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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目标:模拟法庭的学习效果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模拟法庭实训作为一种教学模式,是有一定的目标的。目标是模拟法庭实训所预期达到的结果,是整个模拟法庭实训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结合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下从知识、能力、情感三个方面来分析模拟法庭实训的目标。

实训目标:模拟法庭的学习效果

模拟法庭实训作为一种教学模式,是有一定的目标的。目标是模拟法庭实训所预期达到的结果,是整个模拟法庭实训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对学习者而言,目标是通过学习之后所能达到什么状态的预期设想;对教师而言,目标是其组织模拟法庭实训活动的定向标,是指导教师进行模拟法庭实训活动设计、选择模拟法庭实训方法、实施模拟法庭实训活动的根本依据。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文件规定“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所以,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每门学科的具体目标都应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

2005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所确定“总体目标: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www.xing528.com)

模拟法庭实训课程以其实践性和综合性的教学优势,弥补了我国现行法律职业教育存在的空白、不足或误区,是将法学通识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有效手段,在实现培养基础扎实、知识深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法律人才的高等法学教育目标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结合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下从知识、能力、情感三个方面来分析模拟法庭实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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