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指的是所有的粒子或量子不仅可以部分地以粒子的术语来描述,也可以部分地用波的术语来描述。这意味着经典的有关“粒子”与“波”的概念失去了完全描述量子范围内的物理行为的能力。爱因斯坦这样描述这一现象:“好像有时我们必须用一套理论,有时候又必须用另一套理论来描述(这些粒子的行为),有时候又必须两者都用。我们遇到了一类新的困难,这种困难迫使我们要借助两种互相矛盾的观点来描述现实,两种观点单独是无法完全解释光的现象的,但是合在一起便可以。”[1]波粒二象性是微观粒子的基本属性之一。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电效应的光量子解释,人们开始意识到光波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双重性质。1924年,德布罗意提出“物质波”假说,认为和光一样,一切物质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根据这一假说,电子也会具有干涉和衍射等波动现象,这被后来的电子衍射试验所证实。
在经典力学里,研究对象总是被明确区分为“纯”粒子和“纯”波动。前者组成了我们常说的“物质”,后者的典型例子则是光波。波粒二象性解决了这个“纯”粒子和“纯”波动的困扰。它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使得任何物质有时能够表现出粒子性质,有时又能够表现出波动性质。量子力学认为自然界所有的粒子,如光子、电子或是原子,都能用一个微分方程,如薛定谔方程来描述。这个方程的解即为波函数,它描述了粒子的状态。波函数具有叠加性,它们能够像波一样互相干涉。同时,波函数也被解释为描述粒子出现在特定位置的概率。这样,粒子性和波动性就统一在同一个解释中。
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观察不到物体的波动性,是因为他们皆质量太大,导致德布罗意波长比可观察的极限尺寸要小很多,因此可能发生波动性质的尺寸在日常生活经验范围之外。这也是为什么经典力学能够令人满意地解释“自然现象”。反之,对于基本粒子来说,它们的质量和尺寸局限于量子力学所描述的范围之内,因而与我们所习惯的图景相差甚远。
1802年,托马斯·杨在英国皇家学会讲演时,引用自己所做的双孔(双缝)干涉实验。他说:“为使这两部分光在屏幕上引起的效果叠加起来,需要使来自同一光源、经过不同路径的光到达同一区域,而不使其相离散,如有离散,也能根据回折、反射或折射把光从一方或从两方重合起来,将它们的效果叠加。但是,最简单的办法是将平行光通过两个相距很近的针孔。针孔作为新的光源,从那里发出了球面光波,照射到屏幕上,光的暗影对称地向两侧散开。然而,屏幕与小孔的距离越远,从小孔射来的光就越按相同的角度延伸与扩张。同时,小孔间的距离越近,从它们射出的光就越按比例扩张,这两部分光叠合后,在屏幕上正对两小孔连线的中心处最明亮。两侧部分,光从两个小孔到达各点有一定的路程差,若路程差是光波波长的1倍、2倍、3倍……路程差是光波波长1/2,3/2,5/2倍则屏幕上的这些地方为亮区,并且相邻的亮区间的距离相等,这就是著名的杨氏双孔双缝实验,见图4.1。
托马斯·杨用红光照射双孔,观察通过双孔后的光在屏幕上形成的光带。他遮住一个针孔时,屏上只有一个红的光强均匀的光点;当两个孔均不遮掩时,屏上两个光点重合区出现了红黑交替的光带,红带相当明亮,其宽度相等,同时,各黑带的宽度也相等,并且等于红带的宽度。
图4.1 双缝干涉实验图
根据各种实验比较,组成极端红光的波长,在空气中应为7.056×10-5 cm,极端紫光应为4.223×10-5 cm英寸,准确测得可见光的波长在光学发展史中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托马斯·杨还将干涉原理应用于解释衍射现象。1803年11月24日,他在讲演中提到了光的干涉的一般法则的实验验证。对随着影子出现的有色边缘进行若干次实验,便发现关于光的两部分的一般法则,有色边缘是根据两部分光的干涉形成的。
第一个实验将木板套窗打开一个孔,在上面糊上一张厚纸,在厚纸上用针尖钻个孔,为了观察方便起见,在木板套窗外的一个适当位置放一个小镜子,从那里反射的太阳光按水平方向射到对面的墙壁上,并且将0.0846 cm细长纸片插入太阳光中观察。映在墙壁上或放在各种不同距离上的其他厚纸的影子,除了阴影的两侧边缘之外,那一影子的自身也同样被平行的边缘所分割,其边缘非常细,它的数值随观察影子的距离而异,影子的中心部分总是呈白色。这些边缘是通过细纸片的每个侧面的光的两部分合成的结果,并且与其说是折射不如说是衍射。(www.xing528.com)
第二个实验是有直角的交接处的物体形成影子的时候,在通常的外部边缘上,可以看到增加两三种颜色的变化。这些,从角的平分线开始向两侧排列,向着角平分线以凸状弯曲着,并且离角平分线越远越细。这些边缘也是在物体两侧对影子方向直接弯曲的光叠加的结果。
托马斯·杨的实验一是细竿衍射,实验二是角衍射。1883年当古伊与1885年维恩在光以大角度斜射时,直接观察到了边界波;托马斯·杨关于衍射中边界波的观念得到了证实。
托马斯·杨对光的本性又做了进一步的争辩,他说:“固执于牛顿的光的理论或现代光学专家的不太普遍的假说的人们,最好是对任何事物都要从他自身的原理出发,提出实验的说明。并且,如果他的这种努力失败的话,他应该承认这些事实,至少应该停止,目的在于反对这些事实及其所遵循的理论体系而发表的演讲。”
从上述实验或计算可以推论,平行光在传播方向上的一定距离处,具有相反的性质,在叠加时,互相中和或互相抵消,光也就消失了。而且,还可以推论,这些性质对通过同一介质的相干光来说,在离相干光源为某距离的连续的同心面上交替变化。由测定的一致性与同类现象的相似性,可以下结论说,这些间隔同薄膜彩色条纹的排列形式有关系。当然,光在密的介质中比在疏的介质中进行得更缓慢。而它同时也说明,这不是折射朝向密的介质的引力的结果。支持光的粒子说的人们,必须判断这一理由的关键,即哪一方面最弱这一点。但我们知道,声音在同心的球面上扩大,乐音互相中和,根据音的不同,在不同的某一等间隔中,相继而起的相反性质所形成。所以得出声音同光的性质之间有非常相似的结论,也是完全可以的。
由于E=hv,这光照射到原子上,其中电子吸收一份能量,从而克服逸出功,逃出原子。电子所具有的动能Ek=hv-W0,W0为电子逃出原子所需的逸出功。这就是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方程。
h即普朗克常数用以描述量子大小。在量子力学中占有重要的角色,马克思·普朗克在1900年研究物体热辐射的规律时发现,只有假定电磁波的发射和吸收不是连续的,而是一份一份地进行的,计算的结果才能和试验结果是相符。这样的一份能量叫作能量子,每一份能量子等于普朗克常数乘以辐射电磁波的频率。
数值约为:h=6.626 069 3(11)×10-34 J·s。[经化简为:h=6.63×10-34 J·s]。
若以电子伏特(eV)·秒(s)为能量单位则为h=4.135 667 43(35)×10-15 eV·s
普朗克常数的物理单位为能量乘上时间,也可视为动量乘上位移量:{牛顿(N)·米(m)·秒(s)}为角动量单位由于计算角动量时要常用到h/2π这个数,为避免反复写2π这个数,因此引用另一个常用的量为约化普朗克常数(reduced Planck constant),有时称为狄拉克常数(Dirac constant),这是为了纪念保罗·狄拉克:h。其中π为圆周率,h念为“h-bar”。普朗克常数用以描述量子化,微观下的粒子,例如电子及光子,在一确定的物理性质下,具有一连续范围内的可能数值。例如,一束具有固定频率ν的光,其能量E有时可使用角频率ω=2πv:许多物理量可以量子化。譬如角动量量子化。J为一个具有旋转不变量的系统全部的角动量,Jz为沿某特定方向上所测得的角动量。其值,因此可称为“角动量量子”。
普朗克常数也使用于海森堡不确定原理。在位移测量上的不确定量(标准差)Δx,和同方向在动量测量上的不确定量Δp有一定关系。还有其他组物理测量量依循这样的关系,例如能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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