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拿破仑战争的最后几年,普鲁士王国所起的作用证明其确是一个大国。与此同时,在拿破仑战争中,奥地利帝国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奥地利帝国是一个更古老且保守的帝国。这两个实力相当的大国的存在,似乎使德意志实现真正统一的前景变得渺茫。
维也纳会议时的德意志委员会似乎就持这种观点,因为在刚起草了德意志《邦联宪法》的框架时,它就感到绝望而不想再将其补充完整。根据1815年维也纳会议“邦联法案”成立的德意志邦联设有邦联议会,以奥地利帝国代表为邦联议会主席。但德意志邦联议会只是由来自德意志境内各主权邦国的驻邦联议会的大使组成,无权执行自己的命令。如果说其议会,即立法机构无效,那么其行政机构的情况更糟,事实上,它根本没有行政机构。从1819年到1833年,即克莱门斯·冯·梅特涅控制德意志邦联议会时期,德意志邦联是真实存在的,当德意志各邦国的君主们就共同政策达成一致时,其法规就可以得到执行,其余时间德意志邦联形同虚设,召开会议和讨论都会受到邦联主席,即奥地利帝国代表在外交上的压制。[1]
普鲁士王国早期的发展是悄无声息的,其成功应归功于制订和实施发展计划的普鲁士王国的政治家们的忍耐、坚持和稳重。
维也纳大会后的半个世纪,是德意志伟大评论家的时代。这些评论家真正的影响力是从拿破仑·波拿巴时期的小册子作者开始的,弗里德里希·冯·根茨就是其中最优秀的一位。战争结束后,这些评论家的注意力转向德意志内部事务,有些评论家写的关于自由和宪政的文章引起政府的厌恶,他们发现自己可能被关进监狱,甚至被流放。这些评论家中有人研究政治经济学,也有人研究历史,如巴托尔德·格奥尔格·尼布尔研究罗马史,利奥波德·冯·兰克研究德意志史。这些历史研究的成果增强了德意志人对统一德意志的愿望,这一点在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的作品中得到了最大体现。1857年,在莱比锡,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作为一个演讲者开始了卓越的职业生涯。
巴托尔德·格奥尔格·尼布尔
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
在1815年后的三四十年里,影响德意志公共事务的是经济学家,而不是历史学家或政治哲学家。当时德意志的经济学家与现在的一样,分为两派,即保护主义派和自由贸易派。保护主义派的主要代表是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其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至今仍值得一读。自由贸易派的代表人物为卡尔·格奥尔格·马森。自由贸易派和保护主义派有一共同原则,即在同一经济区内不应设置关税壁垒。于是,自由贸易政策诞生。这一政策首先在普鲁士王国各地实行,随后在德意志各邦国之间也开始实行。因为奥地利帝国被排除在外,所以它从没有加入任何自由贸易区。这种不同邦国间的自由贸易联合体被称为“关税同盟”,其目的是使除奥地利帝国外的所有德意志邦国在这一同盟范围内的一切商业交易自由。实际上,普鲁士王国是这一关税同盟的首脑,这就是普鲁士王国财政大臣弗里德里希·冯·莫茨在1829年设定的计划。负责早期重要自由贸易条约事宜的外交官是海因里希·弗里德里希·施泰因男爵的门徒约翰·阿尔布雷希特·弗里德里希·艾希霍恩,他在普鲁士王国外交部担任高级官员。
海因里希·弗里德里希·施泰因
1816年7月16日,普鲁士王国政府下令废除其境内不同地区间的内部关税。1818年5月26日,普鲁士王国签署的另一项关税法进一步降低普鲁士王国的进口关税,使其低于德意志其他邦国的进口关税。这一政策直接冲击到普鲁士王国邻国,因为凡是经过普鲁士王国进口到其他国家飞地的货物,都必须向普鲁士王国缴纳进口关税。随后,普鲁士王国还与拥有飞地的国家就关税分配达成谅解,关税分配谅解立即生效。1819年10月25日,施瓦茨堡-松德斯豪森签署条约,宣布加入普鲁士王国的关税同盟。1823年,施瓦茨堡-鲁道尔施塔特及几个德意志小国也相继加入关税同盟。(www.xing528.com)
但到目前为止,德意志邦联内还不存在真正的关税同盟或经济联盟。德意志境内的小邦国只是同意关税收入应按其人口的比例与普鲁士王国进行分配,但在商业政策决策方面,小邦国没有发言权,完全由普鲁士王国控制。真正的关税同盟是1828年2月14日艾希霍恩与弗里德里希·冯·莫茨经过谈判签订的《普鲁士-达姆施塔特条约》。只要普鲁士-达姆施塔特联盟生效,所有由普鲁士王国谈判签订的商业条约都必须得到达姆施塔特的同意。这项条约将持续到1834年,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受到公开否定,可以再延续六年。
此时,普鲁士-达姆施塔特同盟也出现了几个竞争对手。1826年,巴伐利亚王国和符腾堡王国建立了关税同盟,1828年9月24日,萨克森王国、汉诺威王国、不伦瑞克公国、奥尔登堡大公国、不莱梅、法兰克福及其他几个德意志邦国成立了中部德意志商业同盟。萨克森王国外交大臣冯·卡洛维茨男爵克里斯托弗·安东·斐迪南为该同盟的成立做出了努力,这一同盟对北海海岸及德意志境内的内部水道有相当大的控制权。但因为效率是商业唯一不可缺少的东西,而普鲁士-达姆施塔特同盟的管理效率要高得多,所以巴伐利亚王国政府和符腾堡王国政府决定加入普鲁士-达姆施塔特同盟。1829年5月27日,它们与普鲁士-达姆施塔特同盟签订自由贸易条约,从而获得了从波罗的海到多瑙河间的直接通商权,但中部德意志商业同盟仍然是独立的。两个商业同盟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公路的竞争。如果哪个同盟能首先建成一条贯通德意志境内的主干道,那么它就能占有德意志境内的大部分贸易。结果,普鲁士-达姆施塔特同盟首先修建了从朗根萨札到维尔茨堡的公路及许多其他公路。
1831年,魏玛成为第一个脱离中部德意志商业同盟,并且加入普鲁士-达姆施塔特同盟的国家。1833年,黑森选侯国也加入这一同盟。从而,这一同盟打通了勃兰登堡和普鲁士王国莱茵省间的联系。1833年3月22日,巴伐利亚王国和符腾堡王国不仅同意与普鲁士-达姆施塔特联盟进行自由贸易,实际也加入了该同盟。这就是为什么1833年被看作是关税同盟正式建立的日期。
1833年后,关税同盟并不包括所有德意志邦国,尤其是汉诺威王国、奥地利帝国及奥尔登堡大公国和汉莎同盟的城镇。1850年,奥地利帝国和普鲁士王国发生争斗。普鲁士王国在奥尔米茨屈服后,几个小国家开始逐渐强大,其中较强大的几个王国,如冯·德·普福尔腾男爵路德维希·卡尔·海因里希统治下的巴伐利亚王国和弗里德里希·斐迪南·冯·博伊斯特伯爵统治下的萨克森王国,开始摆脱普鲁士王国的统治。奥地利帝国在奥尔米茨刚刚获胜,已经做好了下一步准备。
对普鲁士王国的打击发生于1851年,在弗里德里希·斐迪南·冯·博伊斯特伯爵和冯·德·普福尔腾男爵路德维希·卡尔·海因里希的大力支持下,费利克斯·施瓦岑贝格亲王要求将奥地利帝国纳入关税同盟。尽管当时已经崭露头角的奥托·冯·俾斯麦手段灵活,但如果不是费利克斯·施瓦岑贝格亲王1852年4月5日不幸去世,将奥地利帝国纳入关税同盟他还是可以做到的。
奥地利帝国最后一位伟大的政治家费利克斯·施瓦岑贝格亲王去世后,普鲁士王国决定弥补其在奥尔米茨的损失。此时,汉诺威王国已经加入关税同盟,普鲁士王国为汉诺威王国提供了十分优惠的关税税率条件和便利的铁路设施。1851年9月7日,普鲁士王国与汉诺威王国签订条约。接着,当其他国家要求将奥地利纳入关税同盟时,1851年年底,普鲁士王国政府宣布废除关税同盟总约[2]。过了不久,费利克斯·施瓦岑贝格亲王去世,卡尔·斐迪南·冯·布奥尔·绍恩施泰因伯爵接手奥地利帝国外交事宜。1852年夏,普鲁士王国出席法兰克福会议的代表奥托·冯·俾斯麦被派往维也纳,他对卡尔·斐迪南·冯·布奥尔·绍恩施泰因伯爵的能力嗤之以鼻,并建议普鲁士王国政府对奥地利帝国政府采取强硬态度。结果,奥地利帝国没能获准加入关税同盟,只能接受1853年2月19日由奥地利帝国财政大臣卡尔·路德维希·冯·布吕克通过谈判签订的条约。这一条约给予奥地利帝国一定的商业优势,但规定其不能加入关税同盟。1853年3月,前关税同盟成员在柏林举行会议,重新组建同盟。1854年1月1日,新的关税同盟成立,有效期为十二年,除汉莎同盟的城镇及奥地利帝国外,其他德意志邦国全部加入这一关税同盟。
卡尔·路德维希·冯·布吕克
关税同盟不是一个国家,与德意志邦联也没有任何联系,其成员国均没有丧失国家主权。任何德意志邦国可以依据条约在到期时,选择不加入新的关税同盟的条约。加入关税同盟的条件取决于国家间的交涉,因此,不同国家在此同盟中享有不同的特权。该同盟不定期举行会议,任何成员都不受会议决定的约束。在关税同盟中,普鲁士王国不享有特殊地位,其优势只在于普鲁士王国的商业价值及其官员的精明强干。总有一天,关税同盟会发展为一个政治国家,这是极有可能的,因为它的成员因种族、语言、传统和经济联系而团结在一起,并且关系越久越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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