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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自治转独立,中立国之路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受到荷兰王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比利时人民的自治要求变为独立要求。按照这一草案,与比利时问题直接相关的英国和法兰西王国同意这一问题由五大国共同解决。1830年12月20日,大会五大国承认比利时独立。1831年7月9日,比利时王国议会接受这一规定比利时王国为中立国的条约。1831年8月1日,他公开斥责被劝诱与比利时王国签订的停战协定,并派军击退利奥波德国王率领的军队。

比利时:自治转独立,中立国之路

1830年到1840年,除了面临“东方问题”,欧洲各国还被比利时王国与西班牙王国的问题困扰,但比利时王国与西班牙王国的问题从没有引发全面战争。最终,比利时王国与西班牙王国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且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虽然在法律层面上,维也纳会议形成的比利时与荷兰联盟没有解散,但实际上,1830年8月25日,这一联盟已经解散。当天,在巴黎七月革命的影响下,比利时爆发自治运动。由于受到荷兰王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比利时人民的自治要求变为独立要求。1830年10月4日,比利时成立临时政府,这一行动违背了1815年签署的《第一次巴黎和约》,因为比利时的独立要求需要得到欧洲各国的同意。对欧洲各国来说,比利时独立会使他们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因为比利时的独立可能给法兰西王国提供一个打破1815年欧洲各国在法兰西王国东北边境建立的屏障的机会。

如何解决比利时问题是个难题。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路易·腓力一世实行新的君主制,大获成功,并且确立了他在欧洲的威望。

面对这些难题,法兰西王国新政府毫不犹豫,大胆尝试,提出一项决定一个国家未来命运的原则。时任法兰西王国外交大臣路易·马蒂厄·莫莱确定了法兰西王国新的外交方针。无论在公众面前还是在他的私人书信中,他都正式宣布采取所谓的“不干预”原则。[1]

按照斯特拉特福德·德·雷德克里夫子爵斯特拉特福德·坎宁的解释,这一著名原则来自受过拿破仑·波拿巴外交训练的路易·马蒂厄·莫莱向海因里希·威廉·韦特男爵[2]发出的警告,如果普鲁士王国派兵进入比利时,那么法兰西王国会立即出兵前往比利时。这一警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几乎同时,1830年10月15日,法兰西王国驻英国大使夏尔·莫里斯·德·塔列朗与英国外交大臣阿伯丁伯爵乔治·戈登签订一项草案,通过外交手段,夏尔·莫里斯·德·塔列朗使路易·腓力一世得到欧洲各国承认。按照这一草案,与比利时问题直接相关的英国和法兰西王国同意这一问题由五大国共同解决。

伦敦,五大国召开比利时问题会议,由阿伯丁伯爵乔治·戈登主持。北方政府[3]反对比利时脱离荷兰王国。由于对比利时受压迫的同情,又由于担心荷兰王国的扩张对自己造成军事威胁,法兰西王国赞成比利时脱离荷兰王国。从自身利益出发,英国政府赞成将荷兰王国作为屏障防备法兰西王国,但对比利时人民的民族独立宪政愿望,英国也深感同情。1830年11月,法兰西王国派布雷松伯爵夏尔·约瑟夫[4],英国派卡特赖特前往比利时,实际等于承认比利时临时政府为独立政府。同月,英国保守党政府下台,自由党党魁格雷伯爵查尔组阁,帕默斯顿子爵亨利·约翰·坦普尔任外交大臣。因此,比利时问题的解决掌握在帕默斯顿子爵亨利·约翰·坦普尔手中。但事实上,解决比利时问题的方针已经由阿伯丁伯爵乔治·戈登确定。

奥斯特罗文卡战役

面对北方三国政府的反对,即使1830年7月俄属波兰没有发生严重叛乱,英国与法兰西王国协定能如此迅速保证比利时独立依然令人怀疑。俄属波兰的叛乱导致东欧战争,波兰人民英勇奋战。1831年5月,在奥斯特罗文卡战役中,波兰起义军战败,俄属波兰叛乱结束。波兰的叛乱使三国对比利时问题的注意力转移,并为英国和法兰西王国解决比利时问题提供了自由的空间。

在帕默斯顿子爵亨利·约翰·坦普尔领导下,阿伯丁伯爵乔治·戈登召集的伦敦会议继续努力解决比利时问题。1830年12月20日,大会五大国承认比利时独立。1831年,随着新年的到来,伦敦会议工作的议题也在不断扩大。1831年1月20日,伦敦会议同意新独立的比利时应与瑞士一样成为中立国。英国和法兰西王国越来越多地掌控整个比利时问题的解决,因为除波兰叛乱,教皇所辖各国和意大利各公国也爆发革命,尽管这些革命都没有成功。因此,作为1815年维也纳会议条约中规定对意大利复辟旧政权提供保障的国家,奥地利帝国的注意力完全转移了。

荷兰国王威廉一世

强烈反对欧洲解决比利时问题方案的有荷兰国王威廉一世。他当然不愿失去维也纳会议获得的一半领土。作为荷兰国王威廉一世的亲戚,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三世肯定支持他的观点。法兰西王国强烈支持比利时的要求,但欧洲各国怀疑法兰西王国对比利时的用意,因为经过几年的战争,比利时才把法兰西王国赶出安特卫普。幸运的是,无论对比利时、法兰西王国,还是欧洲各国来说,有位强有力的人继承了路易·菲利普一世执政最初几年缺乏决断的内阁,这个人就是众议院议长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

虽然在法兰西大革命时当过兵,但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是一位真正的商人。在银行业,他发了大财。1831年3月13日出任总理时,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已经五十四岁。他身材高大,威风凛凛,充满激情。他的品格给所有他的同事,甚至路易·腓力一世本人都留下深刻印象。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实行的政策是,对内维持秩序,对外维护和平。公平地说,在最后十三个月的生命中,他完成了这些目标[5]

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www.xing528.com)

利奥波德王子

根据英国的提议,1831年6月4日,比利时议会选举萨克森-科堡和哥达公国的利奥波德王子[6]为国王。1831年6月26日,由英国、法兰西王国、奥地利帝国、俄罗斯帝国和普鲁士王国五国代表在伦敦签订的《十八项条约》,为解决比利时问题奠定了基础。条约第九条规定,比利时王国为中立国,其境内河流与运河自由通商,并划定了比利时王国的边界。1831年7月9日,比利时王国议会接受这一规定比利时王国为中立国的条约。“保持中立确实对比利时王国有利,但我们的议会并不希望中立,甚至是反对中立的。因此,中立是强加给比利时王国。”[7]

但荷兰国王威廉一世仍然反对分裂他的领土。1831年8月1日,他公开斥责被劝诱与比利时王国签订的停战协定,并派军击退利奥波德国王率领的军队。这支荷兰王国的军队几乎到达布鲁塞尔。对此,法兰西王国首相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立刻采取行动,在艾蒂安·莫里斯·热拉尔将军率领下,五万法军士兵越过法兰西王国与比利时王国边界,占领布鲁塞尔,荷兰王国的军队不得不撤退。

艾蒂安·莫里斯·热拉尔将军

法兰西王国闪电般无情的军事行动惊动了伦敦会议。但1831年8月20日,将布鲁塞尔从荷兰王国的军事威胁中解救出来后,法兰西王国军队迅速撤离,整个事件很快得以平息,伦敦会议中的障碍被清除,伦敦会议迅速完成其议题。1831年10月24日,伦敦会议提出二十四项草案。1831年11月,这二十四项草案并入众所周知的1831年11月15日签署的《伦敦条约》。签署《伦敦条约》的一方是英国、法兰西王国、奥地利帝国、普鲁士王国与俄罗斯帝国,另一方是比利时王国。

《伦敦条约》划定了比利时王国的领土。荷兰王国保留原联合王国北部的七个省及马斯特里赫特要塞。林堡和卢森堡为比利时王国及荷兰王国共有,卢森堡市所在的卢森堡东部归荷兰王国所有。卢森堡东部虽然不在荷兰王国境内,但将作为分离的大公国存在,荷兰国王为其大公。斯海尔德河河口左右两岸仍归荷兰王国所有。

荷兰王国政府没有接受1831年11月15日的《伦敦条约》,安特卫普仍处在荷兰王国军事占领下。尽管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已经去世,[8]但继任的让-德-迪厄·苏尔特首相延续了卡西米尔·皮埃尔·佩里耶的内阁体制。在英国的批准及英国和法兰西王国舰队的协助下,艾蒂安·莫里斯·热拉尔再次率军跨越比利时王国与法兰西王国的边界,包围安特卫普的卫城。1832年12月20日,荷兰王国驻军历经苦战后,被迫投降,比利时王国的独立及1831年11月15日《伦敦条约》所规定的比利时王国边界都成为事实[9]。虽然条约规定已经生效,但在国际上,比利时王国仍然面临许多困难。英国与法兰西王国封锁了荷兰海岸,但荷兰王国仍不愿妥协。1837年后,荷兰王国与比利时王国的关系才逐渐正常。1832年到1837年,比利时王国与荷兰王国的关系出现了一种奇怪的情形,这种情形既不完全是法律层面上的,也不仅仅是事实层面上的。荷兰王国政府没有明确承认比利时王国的权利,只是在帕默斯顿子爵亨利·约翰·坦普尔及夏尔·莫里斯·德·塔列朗的劝诱下,1833年5月21日,荷兰王国与比利时王国签订条约,同意不再与比利时王国对抗,并保证斯海尔德河完全自由通航。这一解决办法虽然并不十分令人满意,但要归功于所有相关各方的忍耐,尤其是荷兰王国驻英国大使所罗门·德代尔,以及比利时王国驻英国大使西尔万·范德韦耶的谦和忍让。凡是与西尔万·范德韦耶接触过的人都对他称赞有加。1839年4月19日,荷兰政府与五国签订《伦敦条约》,比利时问题得以解决。这份条约包含并取代了1831年11月15日签署的《伦敦条约》,并且一直作为国际法规,保障比利时王国的独立地位,直到1919年6月28日签署的《凡尔赛条约》第三十一条将其废除为止[10]

西尔万·范德韦耶

默兹河流域示意图(Nederland=荷兰;‘s-Hertogenbosch=斯海尔托亨博斯; Venlo=芬洛;Roermond=鲁尔蒙德; Vlaanderen=弗拉芒大区; België=比利时; Maastricht=马斯特里赫特; Liège=列日; Namur=那慕尔;Wallonië=瓦罗尼; Duitsland=德意志;Luxemburg=卢森堡;Charleville=沙勒维尔; Mézières=梅济耶尔; Frankrijk=弗兰克赖克; Verdun=凡尔登)

1839年3月19日,荷兰王国及比利时王国与五大国总共签订了三项与比利时问题相关的条约。第一项由包括英国、奥地利帝国、普鲁士王国、法兰西王国和俄罗斯帝国在内的五国与荷兰王国签订,按照该条约第三条,荷兰王国承认解散已经分裂八年的联合王国。该条约包括二十四项附加条约,划定了荷兰王国与比利时王国的边界,规定了荷兰王国与比利时王国公债的分担,[11]以及斯海尔德河和默兹河的通航等问题,其中包括比利时王国的中立问题。条约附件第七条规定:“根据第一、二、四条,确定比利时王国独立并保持永久中立,并且对所有国家保持中立。”与此同时,主约第二条声明,所有附加条约均由五国君主担保。

第二项条约由荷兰王国与比利时王国签订,以维护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第三项条约由英国、奥地利帝国、普鲁士王国、法兰西王国与俄罗斯帝国签订。其目的是为附加条约各项提供保障,并使附加条约第七条关于比利时王国中立的条款得到五国条约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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