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问题,在理论、资源和实践方面有以下政策建议。
在理论层面,统一行业或企业的“绿色定义”,制定一系列可交互比较并与国际接轨的具体标准,实现跨公司、跨行业甚至跨国的比较。同时继续完善绿色金融部门法律制度,发展绿色证券法律制度,完善绿色保险法律制度,落实绿色金融法律监管,完善绿色金融法律责任制度等配套体制,给绿色金融以具体的顶层设计,在资源配套和实践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
在资源配套方面,结合理论部分,将已有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准则等与实际情况结合,对企业而言也要有灵活针对的政策;在物质、技术和设备资源配套方面,在与前沿接轨的同时也要逐步实现“搭配”;此外在人力资本方面,要强化人才培养和储备,构建支撑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人力资源库,培养交叉环境领域和金融知识的顶尖人才。
在实践方面,加快研究出台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细则,健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正向引导,健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创新,形成行业规模和促进行业竞争。
【注释】
[1]21家主要银行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确定的项目贷款审查“四个必须”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必须已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必须已通过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符合区域整体规划和污染排放指标要求。(www.xing528.com)
[3]2007—2017年中国工商银行社会责任报告。
[4]2009—2017年中国农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
[5]国泰金融控股公司可持续发展网页.[检索时间:2018.6.1].https://www.cathay holdings.com/holdings/csr.
[6]恒生银行恒生绿色融资计划.[检索时间:2018.6.1].https://bank.hangseng.com/1/2/schi/business/loans/green-financing-scheme.
[7]孔令红&智慧(2009).NGO参与和推动绿色金融的启迪意义.经济研究导刊,11,131-13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