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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楼梯上打闹导致颈椎错位的案例分析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呈现大四班的五六、五七是一对非常可爱的双胞胎,平时喜欢打打闹闹。五六、五七又打闹起来,在楼梯的拐角处五六一不小心把五七推了下来,导致五七从楼梯上滚了下去。老师赶紧把五七送到医院并第一时间通知了五六、五七的父母,经医院诊断五七颈椎错位,需要卧床静养。五六、五七的妈妈觉得是幼儿园的楼梯设计不合理,而且幼儿园教师工作严重失误,故而向幼儿园提出赔偿。五六、五七的妈妈特别生气,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幼儿楼梯上打闹导致颈椎错位的案例分析

案例呈现

大四班的五六、五七是一对非常可爱的双胞胎,平时喜欢打打闹闹。他们所在的幼儿园是一所由小学校舍改造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室在一楼,午休室在二楼。因楼梯年代久远,设计不合理,上下楼梯时极易发生危险。这天中午起床后老师把幼儿叫醒,就如往常一样去帮女孩子们梳头了。五六、五七又打闹起来,在楼梯的拐角处五六一不小心把五七推了下来,导致五七从楼梯上滚了下去。老师赶紧把五七送到医院并第一时间通知了五六、五七的父母,经医院诊断五七颈椎错位,需要卧床静养。前后共花去医药费一万元。

五六、五七的妈妈觉得是幼儿园的楼梯设计不合理,而且幼儿园教师工作严重失误,故而向幼儿园提出赔偿。但是园领导和老师觉得这是五六、五七自己打闹造成的,幼儿园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六、五七的妈妈特别生气,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案例诊断

这是一起由幼儿园楼梯设计不合理,老师工作疏忽造成的伤害事故纠纷。

政策法规看案例

本案中,教室的楼梯存在安全隐患,幼儿园没有及时发现,这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另外,老师也疏忽了可能发生的危险,没有及时的加以制止,也是一部分原因。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和老师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均明确规定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的范围:“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上下楼梯较陡,年久失修,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幼儿园应承担全部责任。

防范指南

1.幼儿园应增强责任意识,对于一些容易造成伤害的设施应及时修补,消除安全隐患。

2.幼儿园教师应在一些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密切关注学生活动,提醒格外小心。比如在幼儿上下楼梯时,要提醒幼儿禁止打闹,集中注意力,慢上慢下。

3.教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幼儿一日活动中要全面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并制止可能发生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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