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训的知识目标就是使学生形成对法律知识的融会贯通,在参与模拟法庭教学的过程中通过亲身体验掌握更多实践知识,同时能够灵活运用各种理论与实践知识分析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这一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模拟法庭实训课程让学生掌握一些其他专业课程中没有涉及的,或者在法律实务中广为运用的内容。例如,法槌的使用规则,庭审中审判人员、公诉人的行为规范,辩护律师、被害人代理人等诉讼主体的行为规范与礼仪,庭审的基本流程等。这些知识内容虽然比较零散、理论性不深,但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让学生掌握这些实务知识,对将来从事法律实务却是相当重要的。模拟法庭教学,不仅仅限于知识的运用,更不能局限于书本知识的再强化,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可以亲身经历法律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律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的目的。此外,“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重应用”的办学原则以及社会法律实践的现实需求,还要求法科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逻辑学、经济学、政治学以及统计学等多学科的知识素养。这些知识因法学专业课程的设置而不能面面俱到。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中,尤其是法庭抗辩阶段,不仅是参演学生法律专业知识的比拼,也是他们综合素质的较量,如往往涉及语言学、逻辑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知识。这些在平时没有引起学生重视的知识显示出在法律事务的“实战”中的重要价值,因而激发学生学习其他学科知识的兴趣,以真正践行“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办学原则。
第二,通过模拟法庭实训课程让学生把已经学得的知识体系化。各个部门法课程的学习都是“一方面”的法学知识,如刑法学提供犯罪认定的实体标准;刑事诉讼法学讲授追究犯罪的程序;证据法学讲授证据的种类、举证、质证、认证、证据效力、证明规则等知识;法律文书课则讲授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等。模拟法庭课程教学过程中不止涉及法学知识一个方面,而是将过去所学习的多个“一方面”法学知识运用到案件的分析和处理中,所以,它能够对学生过去所学的单方面知识进行有效的“整合”“综合”和体系化。(www.xing528.com)
第三,强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将书面的法律知识活化为自身的知识体系。法学课程,尤其是其主干课程都是经院式课堂教学,偏重于知识的传授,学生掌握的知识多是“死”知识。模拟法庭实训是实践教学课,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学生法学知识进行验证,不但加深其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更重要的是,由于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性,这一过程还是一个学生所学知识的“活化”过程。在这一情景模拟的场所中,学生走出其原已熟悉的格式化法律条文和理论知识圈,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较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促进书本知识转化为可感知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知识,让书本中的理念在实践工作中得到亲历体验,从而把学生过去所学的知识予以“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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