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效果系数U=G1/G2,G1、G2分别为转移支付前和转移支付后的区域间人均财政收入基尼系数,若U>1,说明转移支付缩小了区域差异,且值越大效果越好;U=1,说明转移支付几乎没有调节效果;0<U<1,说明转移支付对财政收入差异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扩大了区域差异,值越小扩大得越多。运用式(3.1),可得到以下计算结果。
从表6.4可以看出,2003年到2011年,转移支付对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差异起到了较明显的调节作用。系数U呈不断扩大趋势,说明效果越来越好。首先,转移支付大大缩小了东中西部间的财政收入差异,效果系数从2003年的1.772 3增加到2011年的3.296 8,增加了近1倍。这主要是由于从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国的区域经济政策从原来的促进东部倾斜发展转变为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而财政支持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对落后地区转移支付的增加必然带来东中西部间财政收入差异的缩小。转移支付对省际财政收入差异的调节效果较前者小,但每年效果系数都在1.5以上,并且从2003年的1.525 7增加到2011年的1.684 9,呈现出缓慢增加的趋势。转移支付对东部财政收入差异的调节效果变化较为平缓,年均增长率为1.5%,从绝对值比较,均高于中部和西部的调节效果。1978年以来,东部一直是我国政策扶持的重点区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内部差异逐渐缩小,转移支付效果的变化越来越小是可以预见的。相较于中西部,东部的财政收入差异更大,但适当的转移支付对差异的调节效果却更为显著。从2006—2011年,中部的转移支付效果系数接近于1,说明转移支付对中部的财政收入差异几乎没有影响,而在此之前,效果系数都小于1,可见转移支付的调节作用是逆向的。2007年之前,转移支付反而加大了西部的财政收入差异,可以看出,在西部大开发前期,尽管中央对西部落后地区拨付了大量转移支付,但由于西部各省的区域差异较大,且西部地区整体平均税负较高,而税收返还在转移支付中的比重很大,导致转移支付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相反。
表6.4 2003—2011年转移支付对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影响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2004—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相关数据计算得到。(www.xing528.com)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总体来说转移支付的确起到了缩小区域财政收入差异的作用,并且这种作用呈扩大趋势。但在2008年之前的大部分年份,转移支付对中部和西部内部的财政收入差异几乎没有调节效果。
为了更准确地分析转移支付对区域间财政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化的影响,我们根据式(3.3)测算了各区域在转移支付前后的收入流动性指数(见表6.5)。
表6.5 2003—2011年各区域人均财政收入的流动性
数据来源:根据2004—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相关数据计算得到。
注:M1和M2分别指转移支付前后的收入流动指数。ΔM=M2-M1,是转移支付前后收入流动性指数的差值。
从表6.5可以看出,转移支付之前,2003—2011年西部各省财政收入的流动性相对较高,其次是中部,流动性最低的是东中西部间,流动性指数为0,因为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人均财政收入排序并未发生改变。全国各省和东部各省的财政收入流动性不高,分别为0.204 0和0.198 3,说明财政收入排序缺乏变动。转移支付后,除东中西部间的财政收入流动性仍为0以外,其他所有区域的财政收入流动性都发生了改变。其中,省际财政收入流动性提高了8.14%,可见各省的人均财政收入排序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我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中央政府具有政策倾向,对各省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同导致的。而东部、中部和西部的财政收入流动性在转移支付后都大大降低了,中部的降幅甚至达到了80%,这说明转移支付使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排序更加固定。总体来说,虽然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全国各省之间财政收入的流动性,但却加重了东中西内部财政收入位次的僵化,不利于东中西内部财政收入差距的缩小。
那么,目前转移支付的区域分配结构是否合理?如果要优化区域分配结构,哪些影响因素是最主要的?下面我们将在本章第五部分分两方面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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