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即生长”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第一,未成熟性。杜威指出:“生长的首要条件是未成熟状态。”[1]由于青少年学生在生理、心理和知识、技能等方面都还处于未成熟状态,也就处于不断的生长状态。而成熟是在连续不断的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此学习的过程就是生长的过程。
第二,生长的必需性。学习的自然性是指学生对学习的东西是在满足其自然生长的需要时最有效,即学习是自然生长的必需。杜威指出:“儿童在未进学校的前几年的学习进行得快且稳,因为这时的学习是和他们自身的能力所提供的各种动机以及自身处境所促成的各种需要密切关联着的。卢梭差不多是第一个认识到学习是一种必需,它是自我保存和生长过程的一部分。”[2]杜威进一步指出:“但一般学校确定的方向总是与这个原理相反。他们不去研究儿童在生长中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只拿了许多成年人所积累的知识,和生长的需求毫无相关的东西,想把它强加给儿童。”针对这种情况,卢梭指出:“成年人应当知道的一切,难道儿童都该学、都能学吗?把做儿童时用得着的东西教给儿童,你可以见到那已经是很够他忙的了。为什么要叫他去求那也许终生用不着的学问,而忽略了那些足以满足他现在应当知道的东西。”因此,“教得太早是不行的,因为我们真正的教师是经验和感情,既是成年人,要不是适合他本身的情况,也绝不会去学他那应该学的东西”[3]。(www.xing528.com)
可是,在教学中,这种不顾学生的生长需要而把成年人知道的东西强行灌输给学生的情况处处可见。如,一个刚送走高三毕业年级的数学教师到高一讲“解一元二次不等式”的新课时,完全不顾学生自身的能力和需要,就把几乎所有解一元二次不等式的内容(带参数的、含绝对值符号的和可转化为一元二次不等式的)全部强行灌输给学生,因为,教师认为这些内容学生都应该学习和掌握,结果是对于教师讲解的内容95%以上的学生没有真正理解和掌握。
第三,渐进性。儿童的各种能力形成的过程是在不同阶段的自然属性和不同发展要求下渐进的、自然的和连续的生长过程,教育不能跳跃和超越学生的自然发展阶段,不能揠苗助长。这正如杜威指出的:“人的成长是各种能力慢慢生长的结果。成熟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揠苗助长没有不反致伤害的。儿童时期就是生长和发展的时期。所以,为了成人的生活的造诣而不管儿童的能力和需要,是一种自杀政策。”[4]所以,学习能力也是一个缓慢生长的过程,学习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诠释学循环理论表明,很多知识不是一次就能学会的,需要一定的循环反复过程,即知识有一个自然生长的过程。遗憾的是,我们现在的学校教学中,很多人没有认知到学习知识有一个生长的过程,而是大讲特讲并要求教师的教学要“堂堂清”“天天清”,这是违背知识生长规律的,自然也不可能达到希望的效果。当然,若硬要说能够达到“堂堂清”“天天清”的话,那也只能是达到较浅层次的理解——工具性理解,而不可达到更深层次的理解——“关系性理解”和“价值性理解”的水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