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绿色金融市场中各参与主体(政府、企业、消费者、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等),不难看出绿色金融市场仍主要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主导发展。政府以监管企业排放为主,税收歧视、定向采购、绿色信用担保、直接投资为辅,调动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绿色化的积极性,同时引导鼓励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受并主动开放绿色投资业务、绿色金融衍生品业务等,或直接设置行政性金融机构以发放绿色金融产品。
由于绿色产业化需额外成本,若无外界压力,企业没有激励自主参与绿色金融市场,对绿色金融业务或绿色化升级的参与意愿较低。多数企业仍是迫于政府的监管压力而被动进行整改,且在此过程中由于环保部门和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偷排漏排等躲避监管的污染行为频发。
此外,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单纯追逐项目投资回收期短、回报率高的项目,而忽视项目的潜在环境风险,提供融资等服务时大多不区分绿色项目与棕色项目。
而且,由于消费者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需求不足,除政策性金融机构外,金融机构所发放的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数量很少,难以满足企业进行绿色化升级的需求。由于消费者对环境保护的关心程度不足,多数消费者不区分绿色产品与高污染产品、绿色金融产品与非绿色金融产品,而是单一追求低廉价格或高收益率。但是,绿色(金融)产品往往是新进入市场的产品,用户基础薄弱,在规模经济上较其他产品居于劣势,价格往往较高,加之我国消费者对金融市场的参与度整体较低,因而只有少数环保意识很强的消费者会主动选择,这进而导致了绿色(金融)产品的竞争力的进一步削弱。
由于消费者和企业对环境保护漠不关心,第三方机构对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促进作用、对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作用微乎甚微,以致虽然有很高的环境保护激励但是影响力很低,无法起到实际作用。(www.xing528.com)
从绿色金融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效用来源分析,消费者希望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诉求,其中包括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居住地的环境水平等要素,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则取决于环境水平对他效用的贡献。在经典经济学模型中,企业的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即包含了营业成本、销售收入、融资难易等多种因素。其中,企业的销售收入与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密切相关,融资情况受到金融机构对该金融产品供给的影响较大。金融机构作为特殊的企业,其目的同样是最大化利润,即金融机构的收入来源——金融产品交易量,取决于消费者对该金融产品的需求和认可度。关心环保问题的第三方机构着力于提升影响力,若消费者具有更高的环保意识,第三方机构将具有更大的社会话语权和更强的环境影响力。
总而言之,在消费者——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所构成的绿色金融体系中,如果消费者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热心关注环境问题、谴责其他主体不利于环保的行为,一方面将扩大社会中生产绿色产品企业的销售和盈利,推动规模效应,实现绿色产品的廉价化并提升绿色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而另一方面能够扩大消费者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需求,产生金融机构扩大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开发新绿色金融产品的激励,在支持绿色企业进一步融资发展外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驱动力、丰富金融产品的种类,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促进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此外,消费者高度的环保意识能放大第三方环保机构影响力,使其对企业、金融机构的舆论监督力显著提升,成为针对污染行为的强大抑制力,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环境保护价值。由此可见,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激励是绿色金融自主发展的关键,未来绿色金融的发展机遇就在于此。
在我国,绿色金融的另一个重要参与主体是政府,其效用来源于其国民生活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前文已得出在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驱动下的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最优,提升全社会的福利水平,所以政府需要培养消费者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市场。
由此我们可以预测,政府将在一段时间内以培养消费者环境意识为目标,继续以政府为主导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和环境保护产业,称为绿色化阶段;在消费者具有足够的环保意识后,政府将逐渐退出市场,以消费者的参与激励为主导令绿色金融市场自发运行直至绿色化成为整个金融市场的普世观念,称为去绿色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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