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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准备阶段及授权代理的相关内容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一般授权代理内容:代为起诉、应诉,答辩,举证质证,参与法庭辩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4条的规定庆南省青溪市龙泉区人民法院今天在龙泉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孟晓彤诉被告杨正旗离婚纠纷一案。

法庭准备阶段及授权代理的相关内容

书记员:请肃静!请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座。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面向旁听观众):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5.不得使用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

6.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7.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依次入庭就座)

审判长:坐下。

书记员(转身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全部到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现在开庭(敲法槌),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www.xing528.com)

原告:我叫孟晓彤,1979年6月14日,无业,住庆南省青溪市龙泉区春晓路街道办事处,我请了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陈述一下你的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及内容。

原告代理人1:我是原告的第一代理人龙春,庆南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一般授权代理内容:代为起诉、应诉,代为申请诉讼保全和证据保全,申请回避,向法院提供证据,请求调解及发表辩论意见,申请执行。(注:离婚案件只能一般授权代理)

原告代理人2:我是原告的第二代理人谭梅,庆南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一般授权代理内容:代为起诉、应诉,答辩,举证质证,参与法庭辩论。

审判长:被告,请陈述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被告:我叫杨正旗,1978年3月1日,个体工商户,庆南省青溪市龙泉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幢5号。请了邱俊和郑启成做我的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及内容。

被告代理人(邱俊):我是被告委托代理人:邱俊,庆南衡真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一般授权代理内容:代为起诉、应诉,代为申请诉讼保全和证据保全,申请回避,向法院提供证据,请求调解及发表辩论意见,申请执行。

被告代理人(郑启成):我是被告委托代理人:郑启成,庆南衡真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代理权限与第一代理人的一样。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的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4条的规定庆南省青溪市龙泉区人民法院今天在龙泉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孟晓彤诉被告杨正旗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长(也就是我)陈雪、审判员(用手示意左边)王新宇、审判员张承志(用手示意右边)依法组成合议庭,陈雪担任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刘诺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在开庭前书面告知,原被告是否清楚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

原告: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交代回避权,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如果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是本案当事人或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上述人员回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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