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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导致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加大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在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分税制改革进一步拉大了各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差异。综上所述,由于分税制改革没有考虑到各区域的产业特点,以第一、二产业为主的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税收收入划归到中央,而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东部地区却得到了大额的营业税收入,在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大大减少,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区域财政收入差异。

分税制改革导致区域财政收入差异加大

1994年分税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进行了划分,对税收返还做出了基本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但是,在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分税制改革进一步拉大了各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差异。

营业税划归地方增加了东部地区的财政收入。通过第四章第三部分我们了解到,营业税主要来自第三产业,2011年来自于第三产业的营业税收入占比超过75%。这样,对于第三产业发展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的东部地区来说,其营业税收入必定多于中西部地区。并且,营业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营业税划归地方,直接导致东部地区财政收入的显著增加,拉大了东中西部之间的财政收入差距。

全部消费税和75%的增值税划归中央减少了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按照我国税制,消费税和增值税主要来源于第二产业。如2011年,第二产业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在消费税和增值税总额中占到93%和75%以上。相较东部地区,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以制造、冶金机械能源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在地区GDP增长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将消费税和大部分增值税集中到中央财政显然不利于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增长。

企业所得税征收存在税源与纳税地分离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根据《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分公司可以由总公司汇总清缴企业所得税。目前,许多集团的分公司遍布全国,但总公司往往在东部发达省市注册,在现有财税体制下,这种汇缴制度使总公司所在地充分得到了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导致税源与纳税地分离,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反而向东部发达地区集聚,各区域之间的财政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www.xing528.com)

资源税水平较低无法将中西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优势。资源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一直偏低,2012年仅为1.4%,这主要与资源税的税基较窄、税率较低有关。另外,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与产品的价格、成本、利润变化无关,与资源税税率较低相反,资源开采行业的可得利润不断上升。从而,资源税较低的税率及其征收特点使得资源相对丰富的中西部地区无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优势。

综上所述,由于分税制改革没有考虑到各区域的产业特点,以第一、二产业为主的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税收收入划归到中央,而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东部地区却得到了大额的营业税收入,在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大大减少,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区域财政收入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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