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文化概念在中国的形成
人类精神财富产生、发展、成型的历史证实,自从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继而人类有了制造、保存工具和使用、保存火的复杂行为,从而独立于动物之上。此后,群众文化便作为人类行为不同于动物行为的重要标志面世。虽然类似现今群众文化的文化现象早已呈现在整个人类文化历史中,但真正形成“群众文化”这一概念,在中国还是近代的事。
史学家们几乎一致推断,人类初民早在远古旧石器时期,就出于劳动与情感交流的需要产生了原始文化。但是由于人类文化发展在草创阶段还没有语言或语言的符号,初民们也不可能意识到即事记史与悠远存史的做法将会产生多么重要的作用,故而至今还没有发现史前石器阶段中有对当时群众文化现象思维概念的称谓。但在数千年前古文明期间,曾对史前期与当时出现的群众文化或它的局部现象有过种种指称及其演释,如“宾日、饯日、舞雩、社火、俗乐、伎乐、舞队、俚歌”等。
在近现代中国,对群众文化这类文化现象则有“通俗教育、平民教育、民众教育、通俗文艺、大众文艺、民间文化、革命文艺、社会文化”等指称,称谓由局部逐渐涵盖群众文化的整体,并力求靠拢其本质与形态的特征。
在当代文化学术界,对群众文化这一概念及其内涵的认识虽然还有不尽一致之处,但随着专家学者的不断研讨验证,已得到越来越多接近一致的认同。
二、国外群众文化的概念与特点
由于群众文化是全人类精神文明与社会生活、社会机制的重要构成,因此它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具有全球范围的广泛性;而世界各地的群众文化,由于时代、地域、民族的差别,以及人们认识的差异、信仰、习俗、个性与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故内容与形式、称谓和概念又有着明显的差别。
据现有资料,在国外关于群众文化的概念与特点,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群众文化
明确认为群众文化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群众文化是一种文化宣传活动,它将民族化和大众化统一起来,为人们所喜闻乐见。
社会主义性质国家的各级文化部门、事业机构经常根据党与政府关于群众文化的总体要求,布置和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并有专门的指导机构与活动场所——文化馆、站(也有称“文化会馆、文化中心”)。群众文化还包括了多种多样的创作活动,如苏联的群众文化活动就包括了“在文学、戏剧、音乐、绘画、舞蹈艺术和其他种类的艺术领域中群众性的非职业性的艺术创作”。并认为这种业余艺术活动从形式上看,具有突出的民族性。从表演成员、承传过程、艺术流派、审美属性以及为千千万万劳动群众所喜闻乐见并反映他们的社会进步要求来看,更具有高度的人民性。
在西方,有人认为群众文化的“群众”的含义是“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带有被动性,容易轻信,而致受人摆弄”。而有的社会学家,如法国的路易·阿拉贡(1897-1982)则在他的《群众文化或不被接受的题目》一书中,对于这种他认为的新型文化招致的异议、抗拒或提防表示愤慨,并故意选了“群众”一词来陈述,以示这个名词附带了明显的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标记。
(二)社区文化
通常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在所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中所从事的各种社会性文化活动。社区文化中一般有着传统的文化生活方式与共同的归属心理特征。因为每个社区都有特定的地域、人口、区位、结构和社会心理因素,所以人们对自己所处的文化共同体有着相应的认同意识。
国外社会学家、文化学家多以发展程度把社区划分为古老、新兴社区;或按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贫困、发达社区;也有按规模层次划分为城市、城镇、乡村等大、中、小型社区和以产业特征等来划分社区。
在社区文化中,日本的公民馆以提高居民修养,增进健康、活跃文化生活,发展社会福利为宗旨。为适应市、镇、村及其他一定社区内居民的社会生活需要而兴办的有关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的设施,是由社区中的公益法人设置管理的。在英国,一些城市社区的“社区学院”运用各种文化设施,向居民提供教育与学习的机会。美国的社区文化,在发达的新兴社区,都市化、现代化的文化特色明显,异质文化流动不居;而在古老的、相对贫困的社区,则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特色浓厚。
随着现代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人们交往交流的频率不断加快,社区文化的局部区域性、乡土性特点日趋弱化,但先进的社区文化特质则正在强化。
(三)人民文化
“人民文化”在法国等国家指的是与专业性较强的文化相对应的一种文化形态。这种群众文化观所指的“人民”并非指全体人民,而是他们观念中的“人民阶层”。他们认为只有那些富有的、受过教育的特权者才能够获得“高级形式的文化”。而对于其他形式的文化,人们既不称它是中级的,也不说是低级的,而是称之为“人民的”。
人民文化又不单纯是民间艺术,还与整个生活方式有关,包含着介于生和死之间的许多经验和活动的文化影响。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人民文化具有更大的教育价值,它蕴含着能够使“人民”阶层参与“高级形式的文化”生活的一切手段。人民作为人民文化的对象,应该参与改造和升华的过程,同时又要保持构成其特殊性的真正价值和生存方式。
(四)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在西方国家指的是将大众传播媒介与集体文化活动结合起来进行的一种文化形态。联欢会演、大型演出、民间音乐会以及某些体育表演都可能是集体文化活动。自从大众传播媒介能让众人随时接触以来,大众便成了文化的主体,如演出或节目播送走出了国界,可以送达至不同国家的几千甚至几亿的听众或观众;德国柏林交响乐团的演出,在欧洲同一个晚上曾有一亿二千万人收听;而美国的首批人类登上月球的壮观画面,几乎全球人都可以通过电视看到。
(五)终身教育
终身教育对个人而言是人生的一贯教育,对社会而言是全体国民、全人类的教育。终身教育与社会整体紧密相联,在一切生活领域里都存在着教育机能。文化是具有最重要的教育机能的一个领域,因此也有称“终身教育”为“终身文化”。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凡是文化,本质就在它的不自足性,必然要求不断丰富、不断更新,否则就会停滞、消亡。凡是有文化修养的人,一旦满足于自己已有的知识,立刻会面临衰退。(www.xing528.com)
美国的终身教育由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校外活动、成人教育这四个领域组成,文化的多样性教育是其显著特点。例如,在终身教育的继续教育中,强调大学开放,大学要对地区社会的自治、娱乐、就业提供帮助。
法国的终身教育活动主体——民间团体与公共机关,非常重视辅导员的培养,不仅培养体育运动方面的辅导人员,而且培养文化艺术方面的辅导人员。
德国终身教育的中心——市民大学,相当于日本的公民馆,其活动内容十分广泛。以法兰克福大学为例,市民大学每年第二/两个学期中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语言学、教养、家政、娱乐等。为便于市民利用,市民大学每学期初把半年内的讲义索引汇集成册发行,且价格便宜。
丹麦义务教育的大众化延长到前期中等教育,其内容不断扩大并向多样化发展,如提供一般正规学校不授予的教育内容——劳动运动教育、民间艺术教育等。
(六)闲暇文化
在西方,闲暇文化多指人们在业余、空闲时间从事的文化活动,且有三种机能:休息、娱乐、自我开发(包括陶冶人格)。其中自我开发机能被特别重视,该机能以闲暇作为终身教育的机会,如此来运用闲暇,闲暇才不仅是权利,而且能展现其自身的价值。闲暇具有最大的开展文化活动的潜能。
在日本,人们从现实出发,由开始“产生闲暇的指导”到“善用闲暇的指导”作为认识和运用闲暇文化的教育功能与娱乐功能的一个过程。但是,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一些大众拙劣地使用闲暇,招致劳力和金钱的浪费,导致危害社会的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的产生,并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而高度市场化与高度工业化的生存环境,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分工的高度专业化,带来了个人人格的分裂或自我异化,使人们重新审视闲暇文化,并以此解除身心疲劳,作为再次劳动的准备和为恢复个人健康人格的机会。所以一些国家除了注重闲暇文化的娱乐性,还注重其教育性,让人们在提高运用闲暇能力的过程中,进行更好的自我开发。
国外群众文化的概念与内涵虽然互相存在差异,也可能还有其他的称呼与外延,但其所指的主体,大多为广大人民群众;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间呈示着明显的广泛性与社会性;在现代,更加体现了传授与自我开发的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它正向着高品位与多层次不断演进。
三、关于群众文化的定义
群众文化这一专用名词是由“群众”与“文化”两个名词组成的。
所谓群众,群,即众。殷代甲骨文里称生产的奴隶为“众”,“王大令众人日宿田”。群与众完全可以互训。“群众”泛指多数人、许多人、人民大众。群众两字的合成使用,首见于《荀子·富国》:“功名未成,则群众未县,群众未县则君臣未立也。”《后汉书》中《申屠刚传》亦有“群众疑惑,人怀顾望。”两千多年前的“群众”与今日的含意大体一致。
“文”的本义,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引申为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许慎《说文解字》中,“文”通“纹”,指的是一种精神规范。“化”则有变,“化”的含义是二物相接,其一方或双方改变形态性质,又引申为教行、迁善、告谕使人回心、化而成之等。“文”与“化”的并联使用,早见于战国末年儒生编撰的易传《易·贲卦》的《彖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晋束暂《补亡诗》又说:“文化内辑,武功外悠。”文治与武功相对应,文化是作为一种运动过程。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文化亦谓文治教化,共同的文化可以促进中国各民族的密切联系,是中华民族内聚力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时人又多以为文化的涵义应是科学、艺术、宗教、道德、法律、风俗、习惯等的综合体,在特定条件下的规范运动。
文化,从广义上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但是,群众文化并非是“群众”与“文化”两个名词一般意义的组合。它是一个特指的文化类型,具有特定的含义。群众文化的定义是人们在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
群众文化是一个集合概念,它是包含着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工作、群众文化事业和群众文化队伍在内的具体概念。在“文化”这一属概念下,群众文化与其他文化类的根本差别从内部特质来讲为人们的“自我参与”“自我娱乐”与“自我开发”,而“职业外”则是它的外部形态。
群众文化的运动过程,无不体现着个人之间、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及作用方式,有着明显的社会互动关系。在构成社会的人、自然环境和文化三个基本要素中,群众文化是参与人数最多与最重要的文化类别。群众文化还涉及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是社会全体成员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参与的全民性、活动地域的广阔性、活动内容的普及性均体现了群众文化的社会性。
群众的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是人们以自我的意识和意志认识和把握群众文化这个对象的主观实践。
自我参与,在群众文化中显现着以自我为主体的自愿、自由、自为的个体意识,也活跃着自我对群体的加入,自我意识欲和他人相互作用的集聚意向。群众文化是自觉自愿并与一定的文化群体发生关系的。它的基本群体构成,无论是在家庭、邻里、工作班组或是地域、民族中,没有个体自我参与基础上的集合,没有与他人的互动,都不可能发生群众文化这一社会历史现象。
自我娱乐,是人们的一种基本精神需求,也是群众文化的一种基本动力。群众文化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人类在生产劳动后需要以自我娱乐实行自我调节与自我完善。人们的文化活动被这些需要所驱使,就以活动动机的形式表现出来,朝着一定的方向,追求一定的对象,继而产生属于群众文化范畴的行动,以获得自身的满足。
自我开发,是人们自我参与群众文化的目的之一。古时,人们曾依托群众文化重演劳动过程,认识与传承生产的知识技能,教育氏族成员。而“寓教于乐”则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使人们的智能得到开发,这一效应贯穿了自古至今的群众文化活动。因此,自我开发也是群众文化的显著成果之一。自我开发的良性循环,使人们在思想素养、文化水平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从而让群众文化呈现出涌动不息的活力。
从群众文化主体所从事社会劳动的分工特征看,这一种社会性文化又是在职业(工作、劳动与学习)之外进行的。
在史前期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初民们基于繁衍与生存的需要,往往是无一例外地卷入群众文化中。但是当原始宗教的原生文化形态萌发,及文明时期陆续衍生的新生态文化入世后,群众文化就先后派生了专业的巫觋、女乐、倡优等借以谋生的文化人。也正因这类文化人的职业化走向,此类文化也就从群众文化的营垒里裂变出来。当然,专业文化人所创造的文化成果是群众文化从事文化艺术欣赏的活动的重要对象。但从专业文化人本身的职业特征来讲,他们的文化投入含有相当部分的商品意识,并受到经济价值的制约,因而决定“他人参与”远远大于“自我参与”。在群众文化活动中,也有人因为某种需要暂离民间。例如南宋孝宗隆兴年间,皇廷不置教坊,所用乐工改为临时点集,艺人事后还是返归乡里,因乐舞活动的非职业性,使他们仍不失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一分子。当代群众文化活动中也常有集中培训、脱产排练之举,但由于这些还是属于群众文化长期效益的一种行为,所以,仍为群众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换言之,倘若古代艺人专在宫廷从艺献艺,当代文艺骨干长期脱离原来劳动岗位,而将文化艺术活动职业化,那么,他们就成了为少数人或群众服务的古今专业文化工作者了。专业文化人的社会分工是以从事文化活动为职业,并以此为社会服务,取得相应报酬的。在“职业外”开展文化活动是群众文化和与其相对而言的专业文化在外部形态上的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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