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资源过剩,导致这个时代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市场竞争,如果电影企业想做“大哥”,保持之前的我有什么就卖什么,我说什么就是什么,那就无异于自取灭亡。要想在今天中国的电影市场上立足,首先必须遵循市场营销的黄金法则。传统的市场营销的黄金法则是4P,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现在又有4C,即沟通(Communication)、便利(Convenience)、成本(Cost)、顾客(Customer);或是4R,即关联(Relevance)、反应(Reaction)、关系(Relationship)、回报(Return)。
作为一种娱乐产品,电影既具有商业性,也具有艺术性。不顾市场需求一味搞创作,或者单纯追求商业而忽视艺术,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恐怕都是不行的。所以,我们的电影一定是符合市场需求的。作为一个以拍摄电视剧起家的导演,冯小刚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我首先考虑是否有市场,没有市场说明老百姓不喜欢看,我就不会拍……我拍的片子就喜欢一竿子扎到老百姓里头。这不是一味向观众倾斜,这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必须考虑的因素。否则你拍电影就可能血本无归。”[5]于是,冯小刚始终遵循着“观众喜欢什么,我就拍什么“的原则,采用一种平民化策略,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以满足普通市民的观赏需求。
介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发生了剧变,目前营销方式正从传统的AIDMA营销法则(Attention[关注]、Interest[兴趣]、Desire[渴望]、Memory[记忆]、Action[行动])逐渐向含有网络特质的AISAS(Attention[注意]、Interest[兴趣]、Search[搜索]、Action[行动]、Share[分享])模式转变。在全新的营销法则中,两个具备网络特质的“S”——Search(搜索)、Share(分享)的出现,指出了互联网数字时代下搜索和分享的重要性,而不是一味地向用户进行单向的理念灌输,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对于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的影响与改变。顾客不仅可以通过网络主动获取信息,而且可以成为发布信息的主体。信息发布由从前的B2C——由商家向消费者发布的模式转化为B2C2C——由商家向消费者发布之后,消费者向消费者发布与共享的模式。(www.xing528.com)
由此可见,现在的电影营销模式更是以观众为中心、以争取观众为目的,所以,电影制作方在进行影片宣传推广时,必须改变之前的大批推送式宣传理念,改由有目的地投放,根据影片的内容选择目标受众,有预谋地使用宣传策略,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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