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义工助力学校养成学生法纪与规则的意识
俞敏君
当今世界各国已普遍认识到,要养成学生法纪与规则的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安全地成长,仅靠学校单方面的力量孤军作战是难以完成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也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关注和支持教育,愿意直接参与到教育中来。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和高新技术发展的前沿地区,学校教育乃至学校的各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家长的关注。有许多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随着我们学校家长义工委员会的成立,家长期待来到自己孩子所在的学校做义工,也成了他们中较多人的心愿。我们学校地处杨浦区五角场地区大学城腹地,学生大多数是复旦大学教职员工的孩子,在家庭背景、文化教育、人文环境等方面,都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许多高素质的家庭,夫妻分工越来越明确,越来越细化,当孩子长大进入初中学校学习时,这些高学历的家长会对孩子就读的学校给予更多的关注。他们不仅关心孩子的学习,更加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包括法纪与规则的意识的养成。家长义工中有的是法律系的教授,有的是工作在一线的法官、律师。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的专家队伍,以及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基地将是学生养成法纪与规则意识的前提和保障。
一、家长义工参与规则的制定、管理和落实
法纪是指法律和纪律;规则是指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而更多的时候,规则是得到社会公民承认和遵守而存在的。
规则意识就是一个人对社会行为准则的自我认识和体验,实际上也是衡量一个人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它主要表现在遵守规则的独立性、自觉性以及控制自己的情感、言行的自制力上。规则意识较强的人,自律能力也较强,较容易适应群体生活。无论是社会道德还是法律制度,如果没有公民规则意识与之对应,就仅仅是一些外在强制,甚至还会沦为一纸空文。健康的规则意识既是尊重社会、他人和自我的根本内容,也是学校道德观、价值观教育的核心层次,具有规则意识不仅能使青少年更好地融入社会,而且能为他们个性的张扬提供健康的精神环境。首先,规则意识是青少年树立法律信仰的基础,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有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其次,规则意识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保证,规则是通过尊重公意的公共选择过程建立起来的,是公众为维护共同秩序而订立的一种契约。小到礼仪、礼节,大到法律、法规,都属于规则的范畴。
学校法纪规则、学生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学校所制定的各项规则的首要功能与终极目的绝不仅在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从而实现学校运行的稳定性和秩序性,更重要的是为学生的未来奠基,让他们成为能慎独、能自律的公民。学校自成立家长义工委员会至今,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从学生需要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到学生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制定,家长义工都进行了全程参与。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行为规范》等法规,家长义工与学校共同研究讨论,并制定了《复旦二附中学生行为规范》《复旦二附中学生奖惩条例》《校园安全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流程》等相关条例和规章制度。
二、家长义工重视培养青少年学生法纪规则意识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往简单方面说只需一句话,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良好习惯的养成离不开规则意识。培养规则习惯,重要的是培养其规则意识。从培养规则意识入手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则意识的培养需要从小抓起
规则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应该在生活情境中帮助孩子逐渐形成明确、统一、灵活又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规则意识,使孩子的个性和社会性相得益彰,从而在社会中获得幸福的生活和感受。让未成年人通过参与社会生活,学习法律并亲近法律;通过主张权利、认知义务,学习和掌握法治精神;通过权利保护、享受法律,培养法律意识,养成真诚坚定的法律信仰。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规则意识培养要明确每一阶段的原则。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都有三种界限,一种是绝对禁止的,我们可以称之为“红灯行为”,如明显伤害他人、自身及环境的行为应予以制止;一种是完全可以做并且应该做,可称之为“绿灯行为”,如有利于孩子独立性发展及符合公德利益的行为应该得到及时鼓励、支持和督促;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和个人的价值判断灵活变动的,称之为“黄灯行为”。青少年成长的每一个年龄段,这三种行为都有不同的内容和范围。充分了解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在最原则、最必要、最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层面上,制定适合孩子能力和兴趣特点的规则并且坚持不懈地加以强化,就能避免过多的约束和不适宜的放纵,使孩子在规范的前提下获得充分自由的发展,从而达到个性自由与高度社会化的和谐统一,形成健康的人格。
(二)规则意识的培养需要从小事做起
在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记录中,往往有相似的痕迹记录:诸如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作弊、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行为等。懵懂少年,往往不受约束、敢于对抗、情绪激动,这一类被心理学称为“危险年龄”的青少年涉案群体中有许多人心中不存在对法律的敬畏与惧怕,在善恶颠倒、荣辱错位意识的误导下,出手凶狠、冷漠无情反而成为一种时尚和炫耀的资本。在小事小节上缺乏规则意识,更难谈守法遵法。所以,青少年时期法律信仰的培养应认真对待。“法律是使人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三)规则意识的培养需要从家庭教育开始
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教育是一个意义最广泛的社会过程,一切都需要教育,人、事物、现象,但是,首先和最多地需要受到教育的,则是人。其中占第一位的是父母和教师。”从无数事例说明,家长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子女的素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规则意识的缺失给一个人带来的负面效应,会影响他们在今后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影响他们人际交往状态,进而影响他们一生的幸福。因此,家庭教育应重视孩子规则意识的培养,创造健康向上的家庭生活环境,给青少年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家长也要学习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相互尊重、充满善意的关系,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指导孩子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对孩子在家庭生活中随时随地地进行规则意识教育、培养和纠正,与学校的要求保持一致。只有这样,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青少年作为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树立规则意识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家长义工有着渊博的知识,丰富的人生经验,他们通过讲座、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学生观摩学习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一起学法,帮助学生健康、和谐成长。家长义工自己出资,购买书架、相关的法律图书,在教室里布置精致的图书角,学生可以自由地阅读。学生通过看书学习,知法纪,懂规则。
三、家长义工参与学校法制安全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学校、家庭和社会要互相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开创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学校、家庭、社会是影响学生成长的三个主要因素,它们以不同的内容、方式影响着学生,有时是合力,有时又是分力,引导学生向着大家期望的方向发展。单靠学校的力量显然无法完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完成教育人这一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随着家长义工活动的深入开展,家长义工工作正进一步深入到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的法纪规则意识,学校成立了由学校、五角场派出所、五角场街道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组成的社区联防理事会,签订共建协议书,建立法制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法制安全教育的常态化和警校共建的长效机制。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学生的法纪意识的培养,近年来,学校通过实施“警校共建”“社区共建”等形式聘请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法制工作者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实现了一校一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确保了校园一方平安。同时,学校配合辖区内的五角场派出所,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将一些可疑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安部门。由于措施得力,校园周边的不安全因素日渐减少。与此同时,学校还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组织师生到复旦大学法学院观摩参加模拟法庭的审理过程。我校初二(3)班学生家长义工潘教授为学校牵线搭桥,让同学们亲自体验了法庭的审理过程。
学校还在寒暑假、春游、秋游、节假日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初一年级张思源同学的母亲作为家长义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为孩子的安全和成长出谋划策。就职于杨浦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她,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末结业式上,都会亲自安排和联系刑侦支队的孙警官、杨浦区交警四支队的李宝元、冯海清警官、五角场派出所张警官到我们学校给全校师生进行法纪法规、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警官通过“遵纪守法,做合法小公民”“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提高法制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等安全和法纪法规的宣传报告,教导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方法、识别不法分子的基本常识、紧急情况下的求救等。他们对各种案例进行分析,例如校园安全、突发伤害事件的案例分析、与我们日常出行紧密相连的交通法规、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的惨痛悲剧以及带来的危害、有关青少年盗窃事件的案例与危害等。因此,同学们深感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自身做起,要提高法纪与规则的意识、交通法制意识,要懂得珍爱生命,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www.xing528.com)
四、家长义工为学校开展校内外安全教育活动保驾护航
家长义工来自各行各业,各有优势。一方面可以通过体验和参与了解学校,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弥补校园教育的不足,丰富学校的教育内涵,更好地为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家长义工活动让家长有机会近距离关注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活动情况,能更准确地把握孩子的心态和成长,找到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家长义工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经过家长的言传身教,也会逐渐渗透到孩子内心深处,塑造孩子良好的人格。学校充分运用家长义工等社会力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来组织安全教育活动。了解民防知识、国防教育、听安全教育讲座、参观民防工事、观摩消防演练等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丰富了安全教育工作。
我校初一年级有一家长义工任职于上海市消防总队,他积极支持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每次活动都帮助我们牵线搭桥,联系辖区内的消防支队。在家长义工的关心帮助下,我们学校与杨浦区国定消防支队结对共建,并邀请国定消防支队的张队长进行汶川地震救灾事迹演讲、消防器材的应用知识讲座、紧急逃生演练等(见图8)。在2013年11月进行的全校安全疏散演练中,国定消防支队的消防队员给师生们展示了从德国进口的“马基路斯”云梯车的功能,消防队员乘云梯可迅速到达32米高空从事消防作业。随后消防队员还给师生们讲解了灭火器的使用要领,并现场演示了如何使用灭火器,部分教师一起参加了操作使用灭火器的学习。预备年级学生进行了急救包扎演练;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参加了遇到火灾后救助逃生的演练,了解高楼火灾如何逃生避险,如何快速通过烟雾区等方面的技能;初三年级学生在消防官兵的指导下学习如何穿防护服和消防服。
图8 学生在消防队参观学习
每年五月份,学校通过家长义工的帮助,与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馆预约,组织全校师生赴上海市民防教育基地参观,观看民防知识的录像片、图片资料,通过讲解员的介绍,了解并初步掌握了民防的基本技能,填补了民防知识的空白,懂得了以后遇到紧急情况该如何应急处理,以确保自身安全。在佘山地震馆,同学们经过大量的图片资料和讲解员的介绍,了解到了有记载以来全球十大地震史料,其中包括我国1956年陕西地震、1976年唐山地震、2008年汶川地震,同学们认识了自然灾害的严重性,通过图片观摩和亲自体验,再一次加深了抗震防震知识的技能。
每学期的寒暑假,学校德育处组织的“行迹上海”特色社会实践活动,家长义工积极参与,组织自己孩子班级的同学,到上海地质科普公园进行“生命教育”参观活动,通过参观考察,让学生深入了解地球的地质构造、地貌概况,加强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喷发等自然灾害形成的认识。如在“自护自救”知识长廊、地震体验场,可以真正体验地震时强烈震动、房屋倒塌的震感效应以及逃生技能;在火灾体验馆,可以真正经历一场火灾逃生的惊险过程。另外还有“气、火、电”的三防体验馆、交通安全体验馆等。
五、家长义工参与学校法纪、安全教育管理的内容
学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建设,大力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安全工作,建立良性的学校与家庭平安创建互动机制。在创建平安校园的各项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掘亮点,组织发动各个班级的家长义工,成立了“家长义工安保部”,与学校老师一起,共同保护同学们的安全,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家长义工群策群力,为平安校园建言献策,用自身丰富的资源为学校的安全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为了更好掌握学生动态及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学校经常与家长义工安保部保持联系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长义工安保部工作更好地开展。家长义工安保部根据学校需要,协助学校做好一系列安保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开展校园巡查,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共同营造平安校园环境(见图9)。
图9 家长义工在校园进行安全巡查
为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家长义工安保部成员都要开展新学期校园安全巡视,来学校做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这些家长义工都是长期从事与安全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员,有着丰富的包括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管理经验。家长义工安保部成员对学校操场、实验室、实验楼走廊、教学楼的教室、楼道、楼梯等各个场所,以及学校周边环境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就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校方就家长义工安保部发现的问题,快速及时报维修中心处理。另外,为了让上下学时段的校门口秩序更加有序,家长义工安保部成员会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在学校门口观察记录各类情况、学生进出校门情况、车辆停靠规范情况等,做详细的记录和分析,然后进行集体商议,并认真拟定安全措施,制定安全防范方案,同时将拟定的这些安全措施,在新学期开学时逐项落实。家长义工安保部成员尽心尽责的工作,使校园环境更加安全,氛围更加和谐平安,学生行为日趋规范,为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做出了贡献。
学校的法纪与规则意识的教育能否取得实效,德育养成教育能否深入人心,都与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和引导有密切的关系。随着家长义工走进校园,更多的家长关注学生的法纪、规则和校园安全,与学校共同制定一系列法纪与规章制度,为学校的发展、学生的发展献计献策,更好地丰富了学校法纪与规则教育的元素。家长义工卓有成效的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监督的实践形式,对校园各项工作的督导,为我们学生的安全成长、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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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复旦二附中模拟法庭
2016届3班 潘子慧家长
复旦二附中模拟法庭于2014年6月20日下午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行政楼三楼模拟法庭汇演厅顺利举行。我很高兴能够参与这一过程,也十分荣幸受到学校方面的邀请在模拟法庭结束之时发表讲话。二附中的学生们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们以极其认真的态度对待这项活动,做了充足的准备并且在庭上表现出色。他们让我看到少年人身上特有的朝气与活力,也使我作为家长感到十分欣慰。
复旦二附中与复旦大学之间本身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能够合理地利用复旦大学的资源,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法治参与提供机会,从而为未来复旦大学招收到更为优秀的人才作铺垫,不可不谓一举两得的好事。作为学生家长,我希望能够为二附中及其学生的发展做出哪怕微不足道的贡献;作为复旦法学院的教师,我希望看到更多具有法律精神和对法学感兴趣的青少年投入到法学学习和研究中来。如果可以,未来我愿意继续为两者之间的联系提供桥梁和机会。初一下半学期期末英语考试后,我爸爸带领我们全年级所有学生前往复旦大学新江湾城校区法学院的模拟法庭。事先,爸爸派学生两次前往我校对报名参加模拟法庭成员的同学进行培训:第一次培训是案件梳理和任务分工,这让我们对案件分析法有更多的了解,使感兴趣的同学们得到充分的发展和表现。第二次是民法教授,生动的故事案例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很有意思。这几个学生都受益颇多。在模拟法庭现场,台下的同学认真听、学习,也有许多同学在解散以后还围着爸爸问许多问题;台上的同学经过充分的准备演绎着一场非常真实的民事案件,中间时不时有激烈的争论。同学们对此次家长义工活动都十分感兴趣,并且也非常支持我们的行为。通过这次学习,不论台上台下的同学都有很多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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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家长义工活动
2016届3班学生 潘子慧
爸爸对这次活动有着极大的贡献,他事先预约能力较强的大学生给我们授课,安排了前往和返回校区的车次,对我们的初来乍到致贺词,与本次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合影。安排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让同学们知道法律、了解法律,这样能够维护好我们自己的权益,和身边周围的人的权益。二附中的学生是全面发展的,我们关心国际关系、国家政策,是一批以后可以成为律师、法官等职务的人。这次活动挖掘了我们的潜力,让我们走得更远,看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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