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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家长亲子活动事故的主要责任案例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诊断这是一起典型的在幼儿园亲子活动中幼儿家长受伤害的事故,且幼儿家长应该在本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案例中衣先生作为儿童的家长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参加亲子活动时,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参加亲子活动。

幼儿家长亲子活动事故的主要责任案例

案例呈现

为了进一步增强亲子间的互动与合作,增进老师和幼儿、家长之间的交流,家园互动,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创造力想象力,激发幼儿制作的兴趣和尝试探索的欲望,懂得“废物利用”的价值,某幼儿园组织开展了“展巧手,变废为宝”的亲子环保手工制作活动。为了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本次活动的意义、内容及要求,活动前,幼儿园向家长发放了活动计划书,让家长从家中选择安全的废旧物品带到幼儿园参加活动。相关注意事项也在活动前通过校讯通告知了家长。

活动当日,幼儿园向家长介绍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且讲解了安全注意事项,由于活动制作中会用到剪刀等锋利物品,因而幼儿园一再提醒各位家长一定在确保安全的提前下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现场场面热闹,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利用从家里带来的废旧材料——纸盒、光盘、易拉罐、瓶盖、树叶、矿泉水瓶等,一起制作作品。

可是,事故还是在活动中发生了。一名幼儿的家长衣先生在用剪刀剪易拉罐做太阳花的时候,由于易拉罐有点硬,家长剪的时候力气大了,剪的位置偏向一边,不小心弄伤了左手的手指,血流不止。事故发生后,在场的老师及时带衣先生到幼儿园医务室进行了止血和包扎。后来考虑到医务室设备有限,随后幼儿园领导又与衣先生一起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了进一步的诊断与治疗,前后共花费3000元,园方在衣先生住院的时候交了2000元医药费。衣先生认为他是在幼儿园参加活动的时候受伤的,要求幼儿园承担全部医药费,并且应当赔偿误工费等费用5000元。幼儿园认为组织亲子活动是教育的需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活动前也征得了家长的同意,并且在组织前已经向家长发送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且衣先生意外受伤后幼儿园第一时间带他去医院治疗,而且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于是拒绝了衣先生的赔偿请求。之后,衣先生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将幼儿园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对幼儿的教育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幼儿园亲子活动是幼儿园的课程安排,符合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的规定,应该获得社会和家长的支持,并且幼儿园在组织活动期间已尽到了安全的义务。衣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身在使用剪刀的过程中失误而导致受伤,又不能举证证明幼儿园对其损害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案例诊断

这是一起典型的在幼儿园亲子活动中幼儿家长受伤害的事故,且幼儿家长应该在本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政策法规看案例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指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院在解决此种问题的时候,适用一般过错原则。案例中衣先生作为儿童的家长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参加亲子活动时,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参加亲子活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的人,衣先生在活动中使用剪刀可能存在的危险其应当能够预见并能尽力避免。因而,案例中衣先生在亲子活动中受伤其主要归责在于其本人。(www.xing528.com)

上述案例中虽然衣先生是在幼儿园组织的亲子活动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的地点为幼儿园,但是由于组织亲子活动是对幼儿教育的需要,也是幼儿园的日常课程安排,符合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的规定,并且幼儿园在组织活动期间已经将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通过校讯通发送到各位幼儿家长的手机上。活动进行之前幼儿园也一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已尽到了安全的义务,不是幼儿园的过错导致幼儿家长受伤,因而幼儿园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防范指南

1.幼儿家长要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幼儿家长作为成年人受邀参加亲子活动的时候不仅要注意幼儿的安全,也要注意自身安全。

2.幼儿园要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幼儿园在亲子活动前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将活动流程通知幼儿家长,确保每一位幼儿家长了解活动中的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

3.幼儿家长要提前熟悉活动内容。家长要提前了解亲子活动的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到“未雨绸缪”。

4.幼儿园要与幼儿家长签订责任书。幼儿园要制定《亲子安全责任书》,与幼儿家长面签,确保安全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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