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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与可持续交通的融合

更新时间:2025-01-12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绿色信贷领域中有关绿色交通的划定与数据,主要参考的是自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的《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状况统计表》。首先,对21家银行绿色交通贷款余额及其占绿色信贷比例进行统计,我们可以发现绿色信贷在绿色交通方面的支持整体向好。除绿色信贷之外的其他产品,如中国农业银行2017年参与的多只绿色轨道交通产业基金、中国光大银行2017年作为投资者发起的京津冀城际铁路发展基金,均存在类似问题。

绿色信贷领域中有关绿色交通的划定与数据,主要参考的是自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的《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状况统计表》。

首先,对21家银行绿色交通贷款余额及其占绿色信贷比例进行统计,我们可以发现绿色信贷在绿色交通方面的支持整体向好。2017年6月21家银行绿色交通贷款余额达到3081.55亿元,占全部绿色指标的37.13%。与之相对的是21家银行绿色交通项目标准煤节能量和二氧化碳减排当量,及其占全体绿色信贷项目的比例。绿色交通项目标准煤节能量占比在近五年来有波动,特别是在2015年12月下降至最低,随后反弹上升。从数据上来看,标准煤节能量和二氧化碳减排当量分别占绿色信贷项目总体的5.13%和3.45%,远不及贷款余额占比,这或许说明我国绿色交通的“绿色”属性尚待提升(图9.1—图9.3)。

图9.1 21家银行绿色交通贷款余额及占绿色信贷比例(单位:亿元、%)

图9.2 21家银行绿色交通项目标准煤节能量及占绿色信贷项目总比例(单位:吨、%)

图9.3 21家银行绿色交通项目二氧化碳减排当量及占绿色信贷项目总比例(单位:吨、%)

其次,统计表将绿色交通分为“绿色交通运输项目”中的铁路运输项目、航道治理及船舶购置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分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交通运输环保项目以及“战略新兴产业”下设的新能源汽车项目。这点前文已有所涉及。

将五年来的九次统计数据中绿色交通各小项贷款余额分布进行对比,我们发现铁路运输项目贷款余额在逐年增加,2017年6月达到1853.71亿元,而且其在绿色交通所占比例始终保持首位,在2016年12月统计时就达到63%。其次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贷款余额亦逐步攀升,至2017年6月达到1017.17亿元,占比高达33%。其余项目占比则较低。其中航道治理及船舶购置项目、交通运输环保项目贷款余额存在波动,城市公共蒸汽和电力客运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项目普遍呈上升趋势。可以特别注意到,从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下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尽管近年来比例有所提升,但仍然仅占2%左右。这与银行的绿色贷款倾向,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本身的运行模式都有一定关系(如图9.4)。

再次,我们查阅了21家银行中较重要的13家在2013—2017年的官方报告(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年度报告、绿色金融白皮书等),择取其中有关绿色信贷在交通领域方面的应用情况案例制成表格如下。从中可以看出:其一,出于总体的主题设计和排布考虑,绿色交通在银行报告当中并不列为单独板块予以分类陈述,而是散见于更具宏观价值的命题下,强调其对统筹交通布局、促进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如国家战略项目(如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交通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升级(新能源汽车等)、作为稳定政策的基础设施建设(铁路、轨道交通等),而真正作为绿色信贷案例者较少。同时,在说明银行向京津冀一体化等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时,绿色交通往往也连带涉及到公路、机场建设等本不属于绿色信贷规定范畴内的交通项目,“绿色”特性并非重点。其二,与银监会所披露数据吻合的是,绿色交通中涉及到铁路建设及轨道交通项目的案例较多,而涉及航道船舶、公共汽电车等项目则相对较少。除绿色信贷之外的其他产品,如中国农业银行2017年参与的多只绿色轨道交通产业基金、中国光大银行2017年作为投资者发起的京津冀城际铁路发展基金,均存在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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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4 21家银行绿色交通各小项贷款余额分布图

表9.4 我国绿色信贷在交通领域应用情况案例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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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在绿色交通的金融发展和信贷实践过程中,存在认知模式与方针设计的错位。这本质上与上文所述我国“绿色交通”的不同定义相关,即强调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和资源集约的“绿色交通”政策方针,在客观上包含了绿色交通在绿色金融领域较狭义的定义,也更大程度符合我国的发展需要。各大银行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下挖掘包括国家战略项目、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升级、作为稳定政策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的“绿色”价值,如高速公路建设与其他更先进环保的交通方式相比不够“绿色”,但较更原始的交通方式,它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粗放与集约、原始与规范的跨越,在推进交通运输网络组合、客运系统衔接过程中仍具结构性意义。

但应该承认,我们在整个以上述分类方式为名义的信贷过程中,对经典意义上、更具国际性的“绿色交通”关注度不够。这些交通项目进入绿色信贷统计范畴中,但其本身的“绿色”属性并不明显,这在绿色交通项目在贷款余额与节能减排量之间的差异上也能体现。由此观之,理念的先进性和措施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同时这背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政府主导与市场运行之间的矛盾。如何理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绿色信贷、绿色金融市场真正激活,让绿色交通和绿色理念以新能源汽车等实践的方式更深入人们的生活,这才是我们需要最终解决的问题。绿色和经济发展并非对立,我们有潜力寻找到一种环境与经济共同进步的模式,但它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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