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于道德主体来说,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内因,根据唯物辩证法原理,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他律必须通过自律才能更有效。前苏联伦理学家季塔连科曾经说过:“如果没有个人主观的表现,如果社会命令不向个人的内在精神过渡,道德是不可想象的。”道德主体只有把外部的道德教育、道德要求乃至政治法律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道德观念、道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唤醒和强化内心的羞耻感、内疚感、荣誉感、义务感、责任感,才能真正建立起道德自律,进而向较高境界发展。这说明,他律只有启动道德主体的内在觉悟并转化为自律意识之后,才能起到恒久有效的作用。所以,自律是他律的升华和目的,而他律只是促使人们自律的手段或外因条件。
第二,从他律的执行机制来说,无论是社会舆论监督,还是政治、法律的规范和约束,都必须靠人来执行。律他的人如果不能自律,则会出现道德失范、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局面,他律则无法发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的作用。只有律他的人自身廉洁自律,才能理直气壮地对别人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惩戒,才能带动更多的人自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律他者的自律又是正确执行他律、使他律发挥应有作用的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他律和自律是互相依赖、相互依存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他律和自律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使个人道德修养不断得到提高,使社会道德建设取得较佳效果。
道德建设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统一的原则,但就道德主体自身而言,则要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道德自律精神,特别是在当前,强化道德自律是市场经济有序化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这固然与市场体系正处在发育时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市场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有关,但市场经济有关法规得不到很好落实和一些人缺乏道德自律是一个重要原因。如一些人无视党纪国法,不把道德规范放在眼里。有的违反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法规,制造淫秽录像带,出版黄色书刊;有的违反经济合同,骗取钱财;有的违反商标法,用伪劣商品冒充名优商品出售;有的违反药品管理法,制造和销售伪劣药品;有的违反产品质量法,制造伪劣商品……所有这一切都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不仅需要健全的市场规则,而且需要各经济主体具有较高的道德自律素质。
并且,道德自律功能能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提供思想保障,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www.xing528.com)
首先,发挥道德自律功能,有助于维护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竞争性是市场经济的共性。竞争对于激发人们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有积极意义,但伴随激烈竞争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现象。如:盲目生产,以邻为壑,技术封锁,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这些无疑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破坏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因此,社会主义竞争既强调优胜劣汰,又强调互相协作,既讲求目的的正确性,又讲求竞争的合法性,并反对弄虚作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和行为。而要做到这样,只有让社会主义道德变为人们自觉的行为准则,才能更好地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其次,发挥道德自律功能有助于防止求利欲望向畸形发展。求利性是市场经济的又一特征,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直接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这种求利性极有可能刺激个人欲望恶性膨胀,导致一些人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为获得个人私利不择手段。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往往同这种利己主义的求利观相联系。为了发挥市场经济求利性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必须用社会主义道德观约束各经济主体的行为,批判和反对极端利己主义求利观。社会主义求利观的核心内容是要求人们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在求利的途径上要求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坚持义和利的统一,把对个人物质利益的追求同为人民服务、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求利道德观一旦被人们自觉接受和掌握,就会变成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精神动力。
最后,发挥道德自律功能,有助于抵御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向社会政治生活领域的渗透。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但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又会渗透到社会政治生活领域,从而产生一系列消极影响。如我国目前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和党内政府中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都与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被错误地运用有关。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发挥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和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又要发挥道德自律功能,抵御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向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渗透所带来的消极影响,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地同各种不正之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扶正压邪的强大精神力量,从思想上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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