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Banking Credit)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一种信用形式,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间接信用。
与商业信用相比,银行信用具有如下特点。
(一)在信用规模及授信方向上具有优势
银行通过吸收存款的方式不但可以把企业暂时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而且可以把社会各阶层的货币收入集中起来。因此,银行信用集中与分配的资本就不仅局限于企业的现有资本,而是超出了这个范围,这就克服了商业信用在信用规模上的局限性;同时,由于银行信用借贷的是作为一般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所以,银行信用可以通过贷款方式提供给任何一个需要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这就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授信方向上的局限性。
(二)银行信用是一种间接信用(www.xing528.com)
银行信用活动的主体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但它们在信用活动中仅充当信用中介的角色。一方面银行用于贷放的货币资本绝大部分并非银行所有,而是通过吸收存款或借贷的方式从社会其他各部门、各阶层取得;另一方面,银行作为闲置货币资本的集中者也不是最终使用者,它必须通过贷款或投资运用到社会再生产中。从这个意义上说,银行只是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一个中介,起着联系、沟通和桥梁的作用。
正是由于银行信用具有上述特点,使得它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成为信用的主要形式。在我国,资金融通的基本形式就是银行信用,其他信用形式所占比重较小。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中,银行信用也是一种主导信用形式。
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某些缺点,但它不能取代商业信用。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二者往往互为补充,共同发展。商业信用不断呈现票据化趋势,也丰富了银行信用的内容,如票据贴现等;同时,随着银行信用的发展,大银行不断集中借贷资本,为垄断组织服务,促进了企业资本的扩大,从而扩大了商业信用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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