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经济是一个自主的经济场域。
(2)文化经济以未来为导向。
(3)文化经济能够持续地稳定及创造区域的就业机会。
(4)文化经济有助于区域本身潜力的强化。
(6)文化经济需要积极的文化政策。
(7)文化经济需要积极的经济政策。
(8)文化经济需要城市建设政策的支持。
(9)文化经济需要整合性的城市与区域政策。
(10)文化经济急需在欧洲形成适当的发展环境条件
从埃森宣言中,我们清楚了解到,文化产业是一个具有特色的产业,对地区的整体经济与社会发展都有不可忽视的贡献。而其发展需要整体环境的配合,不仅牵涉到经济与文化层面,同时也包括了法律、政治、社会等层面的条件因素。(www.xing528.com)
2.文化认同与形象塑造
以英国为例说明文化创意产业对地区形象之塑造:自1997年以来,借由创意产业的推动,英国重新设计“国家形象”,将“保守”变成“新鲜”“有创意”“有吸引力”。文化形塑了一个人的人格与态度,也可以形塑一个地区的形象和格调,因此文化对人的自我认同、甚至于对地区的认同,都深具影响。希望未来能透过文化创意产业,重新形塑台湾地区形象,由“廉价”转成“品质、品位、品牌”,由“生猛”转成“活力多元”,让台湾民众的亲和力成为“友善、关爱”代表。
(1)台湾地区文化自由开放的特色,可成为中华民族的世界品牌,可以带动全台湾文创产业经济的发展;
(2)全台湾经济的飞速发展,为整个中华民族区域经济形成提供条件;
(3)两岸开放的大趋势,台湾文创产业有开拓的空间;
(4)民间人才充足,自主性与参与性高。
3.成功体现
(1)取得的成果:自从2002年5月31日,台湾省“行政院”开始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为“挑战2008:发展重点计划(2002-2007)”的子计划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经过一个阶段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可以通过两个时间点的一组数字进行对比说明,2003年的数据显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2.85%,就业人口比重为1.75%,2007年,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组织总数增至50667家,较2002年增长了13.32%,文化创意产业营业额由2002年4352.6亿新台币增至2007年的6329.4亿新台币。台湾《华商世界》总编辑吴宗锦在周刊题词中写道:从2011到2015年的“十二五”规划,是中国努力迈向“世界第一”最重要的五年,中国将创造38亿美元的产值,相当于台湾GDP的95倍,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实施,2008年,营业额为754.93亿元,2009年,营业额为638.46亿元,2010年B2B(企业对企业)交易金额达到9617万元,B2C(企业对个人)交易金额达到1亿5569万元,成果丰硕。通过以上数据的对比,我们得出结论,文化创意产业对台湾经济的增长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2)政府政策支持与社会响应:2010年,第七届世界华商高峰会于10月22日至24日在澳门的威尼斯度假村举行,大会以“文化、创意、环境”为主题,执行主席丁楷恩说:“从某一个角度来看,文化是产业的灵魂,创意是产业的生命,是产业生生不息、延绵不断的源泉”的观点,表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2010年是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在行政院文化创意推动小组的政策协调下,文建会、新闻部、经济部等部门的努力配合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终于通过了立法,标志着台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进入新纪元。(表3-1)
表3-1 2006至2010年台湾地区营业额和附加价值一览表
(3)文化创意产业应建立在创意设计为核心的生产领域,形成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创意产业打造优质产品形成产业支柱。
(4)形成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发展,融合传统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以多元化的模式运行文化创意产业;完善政府支持和政策保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组织机构,提供文化创意产业政策资金和人才技术扶持,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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