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货交易
1.现货交易的内涵及特点
现货交易(Spot Transaction)是指证券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达成一笔交易后的1~3个营业日内进行交割的证券交易方式。交割即卖出者交出证券,买入者付款,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现货交易是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证券交易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的。
现货交易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时进行。第二,现货交易是实物交易,即卖方必须实实在在地向买方转移证券,没有对冲。第三,在交割时,购买者必须支付现款。由于在早期的证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现金,所以,现货交易又被称为现金现货交易。第四,交易技术简单,易于操作。
2.现货交易规则
在实际操作中,现货交易机制表现为“T+N”制,这里的T表示交易日,N表示交割日,T+0就是即时清算交割,T+1就是隔日交割,T+2就是第二个营业日交割,T+3就是第三个营业日交割。一般T+0的交易可以在完成上一笔后操作下笔交易,而T+1就要等待第二天再交易。有的国家甚至允许成交后四五天内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后几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证券交易的规定或惯例办理,各国不尽相同。(www.xing528.com)
在我国,1995年元旦前,沪深两市实行的是T+0的交割模式,由于投机猖獗,市场动荡,于是在1995年元旦后,沪深两市改行T+1交割模式。目前,香港交易所内所有交易均采用T+2交割制度。在国际上,1987年世界性股灾后,为了降低证券市场的风险,提高安全系数,30国集团提出了证券交易交割制度的国际标准——T+3。它们认定,T+3是较为理想而适中的交割模式,它们倡导并希望世界各地股市都能采用这一“国际标准”。1995年5月1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将证券交易交割制度从原先的T+5改为现行的T+3。日本股票交易现行交割制度为T+3。总之,交割期短于2个交易日(即T+2)的较少见,同时,交割期长于5个交易日(即T+5)的也不多见。相比之下,唯有T+3模式大受各国证券交易所欢迎并广泛流行。
(二)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Margin Trading),是指客户按照法律规定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由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或者融券进行交易。客户在采用这种方式买卖证券时,必须在证券公司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其余应付证券或应付价款不足时,由券商代垫,因而,又被称为“垫头交易”。我国把信用交易也称为“融资融券”业务。在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信用交易是一个普遍现象。
信用交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买空或保证金买长交易;另一种是卖空或保证金卖短交易。
买空或保证金买长交易是指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向证券商借入资金后买入证券的交易。买空交易一般发生在投资者预期某种证券价格将上涨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仅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其余部分则由证券商垫付,等待价格涨到一定程度时再卖出该证券,归还证券商垫款及相应的利息。由于投资者主要以借入资金买进证券,而且要将买入的证券作为抵押物放在证券商手中,投资者手中既无足够的资金也不持有证券,所以,这种交易方式称为买空交易。
卖空或保证金卖短交易是指投资者手中没有证券或证券不足而向证券商借入证券后再卖出的交易。卖空交易一般发生投资者预期某种证券价格将下跌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在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后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以便卖出,等价格跌到一定程度后再买回同样证券归还证券商,以牟取价差。由于投资者手里没有真正的证券,交易过程是先卖出后买回,而且,卖出证券所得收益存在证券商处作为借入证券的抵押品,因此,这种交易方式称为卖空。如果委托卖出的证券价格上涨,则证券商要向卖空客户追收增加的保证金,否则将以抵押金购回证券平仓。如果委托证券跌到客户预期的价格,那么客户买回证券,并归还给证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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