨询的情况来看,他心里对于打人这件事是十分后悔的,充满自责。他对孟晓彤还是有感情的。

审判员2:原告是否向证人发问?

原告代理人2:我有几个问题要问证人。证人,能否介绍一下杨正旗患有什么心理疾病?

证人周俊:这是我们对患者的保密范围,不能在这里做证。

原告代理人2:杨正旗的病状通常表现是什么?

(杨正旗起身,指着原告代理人2)

被告:你才有病?我只是去咨询一下。

证人周俊:主要表现是在受到一定刺激时情绪控制和行为控制比较差。

原告代理人2:可以具体一点吗?或者举个例子来说。

证人周俊:在被告咨询的过程中,可以知道一方面她对打了妻子心怀悔恨,常常自责,一方面在一些日常琐事的处理上常常不能控制自身情绪和行为,忍不住再次出手打人。呈现出一种矛盾心态和行为。

原告代理人2:可以举例说明一下你刚才指的日常琐事是什么吗?

证人周俊:记得一次咨询中提到过,由于妻子背着她采取避孕措施,忍不住打了妻子。

原告代理人2:尊敬的法庭,我的发问完毕,谢谢法庭。

(审判长低声询问审判员1、审判员2)

审判员2:证人周俊,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请如实向法庭作答。杨正旗来你这里咨询多长时间了?

证人周俊:(回忆了一下)比较早了,在心理援助中心成立以前,他就找过我,那次好像是他打了妻子,妻子跑出去外面住,他一直找不到,焦虑过度来咨询我,对了,应该是五年前,他来我们医院找我的。

审判员2:你们心理援助中心什么时候成立的?

证人周俊:2015年下半年。

审判员2:心理援助中心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证人周俊:我们是一个公益机构,是在青溪市妇联主导下成立的,专门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质的心理咨询活动,我们中心是有资质的。中心的援助医生都是各大医院或者心理咨询机构抽调来的志愿者。

审判员2:从你专业的角度判断,杨正旗与孟晓彤的感情是否破裂?

证人周俊:对不起,我只是个医生,只作出专业的判断,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是我的专业判断。

(人民陪审员向审判长、审判员耳语)

审判员2:证人可以退庭了,证人退庭后可以旁听法庭审判。

审判员2:孟晓彤你是什么时候申请的人身保护令?

原告:2016年12月。

审判员2:当时为什么要申请?

原告:他打娃娃打得太重了,我怕伤了娃娃,就悄悄租了房子带孩子住在外面,结果他悄悄跟踪孩子上学放学发现了我们娘俩的住处,天天来闹,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回去就把我们娘俩的腿打断。我想着他真的会下手,就申请了。

旁听席(杨母指着原告):你这个婆娘么一点也不贤惠,这个家么,就是着你整垮掉!好生生呢家,我家正旗可怜呀,讨着这种媳妇,还舍不得离婚!

审判长连续敲锤:肃静!肃静!

旁听席(孟母):我家晓彤才可怜,眼睛瞎了才嫁给这个混蛋!那些年我喊她不要嫁不要嫁,她不听,你看看,日子过成啥了嘛!(哭着说)

审判长连续敲锤:(严厉)旁听观众,不得扰乱法庭!

(法警转身走向旁听席,杨母、孟母被其他人拉住坐下,法警低声向杨母孟母口头提示)

审判员2:杨正旗,孟晓彤在法庭上说你打她,是否属实?

被告:她放屁!我打她,跑去外面租房子,亏她想得出来,这叫我脸往哪里搁,放在你头上你受得了?我看她就是欠打!我那是提醒她,不是威胁她,这种矫情的女人,你跟她过得下去?你去过过试试?受不了,我跟你说,受不了……

审判长:(连续敲法槌,声音严厉)被告,注意你的情绪和措辞,这是在法庭上。

审判员2:杨正旗,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你是什么态度?

被告:这是我老杨家的孩子,她想要就要啊?她根本没有收入怎么抚养得起,养她自己都成问题。

审判员2:孟晓彤,你能否承担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如何承担?

原告:完全可以承担。我去打打工,也可以养活我们娘俩的。

审判员2:被告,平时杨晨曦是谁照顾?

被告:我挣钱嘛,她妈负责她上学,生活什么的。

审判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庭前,合议庭向你们的女儿征求了她自己的意见,现在当庭宣读。

(书记员宣读如下内容)

问:我们正在审理你父母亲离婚的案子,因为涉及你的抚养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已经年满十周岁了,应当尊重你在抚养权上的意愿,因此,今天我们把你叫过来了解一下你的真实想法。你不要紧张,你父母的事情会对你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但是我们相信你能够正确对待大人之间的事情,好吗?

孩子:好的,我会好好想,然后跟法官说。

问:你父母离婚后,你更愿意跟谁一起生活?

孩子:你们问我爸妈离婚后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我仔细地想了想,我爸爸脾气暴躁,虽然他有时候对我也很好,但是他总是为点小事经常打骂我和妈妈,我早就希望我妈和他离婚了,他们离婚后,我妈妈就不会经常被打了,这样妈妈也可以开心一点。他们离婚后我愿意和我妈妈一起生活,法官叔叔,法官阿姨,请你一定要帮助我,我害怕我爸爸动不动就打我和妈妈。

问:法庭会充分地考虑你的意见的,你现在可以跟随你的姨妈回去了。

旁听席(杨母):这个姑娘养了整哪样,白眼狼!我就说养姑娘都是白养呢。

旁听席(孟母):你才是白眼狼!好好呢小娃,硬是着你家整成这种,哎……

审判长(连续敲法槌):旁听观众,你们已经是第三次扰乱法庭纪律了,法警,将他们带出法庭,不得旁听。

(法警走向旁听席,将杨母、孟母带出法庭)

(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审判员耳语)

审判员1:原告向法庭说明一下,为何青溪市人民医院家庭暴力受害人诊疗记录、庆南省青溪市临时庇护所工作记录原件上没有上述机构的签章?

原告代理人2:这里向法庭说明一下,青溪市人民医院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诊疗记录和庆南省青溪市临时庇护所工作记录都是专用的记录本,就像医院里的接诊记录一样是通常没有医院的专门盖章的,我们在向医院和庇护所调取该证据原件时,医院和庇护所存档的记录本原始状态就是这样的,涉及其他患者家庭暴力的诊疗记录和庇护所工作记录也是一样的没有盖章。记录上签字的人员也确实是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和庇护所的专职工作人员。请法庭注意在我们提交的复印件上,上述两个机构也通过盖章并签署日期的方式对记录上的内容予以了确认,被告在质证时显然忽视了这一重要因素。

审判员1:被告向法庭说明一下你方出具的借条上的时间为何晚于买车的时间一年半?

(被告代理人1与被告耳语)被告代理人1与被告耳语。

被告:我哥哥是先把款打来我卡上,我先买了车,但是打款当时没有写借条,想着亲兄弟不用分那么清,后来是我嫂子因为这件事情跟我哥哥吵架,我后来才写的借条。

审判员1:借条上为什么没有明确用途是买车?

被告:当时车都买了开旧了,就是想着有个借条就可以了,不用写那么清楚,况且我嫂子只是要求有个借条就行,就简单写了一个。

审判员1:借条上的借款人笔迹和收款人笔迹为什么看起来一样,你解释一下。

被告:借条写好后,我去找我哥哥签字,但是他出国学习去了,要等一年才能回国,我说邮寄给他签字,他说不用写借条了,还不还都没有关系,但是我烦不得我嫂子经常在我面前提这个事情,好像我就想赖着她的钱似的。我就模仿着我哥哥的笔迹写了个借条交给我嫂子。法官,这笔借款是真实的,你问问我嫂子和我哥就清楚了。其实孟晓彤也知道借款的事情。

审判员1:原告,你清楚被告借款买车的事吗?

原告:我不知道,家里的钱主要是他在管着,他也没有跟我说过。

审判员1:原告,被告的嫂子要求过你还款吗?

原告:家里我做不了主,有什么事情外面的人从来不跟我商量。杨正旗的嫂子本来就和我见面少,这件事情她也没有跟我说过。

审判员2:原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原告代理人1:没有。

原告代理人2:没有。

审判员2: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被告代理人1:没有。

被告代理人2:没有。

审判长:由于双方当事人在事实方面没有补充,法庭调查结束。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孩子的抚养权应判决归谁,被告所主张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存在。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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