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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机构及其发展现状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存款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社等金融中介。存款机构发行支票,吸收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以此获得的资金用于各种贷款或购买证券。(二)互助储蓄银行互助储蓄银行吸收储蓄存款,并用来发放抵押贷款。这类机构在西方国家较为成熟。在美国,1980年后,银行管理法规也允许其签发支票存款,并提供除消费贷款以外的抵押贷款。目前,这类机构大多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存款机构及其发展现状

存款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社等金融中介。存款机构发行支票,吸收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以此获得的资金用于各种贷款或购买证券

(一)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也称存款货币银行(Deposit Money Bank),主要通过发行支票存款、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来筹措资金,并将其用于发放工商业贷款、消费贷款、抵押贷款及购买政府债券等业务。商业银行体系拥有最大的资产规模,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股份商业银行两大类。

处于中国金融中介体系主体地位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它们成立之初是完全的国有性质,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先后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使之成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除此以外,中国还存在着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

(二)互助储蓄银行(www.xing528.com)

互助储蓄银行(Mutual Savings Bank)吸收储蓄存款(通常称为股份),并用来发放抵押贷款。它们具有“互助性”或“合作性”的公司结构:存款人拥有银行。这类机构在西方国家较为成熟。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围绕房改领域开展业务,我国分别在烟台蚌埠成立了住房储蓄银行,专门办理与房改配套的住房基金筹集、信贷、结算等政策性金融业务。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建立公积金制度后,住房储蓄银行的职能基本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代,原因是这两家银行的经营范围与其他商业银行已经没有什么不同,以及我国特有的住房信贷市场环境导致其经营业绩寥寥。2000年,蚌埠住房储蓄银行与当地城市信用社合并。2003年,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改制更名为恒丰银行。2004年2月6日,首家中外共同投资的住房储蓄银行成立,这便是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由中国建设银行与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合资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建行持股75.1%,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持股24.9%,后者是欧洲最大、最成功的住房储蓄专业银行,其设在欧洲其他国家的合资银行均在所在国住房金融市场上占有领先地位。该行成立初期主要在天津开展业务,并将逐步向全国推广。

(三)信用联合社

信用联合社(Credit Union)是一类规模较小的金融中介,它是由消费者自发成立的合作组织,比如社团成员、某特定公司的职员等。它们向成员吸收存款(通常称为股份),然后再对其成员提供消费贷款。在美国,1980年后,银行管理法规也允许其签发支票存款,并提供除消费贷款以外的抵押贷款。

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刚刚获得解放的农民为了保护胜利的果实,摆脱农村高利贷的盘剥,解决生活、生产中对货币资金的需求,在政府的号召下自愿地组建起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后,主旨为社员服务,不以营利最大化为目的。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的特征逐步被淡化,“商业化”特征日益明显。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我国城市信用合作社。目前,这类机构大多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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