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的电信立法经验来看,各国的电信业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离不开一部统一的部门基础法律——《电信法》。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规制法治化也是理应之举。正如哈耶克所说:“欲使自由经济得到令人满意的运行,遵循法治乃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也是一个充分的条件。然而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政府所采取的一切强制性行动,都必须由一个稳定且持续的法律框架加以明确的规定,而正是这种框架能够使个人在制定计划时保有一定程度的信心,而且还能够尽可能地减少人为的不确定性。”[1]
我国电信业发展已历经数十年,经过电信的六次重大的重组,加之广播网的基础网络建设,基本形成了初步电信业的市场竞争格局。但面临电信5G时代,电信全业务经营使得产业边界逐渐模糊,我国分业监管出现了电信法律规制的缺乏和重叠并存现象,造成目前我国电信业规制的乱象。其原因之一是规制电信业的权威性的高位阶立法缺位。解决电信业法律规制的框架问题,建立统一的法律规制体系是促进电信5G发展的基础。我国当前施行的《电信条例》不足以应对电信业的飞速变化,它没有真正解决电信业的法律规制融合问题,也没有为未来电信业独立规制机构诞生提供牢固的法律依据。建议在现有的电信条例基础上,修改不适应电信发展的法律条文,将电信条例上升为一部针对电信业统一规范的基本法——《电信法》。在制定的法律条文中应注意以下内容:(1)《电信法》中授权一个独立且中立的电信监管部门,实现证监分离。(2)《电信法》中明确基础网络服务商与电信边缘服务商的分类。5G时代的电信业的全业务经营边缘供应商的数量和类别会越来越多,因此应将所有类型的边缘供应商都纳入《电信法》的规制范围。(3)将三网融合的市场准入制度、价格制度、互联互通制度、普遍服务义务纳入《电信法》中,由《电信法》统一规制。 (4)建立违反《电信法》的惩罚机制,明确相关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电信法》的出台可以为电信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解决经营者进入行业的纷乱无序局面,结束电信业市场规制的混乱状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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