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宏观经济研究为视角,结合历史资料,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立足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情况,针对我国税制结构问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问题、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问题展开讨论,提出旨在解决切实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关于税制结构。根据书中与世界发达国家税制结构比较的结果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中,间接税的比重较大,直接税的比重较小。尽管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二者之间的比例存在一定程度的变化,但相较于世界发达国家,直接税的比重依然较少。国际经验告诉我们,直接税在市场经济中更能发挥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差距的职能,更能促进国家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因此,我们建议增加直接税比重,减少间接税比重,特别要减少增值税的比重,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增值税在征收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不仅职能部门的工作量大,而且,最终的税收负担全部由消费者承担,无形中加重了居民的税收负担,较少了居民可支配收入。直接税仅就纳税人的收入缴税,不仅减少了征收环节,而且根据纳税人的税负能力征缴,符合税收的理论原则。
其次,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问题。如果不考虑目前费用扣除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仅从调整频率上比较,就不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均会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做出调整,美国、英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每年均调整其具体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1980年到现在,对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仅有4次,这样的调整频率完全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情况相脱节,所以,应当设定统一的标准,每年调整。
理论上,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制定应当根据一定的标准,并且这个标准应当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我国目前5 000元的扣除标准既缺乏理论依据,也不具备实践意义,所以应当调整。书中主要借鉴美国的经验,从历年美国贫困线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对比情况,寻找二者之间的联系,确定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为1.15∶1,使用同样的方法,得出英国二者之比为1.12∶1,取二者的中间值,我国贫困线与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为1.14∶1。贫困线的计算采用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计算方法ELES,该方法主要依据不同的消费者在各类消费品上的消费为分析基础,借助数学工具,推导出符合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的计算公式,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结合预测方法,估算出我国“十四五”期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数值。(www.xing528.com)
最后,个人所得税税率问题。研究个人所得税税率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税级、税率级距和边际税率。经过国内学者多方考证,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在上述三个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第一,税级较多。通过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改革,可以发现,目前的改革方向为减少税率级次。根据我国目前的收入分布情况,6级和7级的税率所适用的纳税人极少,所以建议减7级税率为5级税率,今后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完善,税级可以进一步精简到4级。第二,级距制定缺乏宏观经济考虑。对比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级距,可以发现,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级距与人均月收入水平密切相关,每一级收入限制均为月收入的一定倍数,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因为月收入最能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反映宏观经济变动对居民收入的影响,书中据此设计出了根据月收入一定倍数计算的级距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对“十四五”期间的税率级距进行了预测。第三,边际税率。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超过了较多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等。文中依据最优税率模型得出的最高边际税率为30%,这个结果很好地印证了第一点关于税级改革建议的合理性。
宏观经济层面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涉及很多层面,一套完善的税收制度不仅需要从上面所说的几项进行调整,而且要求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与之相互配合。宏观经济发展与税收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互为因果,只有彼此之间相互融合,才能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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