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电影美学的含义必须先了解美学的含义。但美学的含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那么,电影的“美学”究竟应当在怎样的含义上使用呢?不管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多么困难,要想对电影美学真正有所了解的人都不能回避。
纵观美学史,对美学的含义主要有三种理解。
对美学含义的第一种理解是鲍姆嘉滕首创美学这个名词之始提出的。现在中文译为“美学”的那个词(αισθητική或aesthetica)是他从古希腊的一个词创造出来的。古希腊的哲学家把事物分成两种:可感知的事物(αισθητá)和可理解的事物。在鲍姆嘉滕看来,可理解的事物由逻辑学去把握,可感知的事物则由他所发明的αισθητική去把握。αισθητική是研究αισθητá的学问。我们今天译为美学的这个词就这样被创造出来了。按照鲍姆嘉滕的意思,它应当是指感性学。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个意思显然未能触及美学的真正核心。
鲍姆嘉滕的美学是从诗学研究出发的。他认为,诗作为艺术就是用诗所特有的构思方式创造作品,因此是一种完善的感性的谈论、感性的认识;而美学,也就是诗的哲学,它的目的就在于指导感性的认识趋于完善。这种美学,是“以美的方式进行的思维之学”,或“美的思维”之学。他所说的美学实际上是一门关于思维本身的美学,相当于今之所谓艺术思维学。在他对美学的规定中还没有把思维同它的成果——艺术作品区分开来。当时,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未久,这些局限还没有暴露出来。心理学独立并获得深入发展以后,这些局限就变得突出了:感受学难道不应当是哪怕最一般的心理学的一部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美学还有独立存在的必要吗?(www.xing528.com)
对美学含义的第二种理解是由黑格尔(G.W.F.Hegel)提出的。黑格尔认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或美的艺术的哲学。这一观点表面上看起来和鲍姆嘉滕的观点是相同的,其实是不同的。鲍姆嘉滕的美学指的是艺术思维,黑格尔的美学指的是艺术作品;鲍姆嘉滕认为美学应当向艺术家提供以美的方式去认识的一般法则,黑格尔却认为美学没有必要替艺术家定出方剂式的规则,它的根本目的是要阐明美一般说来究竟是什么,它如何体现在实际艺术作品里。因此黑格尔对美学这个词很不满意,但他仍然保留了这个名称。黑格尔虽然说美学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但他的“广大的美的领域”却不包括自然美的领域。他毫不犹豫地把自然美的领域排除在美学之外。他认为,自然美,包括矿物、植物、人物的美在内,是低级的美。即使是艺术美的领域,他所关注的重心也是在于美的艺术,而不是艺术的美,在他看来,这两者似乎没有加以区分的必要。我们知道,艺术的美离不开美的艺术,但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对这一区分做出贡献的是车尔尼雪夫斯基(Nikolay Gavrilovich Chernyshevsky),他提出对艺术美和艺术作品的美加以区分,对描写美丽的事物和美丽地描写事物加以区分。黑格尔的美学观念所存在的问题,在哲学和美学各自成为独立学科的情况下,变得突出了。在一般艺术哲学和部门艺术哲学(如电影哲学)、一般艺术美学和部门艺术美学(如电影美学)完全可能成为并行学科的情况下,如果还把艺术哲学当成美学来理解,已经失去任何意义了。学科分化的进展表明,美学只有以一般的审美形态为对象,才能保持其独立学科的地位。[2]
对美学含义的第三种理解是由席勒(Schiller)提出的。席勒曾建议用一个新的命名——Kallistik,只有这个词才应当译成汉语的美学,因为在古希腊,callos即是美的意思。对美学含义的这样一种理解,我们还可以追溯到更早。柏拉图(Plato)曾提出要建立一门专门以美本身为对象的学问。现在我们看到,美学在经历了2000多年的发展以后,又回到了它最原始的起点上了。这个结论对于具有经验主义传统的英美思想界来说,也许不容易被接受,但对于中国文化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也许,正是由于东方文化对于美的心领神会,使得中江肇民(Chomin Nakae)在把Aesthetics译成日文时译成了美学。这个译法又经王国维转译到中国。我们今天使用的美学这个词,从严格的历史含义上说是错误的。有人曾根据这一点建议恢复美学的“感受学”的本义,以便改变美学面临的困境。事实上,很少有人会采纳这个建议,因为,改过之后,对则对矣,然而真正的“美”学也就不存在了。其实,正是这个“错误”的译词,才单刀直入地将美学从包裹着它的重重迷雾中揭示出来。
在对美学含义的理解上,席勒要比黑格尔深刻些。如果说美的一般本质问题在黑格尔来说是完全没有希望的话,那么,席勒至少已经看到了希望之光。特别是从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以来,情况已经大大改观,在席勒还只是一种尝试和设想的时候,真正的美学的出现已指日可待。遗憾的是,当代美学家并没有充分地意识到这一进展对于美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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