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规律,哲学上又称为法则。在唯物主义哲学中,规律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然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因此,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教育规律就是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或关系。当然,并不是任何关系都是规律,只有各种现象间本质的关系才是规律。一个事物有多种属性,只有本质属性间的联系才是规律。教育中这种关系有许多,如生产力发展与教育发展、社会发展需求与教育结构等。
根据唯物主义哲学所阐述的规律的一般原理,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教育规律。根据规律是现象中固有的东西,教育规律也就是教育现象中固有的、稳定的东西。规律又是现象中同一的东西,那么教育规律也就是众多种类教育现象中同一的东西。教育现象千千万万,教育的类型和形式多种多样。但不管是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还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抑或是课内教育、课外教育、团队教育等,其具体形态虽不同,但蕴含其中同一、普遍的东西只有一个,即它是促进个体身心发展的工具。这种同一的东西,就是教育中规律性的东西。
遵循教育规律就是指教育活动应该遵循教育中巩固的、稳定的普遍法则。如,教育的手段和方法要符合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认知特点,要满足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身心需要,教学的方法要符合各科教学的特点,等等。卢梭在《爱弥儿》中指出:“儿童有自己的观察、思考和感觉方式。”[13]遵循教育规律就要遵循儿童自己的观察、思考和感觉方式。但在现实的教育中,我们都是在用成人的思维去要求儿童。“总是在寻找儿童期的成人,从不考虑儿童在成人之前是什么。”卢梭进一步指出,“不适合儿童年龄阶段的任何东西对儿童而言既无用处也无好处。”“要清楚的是教学的前提是心智的成熟。”[14]因此,教育要遵循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认知规律。皮亚杰提出了儿童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15]:感知运用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的智力只限于感知运动。儿童主要是通过感知运动图式与外界发生相互作用);前运演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已表现出了符号的特点。他们通过表象、言语以及其他符号形式来表征内心世界和外在世界。但其思维仍是直觉性的,而非逻辑性的,具有明显的自我中心特征);具体运演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已经有了明显的符号性和逻辑性);形式运演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能够设定和检验假设,能监控和内省自己的思维活动,思维具有抽象性)。每一个阶段儿童的思维水平是不一样的,因此,教育教学中要按照儿童各个阶段的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不能超越或者颠倒不同阶段的学习任务。如,形式运演阶段儿童的思维是一种假设性的思维,这种思维是建立在符号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实体的基础之上的。而代数思维就是假设性思维,因此,具体运演阶段的儿童还不能很好地掌握代数运算,只有当儿童发展进入形式运演阶段后,才具有学习代数的认知能力。(www.xing528.com)
教育要遵循其规律,就像学习跳远必须先学习跑步,学习骑马要先学习走路一样。因此,夸美纽斯特别指出:“在儿童年龄和智力既不需要也不允许的情况下,什么也不要教授。”[16]否则,教育既毫无效果,还会引发学生产生厌恶情绪而失去将来学习这部分内容的兴趣。奥苏贝尔提出教育的目的、要求,教育的内容、方法、步骤等,都应根据学生发展的不同阶段做出具体安排。[17]杜威提出“教育即生长”,也充分体现了教育要符合人的自然发展规律。杜威说:“人的成长是各种能力慢慢地生长的结果。成熟要经过一段时间,揠苗助长没有不反致伤害的。”[18]奥苏贝尔提出要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设计教与学活动,超越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设计的学习内容学生会接受不了,教学效果自然就不会好。这都说明了教育要遵循教育本身的自然规律。卢梭的自然教育中提出的“依据自然”生活就是依据天地万物的理性原则生活:“谁服从了理性,谁便遵循了自然”。[19]在教育方面,理性就是教育的自然规律,遵循理性就是遵循教育的自然规律,遵循教育的自然规律就是遵循了自然。
但在现实的教学中,违背教学规律的事时常发生。如,我经常看到教师不讲述公式、定理的发现和证明过程,而要求学生机械记住公式,并采用大量的习题进行练习。我曾经到一个学校去听一节高中数学《二项式定理》的新课教学。上课时教师对学生说:“这个定理的推导证明比较难我就不讲了,其实大家用不着懂得它的证明,只要记住公式能用它解题就行了。”于是便直接告知结论后就开始讲解例题,然后让学生模仿例题进行大量的练习,目的是让学生经过练习达到对公式的熟记。根据我经常到学校听课的经验,诸如这类直接告知结论,忽略知识的发生、发展和形成过程的现象在教学中还大量存在。其实学生的学习是在自己经验的基础上获得的,这就是杜威主张的“从经验中学习”。而经验是过程与结果的联结。这种直接告知结论的教学,没有使学生经历知识发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而只有结果,从而不能形成学生的经验。这种结果的知识只是一种信息,不是经验。所以,这种教学违背了经验形成的教学规律,自然也就达不到教师需要的效果了。针对这种情况,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告诫老师们:“凡是没有被悟性彻底领会的事情,都不可用熟记的方法去学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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