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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与语言:独特要素与离散性单元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米特里认为,电影不等同于语言,因此,电影符号学的研究是没有必要的。但是他并不否认电影仍是一种具有独特要素和系统的广义语言。他们一致认为,在电影中,尚未发现语言系统的类似物。关于电影中的离散性单元的问题,麦茨指出,我们对语言的离散性单元的分析已接近于成功,而对电影的离散性情况还所知甚少,这种情况使人们产生一种误解,以为在物体形象上不存在离散性单元。

电影与语言:独特要素与离散性单元

符号学的角度来看,把电影语言进行简单的类比,只是一种相当初步的研究,可是真正要把电影作为一种语言来处理时,问题就复杂了。这里有相当多的问题需要讨论,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电影怎样才算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语言?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在电影中语言系统是什么,言语又是什么?

在这一问题上有三种主要的看法。米特里认为,电影不等同于语言,因此,电影符号学的研究是没有必要的。符号学本质上是有关语言符号的研究,而电影是一种没有符号的语言。因为作为映像的影像只是一种提示,没有能指、所指的区别,所以影像不是符号。但是他并不否认电影仍是一种具有独特要素和系统的广义语言。艾柯的观点肯定电影符号学的存在价值,他提出了电影语言的三层分节的理论,并对电影语言的代码进行了初步的分类。麦茨花了大约10年的时间研究这一问题,最后得出了与他的老师罗兰·巴尔特大致相同的观点。他们一致认为,在电影中,尚未发现语言系统的类似物。

罗兰·巴尔特认为,电影是一种特殊的综合系统。它由不同的记号材料——形象、声音、文字——所构成。在这样的系统中,要确定哪些事实属于语言系统,哪些事实属于言语,这将是为时过早的。如果说电影有它自己独特的语言系统,那么现在我们对这种独特的语言系统一点也不知道;如果说电影没有自己独特的语言系统,电影的语言系统不过是由形象、声音、文字三种附属性语言系统综合而成的,那么我们现在知道的只是语言学的语言系统,对音乐的和形象的语言系统我们还一无所知。1971年麦茨在巴黎的一次讲演中承认,电影语言包含着几个而不是一个系统,但他目前还开不出这些系统的一份准确的清单。虽然对他来说电影语言比七八年前要清楚多了,但他并未了解这个语言。就是说,他至少现在可以说,电影是一种没有语言系统的语言(或言语)。[4]

麦茨认为,在电影中只存在着语言系统的相当物,这个相当物就是知觉(视觉和听觉)类似原则。观众正是借助这个原则来识别影像的。语言系统的编码原则(语言符号的能、所联结)是约定性的,而电影影像的编码原则却基本上是类似性的。知觉类似原则是造型艺术的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我们之所以能够从一个人的照片认出他就是某一个人,就是靠这个原则。可以这样说,照片的形象是二维的,人的形象却是三维的,两者的关系是一种类似关系。黑白照片并不会因为没有复现色彩造成识别上的混乱,也是类似性原则在起作用。可以认为,抽象派绘画或雕塑表达了类似原则减弱的倾向。(www.xing528.com)

关于电影中的离散性单元的问题,麦茨指出,我们对语言的离散性单元的分析已接近于成功,而对电影的离散性情况还所知甚少,这种情况使人们产生一种误解,以为在物体形象上不存在离散性单元。其原因有二:一是电影和语言在离散性单元方面差别极大,在电影中找不到相当于语素和音素的东西,就是说,在电影中不包含任何类似于双层分节的东西;二是电影的离散性单元并不显示其真实面目,从电影的意指作用来看,它似乎是连续性的,而不是离散性的,一般观众把影片体验为连续性的这一事实掩盖了它的离散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影不是现实的翻版,而是一种复合起来的言语。

离散性与连续性和融合性相对,是间断性和颗粒性的意思。连续性和融合性是事物的表面现象,间断性和颗粒性是事物的本质状态。表面上看起来是浑然一体的、完整的东西,实际上是构造起来的、合成的东西。自然语言世界是极其广袤的,但它最基本的离散性构成单元却是简单的,比如表示现代英语语音只有48个音位就够了。现在已经知道,决定人体构造的遗传密码,只有64个“单词”和4个“拼音字母”就可以了。如此简单的离散性单元系统竟然能够表达从最低级、最简单的生命体到最高级、最复杂的生命体的构造。灿烂多彩的颜色世界,只有三原色也就差不多了。遗憾的是,百态千姿的形象世界我们还没有发现它最基本的离散性单元。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找到了形象世界的离散性单元,并建立起形象语言的语言系统,我们充其量也只是解决了电影影像的离散性问题。虽然这可以使我们对电影语言系统的研究推进一步,但问题却在于,电影语言不是由一个系统而是由几个系统构成的,对其他系统的情况我们还不是很清楚;即使当这些分立的系统都比较清楚的时候,我们对于由这些系统合成的电影系统的情况也不敢保证说就清楚了。

这里附带提到一点,玛丽-克莱尔·罗帕尔(Mary-Claire Ropar)针对电影语言的表意系统(表意物质)的异质性提出,电影“表意过程无法归结为符号逻辑(特别是语言符号逻辑)”,在她看来,一部影片,不过是由异质的表意系统产生的“一种由相交与短路构成的‘混合话语’”,因此,她把具体影片的分析纳入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意义上的“写作”这个意义更广泛的问题系统中;她用“印迹”概念代替符号概念,并把一切表意活动过程归结为各个语项无法指定和无法固定的一种区分性运动[5]可是在我看来,罗帕尔对电影符号学所提出的质疑并没有对麦茨所提出的符号学思路构成威胁,而且她所提供的方案也不能解决麦茨所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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